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委托书(范文五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委托书(范文五篇)》。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4、分包工程范围:
第二条:合同价款元,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天。 月月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2、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担,与发包方计取的优质优价奖,由分包方计取。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税金。
工程结算总造价含发包方供料及优良奖。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以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向总包方和发包方提供下月计划和本月工程割算各两份。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8、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0、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1、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2、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3、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4、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20天内,总分包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的 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3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总包方在资金拨付方面严重违约。
3、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3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 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主体施工期间解除合同的,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装饰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
厂房场地平整合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资质等级: 邮箱: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土方施工工程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
2、合同价格
2。1场地平整工程单价(含税)为每平米人民币 元(大写: 角整),场地平整工程量为 平米,合同价格为: 元(大写: 元整)。
(1)此合同为固定总价,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
(2)合同单价已包含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30cm土方平整、机械进出场费、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费用、道路清洁费用、文明施工费用、周边协调、承包人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3、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为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单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合同并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工期
4。1 工程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日。(或: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10 日。)
4。2 上述工期指自开工之日起的绝对日历工期,含冬雨季及恶劣气候(如大风、沙尘、冰雹、持续高温等)、政府政治性会议或其他事件(如高考、运动会、重大节假日)等因素,为不变期间。
4。3 工期如有变更,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形成的书面确认文件为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发包人对承包人进度计划的认可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在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
5、工程质量
5。1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
5。2工程质量符合 甲方验收 标准。
6、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6。1 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1)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相关的资料,向承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并指定承包人的具体进场位置。
(2)及时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竣工验收、结算义务。
(3)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6。2 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1)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已经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认真细致和全面的勘察及检查,并且已经就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从发包人获取了足够的澄清和解答。承包人应对其就上述资料的任何理解、推论或解释负责。
(2)边坡修整必须能满足发包人及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要求,以保证基础边坡的稳定。
(3)承包人负责挖土及运土过程中一切相关事务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组织开挖工程施工、人工清土、转运、机器设备组织与管理、运输道路维修、挖掘地面垃圾清运、环卫部门的检查等);
(4)承包人需严格按照发包人指示将所运土方运至发包人指定区域,未按照发包人指示进行的,发包人对此所运土方不予计量支付;承包人不得中途倒土、卖土。
(5)承包人应及时清理场地及运输道路洒落土方。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对运至现场的土方进行覆盖。
(6)承包人负责按规定办理好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如承包人未按本条约定及时办理上述手续,因此导致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7)承包人负责妥善保护好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以及道路等公用设施;所有可能因此发生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8)承包人的施工作业不得对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和公共道路系统及其功能造成任何损坏;否则,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如因此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招致行政处罚,承包人应负责赔偿或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9)承包人有义务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承包人施工人员自身损害或致人损害),均由承包人负责。
(10)承包人负责基槽周边维护,直至工程总包人进场。
(11)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已经对工作范围的地理、人文等环境了解清楚,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周边村民等人为的干扰、恶意阻扰施工等行为,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损失的工期不予顺延。
7、 安全施工
7。1 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及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7。2 承包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时,持有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方可操作。
