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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书
本人租赁给***有限公司的房屋,需缴纳房产税,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委托**全权办理缴纳房产税事项,在委托办理过程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出租方(甲方):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房屋(间)编码为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建筑物共_______层。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_______,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为_______。
出租房屋为(套、间),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每一延迟日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第三条出租房屋月租金总额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每季度第_______个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个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向甲方支付(不超过三个月)___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须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屋租赁涉及的税款、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支付出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第六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及其正常使用。
出租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属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终止期不得超过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得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
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单方依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合法解除本合同的可以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间应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内居住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备案)机构调解或:□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一种,并在□里打“√”)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十五条附页内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在签订后10日内到原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执_______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xxx有限公司
甲、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xx路11号2栋3楼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租用期三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20xx人民币(含建筑税),每年租金2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0。2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0。2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能把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能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第二种方式解决(以下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其房屋委托乙方进行出租及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对甲方所属产权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租赁范围与日常管理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租赁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行使以下房屋的出租与经营管理权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
2.座落具体位置:
3.建筑面积:
4.房屋用途:
5.具体楼层:
三、委托权限
1.房屋的出租与日常管理;
2.房屋的物业管理;
3.房屋的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4.法律法规规定由房屋产权方负责管理的其它事项。
四、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月,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与签字):
乙方(盖章与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电话:
兹委托受托人代理坐落地址为的房屋租赁事宜。代理权限包括以下第项:
1、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以受托人的名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收取房屋租金;
3、领取出租屋编码卡;
4、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5、领取房屋租赁凭证;
6、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注销或变更手续;
7、代缴私房租赁相关税款;
8、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9、其他委托人确认: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代理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均代表委托人的意愿,提供的证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委托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委托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委托人(签章):
签署地:
签署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广 州 中 领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GUANGZHOUZHONGLINGREGISTEDTAXAGENTCO.,LTD.
纳税审查报告书
穗中领税审字【2009】第1117号
广州市波威贸易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各税费的缴纳情况进行审查验证。我们根据我国现行税收、财政和会计法规,并按照《广州地区税务代理机构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销税务登记操作与监管程序》的要求,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对贵公司提供的报表、帐本、凭证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现将代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7年9月30日
2、国税税务登记证号:440100665948824
地税税务登记证号:440100665948824
3、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
28、36号大院自编6号301单元
4、法人代表:高艳萍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人民币5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项目除外)
二、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涉税情况审查如下
(一) 增值税
贵公司本年度取得增值税计税收入919,921.79元,应交增值税49,178.55元,已交49,178.55元,期末无欠交。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营业税0.00元,本年度已交0.00元,期末无欠交。
(三)城建税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城建税3,442.50 元,本年度已交城建税3,442.50元,期末无欠交。
(四)教育费附加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教育费附加1,472.33 元,本年度已交教育费附加
1,472.33元,期末无欠交。
(五)个人所得税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个人所得税784.95元,已交个人所得税784.95元,
期末无欠交。
(六)印花税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印花税0.00元,已交0.00元,期末无欠交。
(七)车船使用税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车船使用税0.00元,已交0.00元,期末无欠交。
(八)市区堤围防护费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堤围防护费1,195.90元,已交1,195.90元,期末无
欠交。
(九)企业所得税
贵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157,278.97 元,经审查纳税调整增加2,806.81
元,纳税调整减少0.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额-154,472.16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0.00元,应交企业所得税0.00元,已交企业所得税0.00元,期末无欠交。
(十)社会保险费
本年应交社会保险费46,108.31元,已交46,108.31元, 期末无欠交。
三、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涉税情况审查如下
(一) 增值税
贵公司本年度取得增值税计税收入0.00元,应交增值税0.00元,已交
0.00元,期末无欠交。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营业税0.00元,本年度已交营业税0.00元,期末无
欠交。
(三)城建税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城建税0.00元,本年度已交城建税0.00元,期末无
欠交。
(四)教育费附加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教育费附加0.00元,本年度已交教育费附加0.00元,期末无欠交。
(五)个人所得税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个人所得税536.40元,已交个人所得税536.40元,
期末无欠交。
(六)印花税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印花税0.00元,已交0.00元,期末无欠交。
(七)车船使用税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车船使用税0.00元,已交0.00元,期末无欠交。
(八)市区堤围防护费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堤围防护费0.00元,已交0.00元,期末无欠交。
(九)企业所得税
贵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207,225.31元,经审查纳税调整增加0.00 元,
纳税调整减少0.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额-207,225.31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0.00元,应交企业所得税0.00元,已交企业所得税0.00元,期末无欠交。
(十)社会保险费
贵公司本年度应交社会保险费20,811.20 元,已交20,811.20元, 期末
无欠交。
三、2011年1月至2011年8月涉税情况审查如下
(一) 增值税
贵公司本年度1月至8月取得增值税计税收入80,208.37元,应交增值税5,506.98元,已交0.00元,期末欠交5,506.98元。
(二)营业税
贵公司本年度1月至8月应交营业税0.00元,本年度已交营业税0.00元,期末无欠交。
(三)城建税
贵公司本年度1月至8月应交城建税385.49元,本年度已交城建税0.00元,期末欠交385.49元。
(四)教育费附加
贵公司本年度1月至8月应交教育费附加110.14元,本年度已交教育费附加0.00元,期末欠交110.14元。
(五)个人所得税
贵公司本年度1月至8月应交个人所得税357.60元,已交个人所得税357.60元,期末无欠交。
(六)印花税
贵公司本年度1月至8月应交印花税0.00元,已交0.00元,期末无欠交。
(七)车船使用税
贵公司本年度1月至8月应交车船使用税0.00元,已交0.00元,期末无欠交。
(八)市区堤围防护费
贵公司本年度1月至8月应交堤围防护费80.21元,已交0.00元,期末欠交80.21元。
(九)企业所得税
贵公司本年度1月至8月实现利润-178,475.71元,经审查纳税调整增加222,232.49元,纳税调整减少0.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额43,756.78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43,756.78元,应交企业所得税0.00元,已交企业所得税0.00元,期末无欠交。
(十)社会保险费
贵公司本年度1月至8月应交社会保险费8,048.60 元,已交8,048.60元, 期末无
欠交。
四、清算期间涉税情况审查如下:
(1)、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清算期间内,贵公司全部资产162,956.83 元,各项负债6,292.73元,各项损失0.00元,企业未分配利润-613,422.88元,各项基金0.00元,清算费用0.00元,实缴资本500,000.00 元,计算企业清算应纳税所得额为0.00元,应纳清算所得税为0.00元。最终贵公司企业所得税清缴情况以税局认定为准。
(2)、贵公司至期末亏损613,422.88元,无利润可再分配,没有发生代扣代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事项。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报告是在贵公司提供的报表、账册、凭证等资料的基础上完成的,贵公司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未能对账册之外的事项发表意见,如由于贵公司没有据实提供资料而造成我所纳税审查不实,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贵公司承担。
附件:
1、2009年-2011年8月31日应交税费明细表(共2页)
2、2009年-2011年8月31日企业所得税审查调整表(共2页)
3、2009年-2011年8月31日资产负债表(共2页)
4、2009年-2011年8月31日利润表(共2页)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共1页)
6、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共1页)
7、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共1页)
8、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共1页)
广州中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税务师: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305房中国注册税务师:
联系电话:8365005683650515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