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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代理人:律师
工作单位: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
兹委托在我方与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
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控告。 委托人(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月日
委托人: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__ 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
现因申请破产还债一案,委托帅玉志律师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申报破产债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审查有关破产清算方案,参与破产程序全过程,并行使表决权,全力维护我公司的债权。
此致
__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
二0__年月日
委托人(本案被告人):
受委托人: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______与被告人_____在___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___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包括本案应诉、庭审、增加和放弃本案诉讼请求)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签名)
__年___月__日
中国·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函
致:上海外滩xx酒店
主题:关于终止合作合同后协商结款之事宜的函 页数: 3页
日期: 2011年12月1日 编号: 2011-050
尊敬的MR.xx阁下:
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与北京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为委托合作关系,长期为xx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因xx与贵方关于双方在合同终止后协商结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之事特指派赵小虎律师,就上述情况出具本律师函如下:
贵酒店与xx于2011年8月5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因出现特殊事由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从11月14日合同中规定的解除事由出现以来,xx便本着认真履行协议,积极友好协商的原则与贵酒店有关人员进行了协商沟通以期解决相关善后事宜。目前,在与贵方相关部门人员协商结款过程中尚存在一些差异,问题至今未能得到解决,我委托人xx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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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D座21层 邮编:100025 电话:010—85894950/85806947/85806749 传真:010—85803002 1、8月5日签定合同,明确约定最高取消费用为总费用的70%; 2、2011年9月xx日和11月x日xx分两次给贵酒店帐号汇去人民币xx元; 3、11月15日贵酒店发来的最终账单明确显示和标明总费用为人民币xx元;
4、贵方应退回xx多汇人民币款项为:xx-xx=xx元。
我们认为,以上事实有合同书、汇款凭证和贵方的形式发票中的内容可予以证明,其中协议书中约定的条款就各项费用、违约责任的规定清晰明了,汇款凭证与形式发票与以上所述事实一一对应,事情发生的过程简单清晰,xx所提要求也清楚明了。我们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请xxx先生阁下要求贵方相关部门根据以上相关事实能及时回函并给予合理解决尽快将多汇款项退回。双方合同终止后的善后事宜问题即可得到圆满解决。
在此我代表xx感谢阁下和贵酒店相关部门,特别是贵方销售部对此团准备工作所作出的努力和与xx的真诚合作。希望贵酒店能本着长远友好合作的态度与xx妥善处理本次合作的相关善后事宜,也希望双方在以后的合作更加愉快!我们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请贵方就本事务所的委托人以上所述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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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合理解决,给予我们肯定答复。律师郑重声明: 上述要求及建议请贵方慎重对待,在收到本律师函后将有关处理意见及时反馈与本事务所律师或xx的相关人员。
本事务所特代表xx的要求函告贵酒店,请贵方收到本函件后尽快给予我委托人肯定答复,如蒙同意,我方愿意进一步协商具体事宜,否则,我委托人保留对因贵方给我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的权利!
以上内容,特此函达。
此
礼
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 赵小虎律师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
1、合同书。
2、汇款凭据。
3、形式发票。
4、联系方式:赵小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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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D座21层 邮编:100025 电话:010—85894950/85806947/85806749 传真:010—85803002
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涉嫌 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的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