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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方为共同承包建设__________工程及相关得配套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分包合同为准),经双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1.1 本工程的项目总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工程总价为_____万元人民币。
1.2 经过双方方测算,本项目的前期进场开工等所产生的费用为_____万元左右,因此在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 _____万元。
1.3 本工程项目的投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1.3.1 甲方_____投资_____万元,占_____ %;
1.3.2 乙方_____以工程项目及技术投资,占_____ %;
1.4 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任何一方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双方同意后方可付款。剩余的款项应先归还甲方的投资本金。
1.5 投资者应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款应放在专用帐户_____上,并且专款专用。各方都有权可随时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垫款、收款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账户及资料。
第二章 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2.1 该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如下
2.1.1 该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_____ 主管;
2.1.3 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_____负责管理,出纳日常工作由_____方负责管理。
2.3 材料采购及其他
2.3.1 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牌、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双方共同意确认后方可进行。
2.3.2 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3.3 合作双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章 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3.1 利润、风险分配
3.1. 该项目的利润、分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 本费用后,按照甲、乙双方各按照50%比例分享承担。
3.2 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工资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发放。
第四章 其 他
4.1 资金和管理
4.1.1 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4.1.2 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_____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 立专用帐户上,专款专用。
4.1.3该项目运营后,每个月 号开一次工程进度例会,讨论工程相关事情。
4.2 出纳与财务管理
4.2.1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存货日记帐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双股东,并经双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双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4.3 合同争议与免责
4.3.1 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 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 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2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4.4 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4.4.1 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4.4.2 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4.4.3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作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作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4.4.4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合作双方在中国_____市签字。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字)
日 期: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相互协作、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联合投标承接工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二、甲方以的名义参加上述工程的投标,并负责上述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审定和投递,工程项目中标后,甲方负责同建设单位签署施工合同,领导、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全部实施,投标报价由甲乙双方决策,乙方提供信息资料。
三、乙方负责承担投标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公关、投标人员差旅费、购买资审和编标费用等),项目中标与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四、乙方负责办理本标段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类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
五、工程中标后,乙方以甲方的身份参与施工,甲方暂定委派项目具体人数按实际需要确定,其它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材料等由乙方负责安排,但必须满足合同要求。
六、工程中标后,甲方按照工程实际结算造价收取乙方3%工程管理费用,收取方式按工程进度同步收取。甲方除收取工程管理费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其它工程款,保证工程款到账日3天内支付乙方。工程施工中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缴。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合同要求,安排符合资质的一流施工队伍,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若因乙方的施工技术、施工力量、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达不到建设单位的要求,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物资采购、劳务分包、设备租赁等经济合同均不得私自以项目部的名义进行洽谈和签署,否则由此所发生的经济纠纷和经济
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履约信誉负责,在履约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履约信誉等事故受到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通报,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外。
十、工程中标后,若由于单价偏低或乙方不能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履约保函担保金或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双方保证任何时候均不泄露联营体秘密,相互承担保密义务。
十二、工程中标后如有必要,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商定具体施工合作协议。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招标完毕且甲方未中标或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xx 身份证号:
乙方:xx 身份证号:
丙方:xx 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xxxxxxx有限公司 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公司目前需要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方的邀请,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甲方承诺其拥xxxxxx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 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xxxxx有限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 xx万元,其中: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xx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xx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xx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xx 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xx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xxxxxxxx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清算结束后,对xxxxxxxx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乙方、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自行承担。清算时,现有的不良资产呆帐或死帐必须除外,时间确定为 xx年 xx月xx 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甲方的投资部分,但是,三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甲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xxxxxxx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 xx万元)作为出资。乙方现共投入资金xx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xx万元,另xx万元于xx年xx月xx日前注资到位,剩余xx万元于xx年xx月xx日前到位。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xx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xx万元,另xx万元于xx年xx月xx日前注资到位,剩余xx万元于xx年xx月xx日前到位。
六、 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xxxxx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 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xxxx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xxxxx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xxxxx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xxxxx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xx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xxx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xxx至xxx时间内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xxx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xxxx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xxx总厂在xxxx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杭州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为乙方和丙方,分别各持有杭州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权,现乙方和丙方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赠送给甲方。其中,乙方赠送丙方________%的股权,丙方赠送给甲方________%的股权。股权赠送后,杭州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
乙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
丙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
股权赠送后,三方按照持股比例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但杭州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股权赠送变更登记前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公司资产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享有任何权利,仍由乙、丙双方按照原持股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甲方只对股权赠送后杭州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新增资产及利润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杭州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三方一致同意将杭州________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住宅装饰、设计,住宅精装修、简装修以及相关住宅装饰领域一切业务,兼营建筑装饰材料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由乙、丙负责责成杭州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以上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甲、乙、丙三方予以协助。
五、股权赠送后,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为甲方的子公司,业务上受甲方统一指导,甲方在业务上全力支持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面开展,甲方在其总公司(位置:________)无偿提供________集团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间办公用房,便于工作联系。
六、甲方承诺:
(1)甲方不再设立与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2)甲方不再直接与其它同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若确有必要合作,甲方指令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3)甲方自己开发的或甲方承接的所有的住宅类装修(含住宅精装修、简装修等)甲方全部交由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
以上三款所指甲方包括甲方总公司和甲方的子公司。甲方违反以上规定,应支付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________万元,给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自动放弃在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一切股东权利,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恢复到股权赠送前的状态。
