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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受到了各级政府的关怀,但是也出现了许多与政策目标相背离的情况,以至于有些学者对扶持政策产生了质疑。通过对参与者的博弈分析,只有不断完善政策才能使各方效益最大化,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结果。关键词:财政扶持政策; 农业龙头企业; 博弈分析
我国是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公司+农户”形式现已成为普遍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龙头企业的强弱和带动能力的大小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程度、规模和成效。扩大龙头企业的规模和生产水平离不开资金扶持,通过财政扶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吸附、膨化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各种资金共同投入,是解决制约龙头企业发展资金瓶颈的有效途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获得财政扶持中也出现了过度依赖现象,寻租行为的发生导致了财政扶持政策低效率、农户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等情况。以至于有些学者对扶持政策产生了质疑,认为政府的扶持政策对于龙头企业业务扩张没有明显的积极作用,没有达不到扶持预期的目标。本文试图通过对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中参与各方的博弈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
一、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博弈
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执行中存在多种利益集团,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龙头企业和农户,这四方均想使自己的目标最大化。 概括来说中央政府的目标是促进GDP的增长、增加农业生产总值、带动各方资金投入、社会稳定, 地方政府的目标是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带动尽可能多的农户脱贫致富,龙头企业的目标是企业利润最大化,农户的目标是提高农产品转化率、增加纯收入。
(一)当地地方政府和上级政府之间的博弈
对当地地方政府来说,争取本地有更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既可以得到上级政府的投资和优惠,有利于经济发展,又能体现政绩,其最优选择必然是争取更多的名额。中央政府同样是希望按照规范办事,同时中央政府还希望平衡各地之间的差别。目前是通过竞争,设置门槛,达标者上。这样就可能出现以下情况:中央政府在各地平衡建立;当地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合弄虚作假,使未达标企业达标;当地地方政府官员通过公关取得名额等。
(二)龙头企业和当地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
由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享受政府的财政扶持,政府配给每个地方的企业名额有限,所以对企业而言首先要争取成为龙头企业,其最优选择是争取名额。这样企业能否成为龙头企业取决于企业的公关能力和政府官员的价值取向。不达标的企业可以想办法达标,选择的企业并不一定是最优的。
(三)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博弈
龙头企业和农户双方的目标均可以概括为利润最大化,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很复杂,二者之间的博弈较为复杂,包括是否租地、租金多少,是否签订合同、签订什么类型的合同,农户是否按照公司的标准要求生产,是否执行合同,产品是否卖给公司或公司要不要收购产品等等。双方博弈考虑的因素也较多,双方信息拥有量、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自然灾害造成的丰与欠、公司与个人信用、短期与长期的合作关系等等。
目前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一般是财务订单生产,订单生产从实质上来
说就是一种远期交易方式,这种远期契约关系往往因为价格波动,或者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突然出现而遭到人为破坏。无论对于农户还是对于公司,只要不执行合同的收益大于执行合同的收益,所签合约就会面临被撕毁的风险。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在合同签订以后,如在某一时刻任一合同方违约,那么农户与公司实际上构成了一个静态博弈。在静态博弈中,只要一方有一种能给他带来更多利益的策略,也就是说该博弈方拥有严格的“上策”,那么他就会无条件的选择这种上策,而不受其他博弈方策略的影响。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另一方的损失能够给自己带来更多利益的话,在没有外部约束机制有效作用的情况下,那么他必然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策略而不会顾及对方的损失。因此,在订单农业中常常出现违约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多方博弈带来与政策目标的背离
(一)地方保护主义的加剧与龙头企业的过度依赖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会导致地方政府为了能够出政绩,极力扶持本地的龙头企业,以期望其做大做强,形成本地几个大的龙头企业的垄断,加重了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全国性龙头企业的形成,违背了中央全面平衡发展的战略。政府的过保护和扶持,会给龙头企业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当遇到诸如资金短缺等问题时不是从自身找原因、想办法来解决,而是期待通过找政府财政的帮助来解决,失去了自身发展的动力。
(二)对龙头企业扶植有余而风险失控不足
在对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上有些地方政府忘记了农业是弱势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被过度夸大,一说农业产业化,就是“公司+农户”。对于龙头企业社会各方面都是支持有余,但对其潜在的风险却少有人去提及,一时的成功有时并非企业自身“身强体健”,而是方方面面“厚爱”的结果,但企业决策者往往会被一时的成功冲击昏了头脑,致使企业越跑越快,风险越积越大。在福建省南平市原本只有几百头奶牛的一家小型奶企,通过实施“公司+奶场+农户”的经营模式,短短几年迅速崛起为我国地方最大的奶业基地。但在狂飙突进式的盲目扩张和奶业市场惨烈竞争的双重压力下,目前南平市的牛奶企业全面陷入困境,数亿元的银行贷款难以偿还,几十家奶牛场惨淡经营。①