7。3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7。4事故发生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8、 环境控制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对产生的扬尘、固体废弃物、噪声、有害气休、污水等加强管理与控制。
9、 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前 2 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工期相应顺延。工程经检验合格,承包人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天内向发包人移交竣工资料。验收如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返工至合格。
10、违约责任
10。1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逾期一日,须向发包人支付 5000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20%的违约金。除此之外,因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负责赔偿。
10。2如承包人虚假计量土方,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虚假计量数额2倍的违约金。
10。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倒土、卖土,或未将土方运至指定地点的,除赔偿发包人实际损失外还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
10。4土方施工严禁超挖,因承包人违反发包人技术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及发包人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10。5因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发包人均有权在任何一次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10。6发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工程款,逾期30日仍不能支付的,之后每逾期一天,应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0。1%的违约金。该项违约金累加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5%。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发包人违约的,发包人无须支付上述违约金。
11、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12、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附件
附件1 廉洁协议
附件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3 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相关事宜的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子信箱:
签约时间:
开户银行:
账 户:
监督电话:
董事长办公室:
电子信箱: 签约时间: 开户银行: 账 户:
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指挥部: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_______市第三级橡胶坝复建工程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未尾所示,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单位:___________水利工程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兹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方参与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的投标,谈判及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所有相关文件材料、协议施工合同。
我方对上述被委托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除非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方撤销本授权,否则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将至评标结束,或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将延续至合同签订为止。无论本授权委托书撤销或有效期届满,均不影响被授权人在被授权期间所签订的任何文件材料的有效性。
投标人:(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职务:
委托代表人:(姓名,签字)职务: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甲方 就 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过劳务招标,甲方将本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为了实现甲方和乙方约定的质量目标,切实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材料使用、文明施工的控制和管理,双方进一步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章 普通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分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2)结构形式: 结构
(3)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地下室 平方米)
上述面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因设计变更导致上述面积增加或减少,结算时按本章第四条。3中执行。
(4)层数: 地下 3 层,地上 16 层。
(5)檐高: 米。
3、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承包,结算时单价详见附件一,单价为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的结算依据,乙方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及劳动力市场的价格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综合单价里,以后不作任何调整,但若乙方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承担违约金外,结算综合单价下调为清单报价单价的 80 %。
(2)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为乙方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及修复缺陷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费用总和。
4、分包工作内容:
第二条 劳务人员
1、乙方根据分包工程需要指派的作业人员不得低于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按进度规定的劳动力需用计划数量,且符合 北京 市建委关于现场施工人员配备的有关规定,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要,具体管理人员的岗位清单和需要持证上岗人员的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另行上报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须提供:
(1)管理人员岗位清单(相关证件复印件)
(2)需要持证上岗人员清单(相关证件复印件)
(3)相关工伤保险交纳单据凭证复印件
(4)乙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定于 年 月 日,结构封顶日期定于 年 月 日,装修工程完成日期定于 年 月 日。
2、上述日期或时间如有变更则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的确定
(1)本合同采用固定清单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中已包含乙方所必须交纳的各种税金、政府规费、保险、培训、劳保、临建人工费及租赁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人工费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优质工程奖和安全文明工地奖、材料检验实验等费用,同时还包括本工程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和工具的费用,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和劳动力的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价风险系数均已计入单价里,不做任何调整,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此项费用。
