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解除限高申请书个人模版》,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解除限高申请书个人模版》。
解除协议申请书
本人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____日向贵公司购买一台价值 元人民币的智能自助终端设备,同时成为深圳市牛牛通宝科技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创客,账号为: ,共缴纳购机款为人民币30198元(大写: ), 元为设备维修费用不能退还。现因 ,于2018年 月 日申请贵公司回购本人名下的智能自助终端设备,根据《智能自助终端设备买卖合同》约定扣除购机器款的 %作为折旧费,共计 元(大写: )因第三方支付平台提现手续费为8%,最终所退还人民币 元(大写: ),本人开户行为 ,银行卡号为: 。公司共分六个月支付回购款项,分别是 年 月 日(到账日期以银行的具体到账时间为准)支付 元(大写: )、 年 月 日支付 元(大写: )、_______年 月 日支付 元(大写: )、 年 月 日支付 元(大写: )、 年 月 日支付 元(大写: )、 年 月 日支付 元(大写: ),至 年 月 日止双方款项全部结清。本人向公司提供四个材料:1.本人签字时场景照片、2.本人手持身份证和退款申请书照片一张、3.证明属本人签字的视频、4.本人已签名的退款申请书照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以上材料后,公司立即申请处理退款。并承诺做到如下几点:
一、原协议《智能自助终端设备买卖合同》自 年 月 日之日起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本人在收到上诉款项之后,应立即消除不良影响,并撤回所有已发生的投诉事件。
三、本人应立即删除在各大网站发表的不当言论。
四、本人承诺,今后任何时候都不再以任何理由向贵公司主张其他权利,也不会向贵公司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五、本协议书内容对外严格保密,本人不会将其泄露公开,本申请书为特殊退款,承诺不告知贵公司旗下的其他创客。本人将不予接受第三人采访或者向其提供任何与此相关的资料或者信息。
六、本人若违反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的违约金为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经济损失的,则负责赔偿公司的所有损失。
七、自 年 月 日起,公司立即冻结所申请的账号。
八、申请书自本人签字后生效。
申请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12.4 机场净空管理规定
3.12.4.1 禁止在依法划定的厦门高崎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⑴ 修建不符合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
⑵ 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或者从事会产生这些后果的作业;
⑶ 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⑷ 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⑸ 设置影响机组成员视线的对空照射或者平射强光;
⑹ 放养牲畜,饲养、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鸟类动物和植物,从事容易引诱鸟类聚集的养殖业;
(7) 在机场跑道东端延长线1500米,两侧宽度各300米海域内及海上主航道内设置养殖渔业、海产品的设施或物体,并禁止各种船只在该海域内锚泊;
(8) 在跑道两端延长线各15公里、两侧宽度各6公里范围内施放升空物体,包括放飞或进行影响飞行安全、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风筝、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空飘气球等物体或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等飞行活动;
(9)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 (10)燃放烟花、爆竹、焰火等;
(11)超过净空保护高度要求的爆破或作业; (12)在机场跑道两侧和两端6公里范围内不得设置露天垃圾场; (13)其它严重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活动。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进行前款所述活动时,不得侵入机场净空保护区域。
以上所指的建筑物、设施包括任何固定、系留或漂浮地在表、海面、水面或空中的人工制造设置的有形物体,其最高点是指其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下的最高点。
3.12.4.2 在3.12.4.1第(8)条规定的范围外,进行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等施放活动及进行对空炮射的,应当事先持有关升空物体的种类、放飞起止时间、放飞高度、活动范围等材料,向机场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12.4.3 在3.12.4.1第(8)条规定的范围外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空飘气球,应当向市气象主管部门提出升放申请;市气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并通知申请人。批准施放的,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当日将情况通报空中交通管制部门。
获准施放系留空飘气球的,应当严格按照市气象主管部门制定的操作规程施放,每天二十四小时专人监控。
系留空飘气球飞失的,施放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向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报告。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3.12.4.4 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将施放高空气象探测气球的时间、地点及时通报空中交通管制部门。
3.12.4.5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的高炮、火箭作业按照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3.12.4.14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超出机场净空要求的山体、经批准的超出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必须设置、使用和维护障碍灯或标志。
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认为应设置障碍灯或标志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必须设置、使用和维护障碍灯或标志。
山体的障碍灯和标志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障碍灯和标志由其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设置,并承担维护费用。
障碍灯和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应保持正常显示状态。机场管理机构对障碍灯和标志的设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解 除 限 高 申 请 书
申请人:xxx 事情事项:解除对申请人 xxx 的限制消费措施。
事实和理由:
2021 年 1 月 18 日,贵院作出(2020)鲁 0203 执恢 xxx 号限制消费令,对被执行人青岛 xxxxx 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xxx 进行限制消费,申请人认为贵院应解除上述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理由如下:
一、2020 年 6 月 19 日,申请人在被执行人青岛 xxxxx 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已转让他人,申请人不再担任被执行人青岛 xxxxx 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申请人不应被加入限制消费令。
二、在该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 xxx 已与被执行人青岛 xxxxx技术有限公司、青岛 xxxxxx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李 xx、纪 xx 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抵押房产处置完毕后,(2017)鲁 0203民初 xxxx 号民事调解书的全部债权债务消灭。
综上,申请人不是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且该案是有抵押房产可供执行案件,不应采取信用惩戒、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特申请解除对申请人 xxx 的限制消费措施。
此致 xx 市 xx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21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