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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申请书

2022-04-24 1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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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课程重修管理暂行规定》(闽农林大教字﹝2010﹞56号)的要求,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范围

1.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经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实践环节(含实验)成绩不及格者;

3.实验课程缺做实验或课程作业缺交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4.课程旷课的学时累计达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5.考试旷考、违纪、作弊者;

6.缓考不及格者;

7.学生课程考试及格,但期望取得更好成绩者。

二、重修手续

1、网上预报名。需重修的学生在2013年3月4日至3月10日登陆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网上选课”模块下的“重修或补修选课”栏,然后点击“查询课程”按钮选择不及格课程后,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后进行网上预报名(需重修“体育课程”的学生直接点击“体育项目重修报名”,按原修体育项目报名)。教务处根据报名人数与开课学院确定是否组班重修(原则上需30人以上),未组班的预报名重修学生由学院教务人员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安排跟班重修(原则上跟随所在专业下一年级重修,所在专业本学期有开课的课程才可以进行跟班重修)。

2、报名核实。自2012年3月24日起,有预报名重修的学生及时登陆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所报课程开设情况,并先按安排的时间及地点上课。如果系统上未查到重修课程或未显示重修课程时间及地点的学生,应立即到学院教务办找教务员进行核实。参加重修的学生务必认真上课,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重修课程旷课的学时累计达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将不予考试。

3、收缴重修学费。申请重修学生必须在3月25日前将重修费存入个人扣款帐户(农行缴费卡),教务处根据重修报名结果,将预报名名单提供给财务处进行扣款,如果个人帐号有变动的,请及时到财务处二科进行登记变更。

4、确认名单。财务处将扣款名单交教务处后,由教务处和开课学院确认重修名单,学生所在学院根据确认后的名单发放重修证,未进行缴费确认的重修报名无效。

三、重修课程学费

单门课程收费标准为:90元/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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