(2)各分项工程承包综合单价分别见报价清单,未注明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实际完成工程量除注明外,所有的面积均指工程的施工面积。
2、乙方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所对应的工程价款以及业主(建设单位)及甲方对乙方制订的规定和提出的要求所对应的费用:
(1) 乙方已明确了解甲方并未将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工作在报价中一一进行表述。所有未表述的工作内容将会以通知、方案、交底、规章、制度等形式给乙方明确,乙方对甲方的指令有异议的,应首先予以执行,并在接到甲方指令后2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则基于甲方指令所对应的支出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中。
(2)乙方接受甲方制订的关于本工程质量、工期、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3)施工依据和施工内容及施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的图纸和图纸中规定的标准图籍、规范、法规、以及甲方编制制订的方案、交底。施工内容中还包括:临时水、电的安装、施工脚手架的搭拆,竣工工程清理垃圾外运、保洁和维护,成品保护工作和为达到工程施工目标而在施工过程中需做的全部辅助工作内容,包括材料、机具、现场设备的倒运、加工、整理、清理安装和进出场的装卸车和在周转料库房的装卸车工作;施工内容中还包括为所有建设单位、甲方所另行分包的各专业分包的配合工作及专业分包施工期间所必需的停工等待而支出的费用。
(4)现场临时水、临时电的安装、维护、拆除等全部用工所发生的费用。
(5)为达到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等进行清理、保护而支出的费用。
(6)为达到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所付出的人工投入和支出的费用。
(7)固定综合单价中包括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和补充合同所述的全部工作内容、按照施工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施工周期间歇所发生的用工等待费用、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支出的费用,对于乙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的所有证件、许可证、保险、用工手续时所发生的费用也同样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固定综合单价中还包含乙方需上缴的各种税费、非生产性开支等方面的费用;还包括了为指定分包单位配合工作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8)除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承包的本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费用外,其他一切发生在本工程内的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料具整理、材料的检验实验费等方面的工作无论是否由甲方进行安排,结算时均不对劳务合同中的固定单价进行增减。
(9)施工条件不具备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并擅自将人员进场,造成的人员停工、窝工、误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施工条件具备,但乙方相应施工人员不足造成后续人员窝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10)与工程施工相配合的架子及安全防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生活区管理;除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以外的所有辅助材料、工具用具,小型电动工具及设备的购置或租赁费用。
(11)固定综合单价中还包括现场临时水、电新建的施工及管线拆除、材料现场卸料以及现场材料二次搬运及装卸车、周转材料及中小型机械的场内、外进场就位、退场归还的一切费用。管线出建筑物外规定范围内的人工挖土方、回填土、预埋件预制和回收用工、现场文明施工清理用工、应对有关方面检查的现场和生活区及办公区清理用工、工程验收时发生的清理用工及配合业主分包等的用工,以及施工完成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现场清理至甲方要求,所需的费用支出也包括在固定单价中。
3、关于合同价款的增减及窝工补偿:
(1)乙方接受甲方下发的所有设计变更,对于承包范围以外的洽商项目按照( 20xx 年)《 北京 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确定综合单价(报价清单中不包括部分),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设计变更或承包范围内发生的非乙方原因的返工,变更洽商(人工部分)按照( 20xx 年)《 北京 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日,每个工日综合单价按 元进行结算,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
(2)对连续超过一周时间因甲方原因停水、停电或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的补偿费用(一周内部分不予补偿),结算时按双方确定超过时间部分的工人人数以 40 元/工日标准给予补偿(以当时签字的确认单为准),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
(3)对于乙方未经甲方 经营主管 书面认可、且超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施工的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一律不予结算。
4、暂定固定总价款为: (人民币)
大写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1)本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承包价及承包内容确认单、承诺书
(3)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
(4)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料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
(6)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结算书
(7)经甲方书面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发的函件、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后,3天内没有书面回复予以否认和修改的,视为乙方已经接受,并作为合同附件及最终结算的依据。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乙方应投入资金保证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作为乙方对外欠款的理由,无农民工工资发放签认表甲方不予结算。
(2)工程进度款结算:
1)每月25日前,乙方应提交手续完备的“工程数量签认单”到甲方经营部进行审核结算,并开据结算单进行中间结算;工程交工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30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若乙方未在交工之日起28日内提交书面结算资料,视为同意甲方的结算意见,同样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30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承认对方的结算意见。
2)若乙方未及时报送结算原始资料,甲方有权单方面编制当月结算资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同时甲方将按 元/期向乙方收取劳务费用。工程不符合结算标准,甲方不予结算。
3)未按上述程序进行的中间结算和最终清算的任何单据或签字不全的单据,甲方将视为个人行为,均不能作为中间结算和清算的依据。
4)甲方结算时将扣除乙方超用材料费、使用甲方的机械费用、违约罚款等各项费用。在最后一期结算单开出时,同时签订“合同结算终止协议”,协议签订后,并不影响乙方根据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甲方可直接在保留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5)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10%作为保留金。其中5%在乙方全部完工后,且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后甲方支付予乙方。另5%待质量保修期满、最终交验后按建设单位返还情况而进行返还,至此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6)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8%的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每月由乙方制好民工工资表后,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并将民工工资发放签收表复印件在甲方财务备案后方可返还。
