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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2023-02-03 0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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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年审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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