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验收委托书合同》,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验收委托书合同》。
委托方(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
住 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合同编号:
受托方(乙方): 电工程科学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 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2、咨询要求:符合电力行业及国家安全评价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委托方要求。
3、咨询方式:现场专家组查评10-12人。
第二条 安全验收评价具体内容
1、根据设计报告,依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和《火电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查评标准》对 建设项目的环境安全、地质安全、生产运行安全以及防火、防爆、防电气伤害、防机械伤害、防坠落伤害、防习惯性违章等危险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检查是否达到安全要求;
2、编制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3、对 建设项目安全运行提出必要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及建议。
4、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现场查评工作,编写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
(2)第二阶段:修改完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
(3)第三阶段:通过政府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的专家评审。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现场查评的陪检人员;
2、通过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消防验收工作:
3、通过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验收、压力容器检验等工作;
4、其他:无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金额:贰拾伍万元整(人民币250000元整)。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 分期 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合同签订后安全验收评价专家进入现场查评前支付乙方50%费用;报告交付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开据发票后支付乙方剩余50%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呼市工行石东支行
地址:呼和浩特市石羊桥东路
账户: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评价报告不得转借第三方。
2、涉密人员范围:无。
3、保密期限:两年 。
4、泄密责任: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得将甲方技术文件转借第三方。
2、涉密人员范围:现场评价人员
3、保密期限:两年。
4、泄密责任: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7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技术报告形式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现场验收评审。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 三、四 条约定,应当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停止技术咨询工作。(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一、二条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九条 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 3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现场审核。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乙、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辛力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呼和浩特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 。
第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无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无 。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无 。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_________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 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 型号
_________
_________
1.3 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L) 宽(_________±2L) 高(_________±2L) 参考重量(_________±005K)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L) 宽(_________±2L) 高(_________±2L) 参考重量(_________±005K)
1.4 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 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 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1.7 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1.8 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L;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1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1.9 电池寿命
按21方法充电,以jb/t10262-标准中611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 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130v以上,2节电压差不大于002v;3节电压差不大于004v;4节电压差不大于005v
1.11 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接近0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 jb/t10262-标准放电至单节105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90%(“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85%)(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合同)
2.蓄电池的使用
2.1 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4节6-dzm-10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48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 15~18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588±02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400±30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 555±05v,电流逐渐趋近于0ma.
2.2 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3.蓄电池的验收
3.1 验收内容
3.1.1 外观
(1)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13条的规定。
(2)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
3.1.2 性能
(1)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2)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130v
(3)蓄电池组经完全充电后,静置1~4h,在25±5℃环境温度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终压420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3.2 检验方法
3.2.1311 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3.2.2312 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3.2.3 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15、17、和19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报告。
3.2.4 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1组3只电池,按15;110条款检验(15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4.双方约定
4.1 甲方职责
4.1.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10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4.1.2 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
4.1.3 甲方应要求客户(经销商)认真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档案。
4.2 乙方责任
4.2.1 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之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技术要求。
4.2.2 以4×6-dzm-10电池组为例,甲方电动车最大电流不超过150a,正常工作电流在环境温度25±2℃、风力1~2级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负载不大于7a;乙方产品使用天数与续行里程的关系
注:参考里程是在环境温度25±5℃,车、路况正常,最高车速20km/h,载重负荷不大于75kg的条件下进行的;且和电机效率、控制器控制参数等整车配制有关。(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合同)
4.2.3 乙方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
(1)“普通铅酸型”和“代胶体环保型”出厂_________个月;使用_________个月。
(2)“代胶体环保型”出厂_________个月;使用_________个月。质保期二个条件只要达到一条都视为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若发生下列问题:①短路②断路③反极④大面积脱粉,经甲、乙双方检查确认后电池容量末达到标称容量的60%,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否则不予承保。(其它规格型号的电池质保期双方另行订立)
4.2.4 乙方每月根据甲方上月退回的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电池数量,如数向甲方返还相同规格型号的电池:
(1)电池出_________个月以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全新电池,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2)电池出厂_________个月以外且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标称容量在80%以上的维护电池, 三包期从原使用电池的出厂日期起累计续保。
4.2.5 乙方负责回收甲方过质保期的“华富”废旧电池,回收方法和价格另订。
4.2.6 乙方负责生产的电动车专用蓄电池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产品信誉和产品责任保险。
4.3 本协议为双方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为_________,解释权为乙方所有。
5.其它约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