7)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2%作为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2%的合同金额作为事故处理的保证金额,多退少补;如果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将在清算时全部无息返还。
(3)工程款支付:
1)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即合同签约人)应亲自到场,如派其他人员结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甲方经营部。乙方结算时应出具正规的、合法的劳务发票,付款办法和时间按业主付款办法和时间,由于业主推迟支付,甲方也将无息推迟支付。
2)支付时原则上只能以电汇等形式汇入合同指定的帐户, 汇入合同非指定帐户或其他方式支付时,需提供正式公函原件,提供委托付款申请书。
3)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提供结算资料,导致甲方不能按期进行结算的,甲方有权不予进行资金支付。
4)甲方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控制在当期应付工程款的70%以内,乙方工程完工后,在扣除按照合同条款应该扣除或者暂扣项目后的余额进行无息支付。
第六条 材料、机具供应
1、甲方提供的机械、工具及材料( ):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具及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和工具:除以上甲方提供的材料和机械及工具外,其余工程所需的机械(包括所有使用380v电压的电动工具、三级移动的配电箱、电缆和机械)及工具均由乙方提供且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规定。由乙方自备的机械、工具及辅助材料须自带入现场,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所有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领用的甲方的机具,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机械、机具进场及时提出,如未提出视为合乎要求,无论是否提出,乙方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4、乙方自带小型机械的正常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5、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
(1)由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及材料,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对机械清理保养,机械发生故障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维修,费用自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具,乙方按照市场价格赔偿给甲方。
(2)甲供及调拨材料只限乙方在本工程使用不得外运;违者按材料数量双倍处罚。在施工中必须按规定位置堆放材料,做到工完料清,保持现场整洁。
(3)甲方供应调拨给乙方原材料,由乙方负责看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丢失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所有材料领用人员必须是乙方负责人、负责人书面授权委托人员或乙方现场负责人员,以签名(盖章)为准,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机材部。
(5)其他: 。
6、对本工程材料的使用及奖罚,双方约定如下:
(1)现场材料的供应量应根据合理施工方案现场调整。由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批供应至施工现场。
(2)乙方确保商品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的模板、支撑等完善有效,发生因模板支撑等方面失效导致的混凝土浪费而被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索赔的将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确保混凝土到场后按时迅速浇筑,如因乙方人员原因发生混凝土浪费而被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索赔的将由乙方承担,对于工程实体材料,除商品混凝土外,乙方现场卸货后,确认数量,并在料单上签字,作为甲方实际给付的工程实体材料数量依据(如果乙方拒绝签字,则按甲方签字为准)。
(3)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妥善保管,按甲方要求码放成堆,不得浪费和丢失。
(4)双方约定工程实体材料的损耗率控制在以下范围内(以设计图纸的工程数量为标准):
1)钢材损耗控制在 %之内。
2)水泥损耗控制在 %之内。
3)混凝土损耗控制在 %之内。
4)砂石损耗控制在 %之内。
5)块料面层损耗控制在 %之内。
6)其他未注明材料按照 计算。
如果实际损耗率小于上述控制率,则按超额节约部分价值的 %奖励乙方;如果实际损耗率大于上述控制率,则由乙方按超出控制率部分价值的100%赔偿给甲方且增加5%的材料采购费用。
7、乙方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手套、绝缘鞋、工作服等),且质量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8、乙方自行提供所有质检及测量放线所需设备、工具及临时用电的配电箱。
(1)本工程的放线测量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验线。
(2)工程的测量费、材料的检验实验费已包含在乙方的固定单价中,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调整;工程试验工作由乙方配合甲方进行。
9、甲方提供的材料进场验收将由甲方与乙方联合办理。甲方供应的所有材料只负责运抵现场,乙方负责验收、核量、卸车、运转、倒运,并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1)一旦材料移交给乙方,乙方应负责材料保管、储存、合理使用,坚持厉行节约、严格管理、限额领料的原则,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或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而返工造成的施工中实际材料用量超出材料损耗率以外部分的材料费用和其它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进度要求至少提前两周对甲方应提供的材料提出材料申请计划,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验收接管材料。如果由于乙方所提计划不及时、计划量不足或规格型号错误等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采购的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每月25日上报进度报表。
第二章 质量、工期、安全
第一条 工程质量及要求
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果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并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结构长城杯 标准。
2、 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施工前乙方应进行图纸审核,一旦发现有设计错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工程验收以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日内由甲方、乙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3、 本工程质量标准: 。
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率100% 。
4、 工程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乙方的质量体系必须对应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乙方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和主管工长要根据甲方管理人员的要求统筹安排、合理分配人力、物力,确保全面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计划由甲方编制,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审批后,甲方存档,发、承包双方均按施工组织及创优计划组织施工,执行其中的各项要求。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配合甲方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
(4)隐蔽工程的检查
