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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情况说明

2022-06-01 0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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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财产保全担保业务说明

财产保全担保业务

一、相关法律解释

诉讼保全是财产保全里的其中一种诉讼方式。财产保全分诉讼保全、诉前保全。

1、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在财产保全里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变卖、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法院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的决定,而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当事人对该项财产的支配、处分权,为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提供可能。而诉讼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能顺利实施,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

诉讼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存在因各种主观原因可能使人民法院将作出的判决难以或不能实现的情况。

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

2. 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3. 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4. 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

诉前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3、 财产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的好

处是不受地域限制,审查手续简便,最主要的是不占用申请人的自有资产)

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会申请。(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担保能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的权利都能得到平衡。)

3.裁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保全,情况紧急,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原因

第一、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第

二、 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第三、 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第

四、 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第五、 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此外,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超过了6个月,而人民法院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冻结措施自动解除。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办理财产保全担保业务手续

1、申请人向公司按照资料清单提供资料和案件的详细情况。

2、公司资料审查。

3、向担保申请人发出同意担保的通知。

4、签订合同,进行抵(质)押登记。

5、支付担保费出具《担保函》

6、保后案件的监督管理

7、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反担保人办理的业务手续包括:

1、签定有关的反担保合同

2、 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1、向法院提交的保全申请书

2、起诉状(诉前保全的可不提供)

3、支持案件起诉的相关证据(如双方协议、合同,付款发货证明,往来凭证、收据等)复印件,要求与原件核对。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

8、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此担保业务的委托书

9、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与原件核对

10、申请人是自然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与原件核对

四、担保收费

按照案件的风险、诉讼保全的标的额综合审查确定收费。

五、反担保措施:

1、保证金

2、抵押、质押

3、第三人保证

4、其它公司接受的反担保措施。

根据项目的风险程度确定反担保措施;对于无风险的案件,并且申请人信用良好的项目,经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的批准可以不提供反担保措施。

第二篇:财产保全反担保申请书

担保人:

被担保人:××××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的财产。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有限公司本担保书中注明的`财产,担保人愿提供

作为担保财产,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担保人:

  二OXX年月日

第三篇:财产保全申请书说明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申请采取的措施)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已向你院提起诉讼(或即将提起诉讼),……(写明请求保全的原因)。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

2.……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

章)×年×月×日

二、说明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中常用的重要文书之一,是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和保证判决的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某种强制措施时使用的文书。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诉前保全的条件:(1)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权益遭到极大损害的;

(2)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申请保全;(3)申请人须提供担保。诉讼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属于给付之诉;(2)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行为,使判决有可能不能执行的;(3)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4)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填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注意事项:(1)要求写明保全的事由,即申请保全的原因;(2)要求明确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位置和数量,否则法院无法执行;(3)要求写明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有可能拒绝保全请求。

财产保全的程序:(1)提出申请。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可以驳回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时同时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2)财产保全的裁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讼保全如果情况紧急的,也应48小时内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3)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但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4)财产保全的解除。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天内未起诉或者其他需要解除的情况出现时,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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