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诉讼授权委托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诉讼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出庭应诉,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交和签收法律文书,代收财物。
委托人:XXX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邮编:XXX)
电话:
传真:
E-mail:
现委托受托人在我单位与XX案件(案号:XXX,以下简称“本案”)中,作为我单位在本案一审程序及二审程序(如有)中的诉讼代理人。自法院收到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我单位撤销原对于XXX律师的授权,XXX在撤销授权之前的代理行为有效(针对变更代理人的情形)。
具体代理权限如下:
1、受托人在本案一审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代为提交答辩状;代为提起反诉;代为提起管辖权异议;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出席庭审、陈述事实和辩论;代为质证;代为参加调解和进行和解;代为受领相关法律文书;代为签署以上所述及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答辩状、反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解协议等)。
2、受托人在本案二审程序(如有)中的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代为提起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代为提起上诉或进行答辩;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上诉请求;代为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出席庭审、陈述事实和辩论;代为质证;代为参加调解和进行和解;代为受领相关法律文书;代为签署以上所述及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诉状、答辩状、和解协议等)。
此外,受托人有权采取对委托人有利的一切法律行为,委托人对此均予认可。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至本案一审程序及二审程序(如有)终结时终止。
委托人:XXX公司
XXX年XXX月XXX日
委托人名称:XXXXX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XXX职务:XXXXXXXX
受委托人姓名:XXX性别:X工作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现委托XXX在我单位与XXXXXXXXXX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写明委托权限)
委托人(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集体诉讼授权委托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会受理等人与单位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特委托下列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
出生年月: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
(2)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委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二○xx年月日
附注: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份交受委托人。
2.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诉讼,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委托人:____市____经济贸易公司
地址____市____区太古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彭____职务:经理
受委托人:马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与____市____运输公司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一般授权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马____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
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
地址:
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结束。
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委托方:
xx年xx月xx日
第一部分――委托人、受委托人基本信息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第二部分――委托事项
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如果是应当由本人自己完成的行为,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不能由律师代理。
第三部分――委托权限
婚案件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权限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因此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写明确。
(1)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2)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
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
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
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通常为一般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