乙方自检检验合格后在隐蔽验收前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自行承担费用整改完毕并重新组织验收,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报监理验收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专业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由甲方专业工长编制,在编制过程中乙方主管工长和相应专业工长或分项负责人参与,提出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定稿权为甲方。经监理审批后,甲方存档,下发到乙方。发、承包双方均按方案和交底中的措施和要求组织施工。
(6)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乙方专业工长或分项负责人召集乙方参与该分项施工的所有人员,将交底向操作工人进行传达和讲解,要让每一个操作工人明白应如何施工,如何对自己所完成的工作进行质量检查以及应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完成技术交底。如未传达或传达不及时,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甲方相关人员有责任在施工组织、创优计划、施工方案和分项交底中明确施工安排、施工工艺、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乙方相关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提出符合质量标准的省工、省时、省材料,甚至达到更高质量标准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定稿、审批下发传达后,则双方应按此执行。
(8)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向甲方索取方案和交底。对没有方案或交底,没有明确质量要求的分项工程,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乙方对该类工程擅自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项目经理、工程师、主管工长应充分了解甲方下发的施工组织、创优计划中的施工部署、工艺流程及质量标准,精心组织己方人员,在甲方指挥下合理安排施工。
(10)各分项工程完成三检,符合质量标准后乙方质量检查员检查后报甲方专业工长、质量检查员核定验收。
(12)对甲方及监理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按要求完成。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能擅自修改甲方方案、交底中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由于乙方擅自改动施工交底方案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14)出现工程返工时,由责任方承担因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其它损失。
第二条 工期延误的确定及奖罚
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延的,经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造成的停工等不可抗力;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2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收到相应的书面报告后应于2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事宜给予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甲方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3、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照合同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如下: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20xx0元/天 标准的违约金。
4、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
5、甲方制定承包项目的总工期和分段进度工期,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期,合理调配人员安排施工,确保工期计划的实施。
6、乙方未按照甲方计划组织人力安排生产,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重新组织人力进行施工,确保工期计划按照甲方预定计划实施。如未在原定工期内完成计划,甲方有权直接扣除违约金(按上第3条规定)。
第三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处理
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如未按安全标准施工,则一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甲方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双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安全生产标准为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必须达到“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分要求,有关安全、现场、环境的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备必要的防护设施,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确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省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手段,确保施工安全。同时遵守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交底。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明确的由责任方负责;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施工造成的一切事故损失及后续相关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处理。
5、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由甲方在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中制订,乙方须按甲方制订的措施、方案和交底进行施工和安全防护。未按要求施工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由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制订现场及生活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向其管理人员进行传达。乙方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应始终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制定的条款进行处罚。
7、安全文明工地施工各项管理制度见《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在规定制度中未明确的并不表示甲方没有进行限制,甲方将根据现场发生实际情况,临时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乙方同样需要执行这些制度。
8、乙方生产机械操作人员遵守挂牌标识的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9、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技术措施、方案、制度、规程由乙方项目经理、安全员、生活管理员及各专业工长对其工人进行宣讲和传达。该项工作责任人为乙方相应管理人员。
10、乙方人员进入本项目工地,就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各专业工长须按照已传达的甲方制订的相应的安全措施随时进行检查,对不安全的行为、做法及时纠正。
12、乙方安全员须熟知各项安全措施、规定,施工过程中随时在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提出并监督整改。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必须接受甲方安全员、专业工长的随时检查,对甲方相关人员提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14、无论是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上级单位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乙方安全员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的整改要求,乙方须按要求积极整改。
15、施工过程中,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项目部及其上级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16、对于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形成安全隐患的行为,任何人有权制止,乙方作业人员必须听从。
