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用文书 > 申请书 > 详情页

个体工商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大全)

2022-09-20 21:34:0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个体工商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大全)》,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个体工商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大全)》。

第一篇: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个体名预核字〔〕第号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预先核准为:。

以上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保留期延期至年 月日。在保留期内,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未到登记机关完成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的,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有正当理由,需延长预先核准名称保留期的,申请人应在保留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保留期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经登记机关准予开业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后个体工商户名称正式生效。

(登记机关盖章)

2013 年10月29日

第二篇: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核发通知书情况

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及说明

说明:1、拟从事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除此外,申请人可自主决定是否为所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2、字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3、字号名称不得与其他个体工商户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4、字号名称不得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5、字号名称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和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

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者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6、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它有关规定;

7、“经营方式”一栏在括号内划“√”,可以单选也可多选。

第三篇: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反面

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

1.申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2.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名称中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个体工商户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4.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5.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是其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6.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7.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第四篇: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通知类 3.1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个体名预核字〔 〕第 号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预先核准 申请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为: 。

以上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保留期至年月日。在保留期内,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未到登记机关完成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的,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有正当理由,需延长预先核准名称保留期的,申请人应在保留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保留期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经登记机关准予开业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后个体工商户名称正式生效。

(登记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

推荐专题: 个体工商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