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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叉车租赁服务协议,有效期为拟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以乙方未购置起重式叉车为生效前提,当乙方自行购置叉车即视为和平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因生产需要向甲方承租叉车租赁服务(以下简称叉车服务),甲方按乙方实际生产所需提供不同吨位叉车服务。
三、乙方向甲方承租叉车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叉车服务费用,数量单位以台计,其收费标准如下:
1)当次加收 元。
2)当次吨起重搬运第一台以标准收取,当次每增加一台加收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服务使用车辆。
2)甲方在收到乙方叉车租赁服务请求应尽快予以响应,并安排叉车服务。
3)甲方有责任、义务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叉车服务质量,完成乙方设备摆放要求。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承租非甲方指定以外其他叉车服务。
5)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现乙方雇佣其他叉车服务,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偿。但不包括甲方不满足乙方通报叉车起重吨位要求,或由甲方指定叉车服务,本协议第三条款收标准已不再适用且双方对服务费用存在异议的情况下。乙方可自行承租其他叉车服务。
6)甲方以 月结方式按时收取相应叉车服务费用。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报酬,甲方有权中止叉车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承租叉车服务前应向甲方具体说明需起重搬运货物体积大小及重量吨位。
2)乙方应按时清付甲方叉车服务费用,不得任何形式拖欠。
3)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承租非甲方指定以外叉车服务。但不包括第四项,第五条情形。
4)乙方在承租甲方叉车服务时,由甲方叉车技术原因或叉车性能不符吨位起重要求,致使乙方设备搬运过程中摔落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一力承担。乙方有权进行追偿。
六、甲方在接到服务请求赶赴工作场地期间,应自觉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王识博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李荣昌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条款如下:____________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牌货车
车牌号为: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__
三、租赁费用从协议生效起:车辆整 月正式干活¥____________ 元/ 月,车辆停一个 月乙方应付甲方司机费用____________ 元/ 月
四、其他约定
1、甲方提供出租车辆,行车的相关手续,必须齐全。货车商业保险必须百分之____________。
2、乙方在租赁期内的 年审;司机费用,修理费由甲方承担一切,油耗及相关一切费用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交痛安全事故,其经济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本协议到期后,如需继续租赁,则另行协商租赁相关事项。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未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期间、租金结付;详如下表所载:
二、承租方指定项目:(以【含】或【不含】标示之)
其余合同内容以后面为准。
意出租方得将该债权转移予当地方法院求偿。
十二、担保条款
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承担的担保责任及范围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含本合同合部承租人的义务(包含合同的约定、合同派生义务)。
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签定之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承租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 日。
十三、特别约定
1、在承租期间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车辆灭失情况,承租方除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赔偿外,另需按未到期分摊车辆购置税并需补偿该车保险 年度未到期保险费之损失予以出租方。
2、承、出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有争议的内容,仍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所衍生之《客户交车确认车》、《车辆牵车确认单》及相关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十四、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和,双方同意由出租方住所所在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出租人对合同条款之权利义务内容已对承租人善尽告知及监督管理义务。
出租方:桐城鸿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 址:
连带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对保人: 地 址: 日 期:
连带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对保人: 地 址: 日 期:
连带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对保人: 地 址: 日 期:
兹本人 身份证号: ,因本人在外地无法亲自签
定投资协议等相关手续,特委托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我签定该投资协议,行使代签权益,并到丹尼斯投资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产生相关的责任由本人全部承担。本委托长期有效,特此委托!
指定收款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委托人:
时 间:
声明:1、本委托系我本人亲自签定,属真实有效。
2、本委托书签定时见证人:姓名: 身份证号: 。
授权人:
被授权人: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康县快易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公司或个人所属的自驾车辆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自愿将其个人所属的自驾非营运车辆1台,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
2、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经营权。
3、委托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租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包括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书》及办理相关的发车、验车、结算、开票等手续。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计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如下方法对前述委托租赁车辆已实际发生租赁业务的日租赁收入进行结算:
(1)、甲方收入:按乙方车辆实际出车天数的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十五(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乙方收入:按车辆实际的出车天数的`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五(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车辆租赁结算底价,如确需随市调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新价格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甲、乙双方按照当月结束后进行结算。
三、车辆事故赔偿、救援业务流程
1、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车辆本身引发的车辆故障,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和车辆保险理赔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获理赔费用归乙方。
3、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由甲方协助乙方评估和处理,并按乙方车辆维修所提供票据由肇事者给予赔付。
4、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担所有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含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甲方也将协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赁该车辆当日租赁门市价格50%的车辆事故停驶费用,因肇事者人为所造成车辆事故停驶所有费用归乙方所有。
5、车辆事故赔偿、救援等费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利
1、委托经营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有权自主经营并随时调用乙方车辆。
2、甲方全面负责车辆的租赁及业务服务等一切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享有乙方车辆的价格和车型的推广权。
3、甲方严格办理每台乙方委托租赁车辆的租车、验车手续。如发现证件、随车物品等丢失,应严格按照规定向用车人索赔,并将赔付费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证拥有全部委托租赁车辆的绝对所有权,并向甲方保证对委托租赁车辆有全权经营处Z权。
5、乙方保证全部委托租赁车辆均权属清晰,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各种可经营证照及规费齐全有效,可随时投入运行。
6、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时,已为租赁车辆投保如下保险项目:
(1)车辆交强险;
(2)第三者责任保险;
(3)汽车损失险;
(4)车上人员责任险;
(5)盗抢险;
(6)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7)玻璃单独破碎险。
合作期内今后各年的委托租赁车辆的保险,乙方亦须按上述保险项目及时投保,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4、乙方须及时对委托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及时处理不能达到待租车标准的车辆,不得影响甲方的租赁经营。乙方交车时行车证、保险卡等相关车辆营运资格证件需齐备并保持车辆整洁。
5、车辆交付时无任何交通事故未尽事宜和产权纠纷。
6、车辆必须配备GPS车辆定位系统,由公司统一管理。
7、乙方须承担委托租赁车辆的日常维修费用和非甲方责任和承租方责任的故障维修费用。
五、其他事项
1、合作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合作自动解除届时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续签委托租赁协议。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