17、无论甲方人员还是乙方管理人员进行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18、乙方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无安全保障、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进行施工作业。
xx、乙方生活管理员配合甲方生活管理员,按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随时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保证符合要求。
20、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现场机械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应完全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21、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的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
第一条 文明施工
1、甲方、乙方应严格执行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以及镇江市、扬中市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本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为江苏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必须达到“江苏省级文明工地”的评分要求。如达不到文明工地,因乙方造成的,从总劳务款中扣除 2 %。
3、严格按照江苏省省“文明工地”评分表中的每一项执行,每月每项一次不合格者,罚款500~20xx元。要设专职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自身施工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乙方应使自己的生活设施保持整洁和卫生。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场容、环境卫生工作由甲方生活管理员负责组织检查和监督,乙方生活管理员直接受甲方生活管理员的领导和监督,并对在日常检查中提出问题的整改负责。乙方项目经理应全力支持其生活管理员的工作。
4、乙方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防止并消除对大气环境、水的污染以及施工噪音的扰民
5、乙方项目经理、主管工长、安全员、生活管理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相关的专题会议。
6、如乙方未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划分责任区域,由各专业分别负责。
2、乙方设专人,每日清扫,确保现场内环境卫生整洁。道路无积水,无泥砂。
3、现场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管理,要求墙面干净,门窗玻璃明亮,地面无纸屑、烟蒂等垃圾;文件资料、图纸由谁使用谁管理,不得随意堆放,保持桌面整洁。
4、现场会议室设专人管理,保持整齐清洁。会议室内悬挂有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图,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义务消防救灾组织名单。
5、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对工人实行封闭式管理。
6、民工宿舍内由专人进行打扫,统一被褥,衣物等物品要摆设整齐,保持整洁、有序。宿舍内严禁乱接电源、乱设开关和插座, 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7、施工现场厕所由专人按厕所管理规定进行打扫,保持厕所内干净、整洁。
8、出现场的施工车辆遮盖严密,车轮清洗不带泥土出场。运输中遮盖不遗撒。
9、乙方设专人负责,每日打扫整个生活区的卫生,清运垃圾。
10、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乱涂乱画。
11、及时排除积水并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施放药物,防止蚊蝇孳生。
12、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小便入坑。
第三条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
甲方根据现场综合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制定控制预防可控制事故的方案、程序和方案,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措施进行操作,将危险因素严格进行控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其他人员、机具产生的由甲方负责监督整改,乙方予以配合。
第四条 职业健康安全
甲方根据现场综合情况针对辨识出来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后制订出专门的控制方案、程序和方法及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必须严格予以遵守和执行,避免出现火灾、中毒、起重伤害、触电、雷击、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中暑、疫灾等现象的出现,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劳保防护用品应保证发放到位,分别购置。健康证、特种人员作业证等必须的证件齐备,同时应响应国家安全生产部门制订的为特种作业和高危生产人员投保商业保险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及运行控制
甲方根据本项目特点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进行评价,并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进行更新,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种方案、程序和方法,对生产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做到能源与资源的保护、废水与废物控制、扬尘控制、噪声控制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控制等管理,确保环境方针、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
1、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
2、合理分配施工用水、电,避免浪费;遵守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各项规定,保护水资源不被污染;
3、对在施工中遭受破坏的自然环境及时进行恢复,保护生态环境;
4、对扬尘和大气污染进行控制,控制粉尘、含尘气体的排放;对油漆、石棉等物品妥善保存,造成污染时及时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理;
5、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确保对噪声进行控制,超过规定限值造成扰民的,扰民费由乙方承担;
6、生产垃圾和废弃物等物品,进行分类后,不可回收物要堆放到指定地点,可回收物另行堆放;由甲方统一处理;
7、由甲方材料部门制订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台帐,严格进行控制发放,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操作规程、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技术交底,必要时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使用后剩余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应及时退回仓库。
第四章: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施工图纸,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交底。
2、负责于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壹套,积极向业主办理工程洽商。
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6、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整改。
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委派的不称职工作人员。
9、当乙方不能按时或全面履行本合同,如工程质量或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有权调整承包施工队或解除本合同。或当乙方自愿退出履行合同,结算时,甲方给予乙方已完工程量10%的罚款。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推荐专题: 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