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幼儿园家长接送委托书(范文六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幼儿园家长接送委托书(范文六篇)》。
委托原因及事项:
因本人,不能亲自接送自己的孩子(来园、离园),因此,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接送班小朋友(来园、离园),在孩子接送过程中,一切安全事宜均由家长承担,与莆田市荔城区东方剑桥德信幼儿园无关。委托接送期限,为xx年xx月xx日到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保护幼儿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幼儿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幼儿园使用校车接送幼儿的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幼儿园用于专门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或者接送幼儿参加相关教育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幼儿园校车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校车的车型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5座以上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拼装和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严禁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
(二)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安全约束装置应当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三)校车除正常定期检验外,每季度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校车标志。未取得校车标志的,不得用于接送幼儿。幼儿园新增校车或原校车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确认手续。一枝笔写作事务所
校车应当保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其他旅客运输业务。
(五)校车应当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四条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六)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七)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和有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八)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
(九)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
第五条幼儿园聘用校车驾驶人,应当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按下列程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十)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登记表》,接受驾驶证情况、事故情况及违法记分情况的查询;
(十一)驾驶人接受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查询;
(十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六条幼儿园校车管理使用要求
(十三)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校车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应当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2017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文
2.2016年法人授权委托书范文
3.单位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文
4.2016授权委托书范文
5.2016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文
6.工程项目授权委托书范文
7.法人个人授权委托书范文
8.最新个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文
9.最新投标授权委托书范文
10.法院授权委托书范文
各位家长: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家园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特签订如下安全接送责任书:
一、作息时间:
春季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30
夏季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14:30――17:00
二、不坐车的幼儿早上8:00-8:30在家长的陪同下准时入园,家长应把幼儿亲自交到本班老师手中并领取接送卡,下午凭接送卡上的时间准时接走幼儿。坐车的幼儿家长凭接送卡上的时间在指定地点准时接送幼儿上车和下车,特别提示:无接送卡者不放人。
三、接送孩子离园入园,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必须提前通知班主任老师,并持卡到老师手中接孩子。接走过后,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自己负责。
四、严禁幼儿携带任何刀具、铁钉、烟花爆竹、玻璃球、牙签等安全隐患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时家长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进行检查,发现危险物品立即取出。不要给孩子穿过大的鞋子,不带装饰性物品、贵重首饰或较多的现金。出现以上安全隐患或物品丢失时,幼儿园概不负责。
五、患有特殊疾病的孩子,家长必须告诉学校,不得隐瞒。如因此造成自身或其他小朋友危害。由家长自己负责并追究其责任。
六、若大班、学前班部分孩子不需要接送,请在“家长签字”后写明“自己上学,自己回家”,其上学、放学途中的'的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七、幼儿园7:50开校门,幼儿不提前入园,放学后,请家长和幼儿迅速离园,禁止在园内逗留,如因提前到园,家长未将幼儿亲自送到本班老师手中及离园后在园逗留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家长负责,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八、幼儿园的小朋友之间在玩耍及游戏的过程中,难免有一些争执或小的摩擦,希望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和理解,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一般情况,不要让幼儿无故缺席、迟到,有事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报告。
九、国家已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幼儿在园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应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十、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和家长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幼儿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日期: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1、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2、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3、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4、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6、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7、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10、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1、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我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师。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五、为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得进出校门,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六、为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家长或监护人要按时来接幼儿回家,禁止幼儿在园内、园外逗留、玩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第一条学校应当规定上学、放学时间和开、关校门时间,并告知家长。如因特殊情况时间发生较大变动,应提前通知家长。
第二条家长应当在教室门口接学生,并签名。不能在学校门口让幼儿自己下楼。
第三条家长要文明接送,接送学生时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安排。接送完成后应及时离开,保持学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四条学校和家长要共同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离开校园。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幼儿请假制度和幼儿到校情况统计制度,对正常情况下未请假、未来学校就读的幼儿,应及时联系家长。
第六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如家长有事来学校,家长需在门卫签名并写上事由,方可进入学校。
第七条幼儿在校期间,如因病因伤需外出就医,应由学校派人陪护前往,或及时告知家长,由家长来校接走。
第八条幼儿入校、离校由其固定的家庭成员接送,如是不常见的,老师需打电话询问,才可让幼儿被接走
第九条学校行政领导、值周教师和值日保安每天上学、放学必须在校门处值班巡视,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做好学生交接工作。
推荐专题: 幼儿园家长会发言稿 幼儿园家长会活动总结 幼儿园家长接送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