(4)甲方同意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以直接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其它甲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甲方在业务联系、接洽等方面提供协助,非住宅类业务按甲方内部统一规定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在共同合作成立有限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合作的各方为: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
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暂定,并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为新公司)。
第三条 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 新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第四条 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 有限责任公。
第四章 经营宗旨、目标、范围
第五条 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第六条 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第五章 注册资金、占股比例、利润分配
第七条 新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人民币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乙方:以现金人民币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丙方:以现金人民币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的现金出资,在《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投入到新公司的指定帐户。
第十条 甲乙丙三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利润承担责任。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应按约定的出资金额及形式、时间投入认缴出资,并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有特殊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二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 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第十三条 三方应遵守新公司章程,保守新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将新公司的商业密给第三方。
第七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新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新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重大投资、重要资产的抵押及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有效。
第十八条 司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方担任或委派,对公司股东负责。
第二十一条 新公司设监事一人,由方担任或委派,对公司股东负责。
第二十二条 新公司法人代表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
第二十三条 新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方委任或公开招聘,负责公司运营及日常管理;设副总经理1名,由方担任,主要负责市场营销及产品研发等。(副总经理的设置可随公司今后发展而调整)
第二十四条 新公司的财务会计,由方委派或公开招聘;出纳人员由 方委派或公开招聘。如果新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在两人以上,方委派人员应担任新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职务。
第八章 税务 财务 审计
第二十五条 新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六条 新公司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新公司的会计制度。
第九章 合作期限
第二十七条 新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年。经一方提议, 股东会一致通过,可在期满六个月前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延长。
第十章 特殊约定
第二十八条 新公司成立后,在新公司增资扩股后,甲方持有新公司的股权应不低于 %,乙方持有新公司的股权应不低于 %。丙方持有新公司的股权应不低于 %。
第二十玖条 新公司成立后,应当每月向各股东报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于每个月向各股东书面报告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
第十一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新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债权债务,根据合作各在新公司中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本合同各方签署才生效。如须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新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或股东会一致通过,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新公司成立后,由公司承担的研发项目,合作各方不得将项目的相关技术.密给第三方。否则,由泄密方赔偿因此造成新公司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 甲乙丙三方应按本合同与公司章程约定投入注册资金,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协议承诺投入新公司注册资金的相等金额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各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公司注册地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三十七条 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需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不需报批的,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第三十玖条 新公司注册成立,组织机构设置及其权责,股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公司的其他规定,由新公司章程规定。如公司章程没有本合同约定内容,或者与本合同约定内容相冲突,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十条 任何一方发生名称或主体变更,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由该方变更后的权利义务承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享有本合同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新公司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之日即刻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200万元
5,经营范围: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各方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甲乙丙作为股东显名于工商注册资料。
1、公司前期开支。
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办理公司注册费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之必要开支。
本协议所列各股东都将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成立前所有股东组成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会根据需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所有股东都应参加,经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决权同意,可决议通过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
各股东根据筹备委员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职,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的正常的财务制度进行实报实销。
2、注册资金(本)200万元。
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注册资金到位情况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等各出资股东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后,按照上述约定将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各股东出资及占股情况。
本协议所列股东均为实际出资股东,各股东实际出资额(包括启动资金及注册资金)及所占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实际出资110万元,占股55%;
2)乙实际出资80万元,占股40%;
3)丙实际出资10万元,占股5%;
4、各股东表决权的规定。
特别的,关于股东的投票表决权的约定:
甲方总享有60%表决权;
乙方享有30%表决权;
丙方享有10%表决权;
5、本协议所列股东未按照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一)公司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本协议所列全体实际出资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务。各股东一致同意,每________月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遇特殊情况,任一股东会成员都可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执行董事不能或不愿履行职务,则由各股东推选的股东召集和住持。
2、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下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
1)须经所有本协议所列股东达成一致同意决议后方可进行事项:
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须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事项。
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本协议所列所有股东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需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多数表决权通过事项。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执行董事及监事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乙为公司的监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监督及协助工作。
(三)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各股东在公司任职,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应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公司与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1、人员招聘等人事制度。
公司制订人事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薪酬、培训、升职、劳动纪律等用工事项,公司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对开展以上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批,任何管理者都无权私下决定以上事项。
2、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规范严谨的财务制度,一切资金往来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公司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可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供各股东查阅。
建立规范的请款和报销流程。公司任何款项的支出和报销,都应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的层层审批,任何股东都不能私下向公司支出和报销相关费用。
3、经营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对业务合同进行专业的商业和法律审批,以减少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对公章的保管及使用、重要档案的查阅等事项建立规范的审批流程制度,以尽可能减少风险。
(四)其他管理制度。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根据需要应及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尽可能采用高效安全的操作流程。
四、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各方按照实际所占的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各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分红的时间:每一会计年度的第一天分取上年度利润;
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剩余利润的60%,各实际出股股东按本协议确定的股份比例分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五、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三年内,各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四年起,经其他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如转让给善意第三人,转让协议有效的,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全体股东按转让价格20%支付违约金。
2、退股:
1)原则上,公司成立前3年,股东不得退出。
2)在公司成立前3年,原则上股东如因个人原因退出,须赔偿公司不低于2倍于初始投入资金的违约金。
3)公司成立前3年,股东因个人原因退出的,按照投入资金的80%折价回购。
4)公司成立3年后,股东退出,按照如下条款办理:
退股条件:
退股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退股标准: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在此情况下,退股方只能要求取得公司总资产80%的分配金额,不得再要求其他分配。
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并分为三次支付,每次支付间隔不得低于三个月。
5)特别的,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全职于公司工作的,予以退出股权,股价按照上述条款支付。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本协议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本协议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十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额外按照应出资额的3倍向守约方支付补偿金。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同时公司予以强制退股,退股价格按照本协议条规定执行。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