(三)政府财政扶持中伴随着对龙头企业的干预
政府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本身就是出于通过龙头企业来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在这种目的下的促使下,在政府本身不具有完全理性的情况下,各地政府也为了自己能够出政绩,按照把龙头企业是否按照政府自己的思路办事作为扶持的条件,而龙头企业为了得到政府的财政扶持又必须要按照政府的要求来做,这些都有可能形成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预,有的甚至是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干预。
(四)寻租行为的发生导致财政扶持政策低效率
龙头企业与在政府博弈中,由于在企业利益的流失会由国家补偿的诱导下,企业会扩大外购或合作的比例并以各种形式使农民的收入得到实现,导致企业竞相追求补贴的深度,要求更优惠的税收优惠或更多的财政补贴,而这些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都为企业制造了寻租的机会,许多企业都把精力放在了如何去争取政府的优惠和补贴,而忽视了主营业务的发展,甚至有的企业虚报材料跻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期获得这些优惠政策。有学者通过对几十家农业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由于政府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
主营业务增长并无明显作用,甚至是那些接受政府补贴少的企业更具备经济效率,政府扶持并没有直接带来所期望的农业龙头企业产出的增长②。
财政扶持龙头企业目的之一是为了给农民增收,也就是说企业和农民都应该能够分享到合理的利益,而现实中农民只是得到了很少的一部分利益,大部分的利益都为企业所获得。另外,当前我国给予的龙头企业的扶持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直接补贴,而往往有些企业在拿到资金后,只是拿出一部分投资于农业,而有相当部分投资于其它高利润项目,去追求更大的利益,这也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五)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毁约情况时有发生
在“公司+农户”模式中,龙头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然后进行深加工。作为各自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表面上看,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事实上,这种看似平等的背后隐藏着真实意义上的不平等。在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博弈中农户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方面,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农产品交易额几乎是农户的全部收入,而单个农户提供的农产品在龙头企业收购的全部产品中所占的比例却是非常小的;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的同质性,生产相同产品的农户在龙头企业看来是完全可以相互替代的,而对于农户而言,相对于特定的农产品收购和加工的龙头企业,农户往往没有更大的选择余地,这些都导致了农户对龙头企业的强烈依赖。
内成千上万的竞争对手中胜出,从而获得龙头企业的垂青,进而取得供货合同,就必须不断进行专用性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投资,像专用性的技术培训,专用性的设备投资等,而专用性的投资越多,农户对龙头企业的依赖性就越强,一旦龙头企业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农户的专用性投资将毫无用处,这时农户的损失将会很大,事实上这些农户已何尝体裁“套牢”在这家企业身上。再加上龙头企业在市场信息、产品检验等方面的优势,使龙头企业在这一渠道关系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农户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也就成了常态。在这种情况下,为规避风险、避免被龙头企业“套牢”,农户理性的做法是不进行或者尽可能少地进行专用性投资,一旦市场价格高于龙头企业给出的收购价之时,农户则很有可能率先撕毁合同自行出售。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农户投入不足,难以生产出质优、价廉的原料型农产品,造成龙头企业在与国内外同行的竞争中,在原料环节就先失一城,降低了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的完善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只有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去完善,才能进一步提高这一政策的效率。
(一)中央财政政策由重扶持转变为重引导
虽然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扶持的资金每年在数量上和占财政总预算的比重上都在逐年增加,但是受制于我们国家底子太薄、农业欠账又过大的现状,财政资金不可能满足龙头企业的全部需求,中央政府财政投入只是起引导、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各种资金共同投入才是真正目的。因此中央在制定扶持政策时要把引导地方政府配套投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带动企业自身投入作为是否进一步扶持的考核指标。
(二)继续完善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
地方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己与扶持的龙头企业面对面的优势,一方面,地方政府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给企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制定优惠政策、规范市场管理、引导企业发展方向、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上,加快龙头企业在全
国范围内的整合,解决好跨区域经营的问题,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利用比较优势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把手中垄断的许多资源尽快市场化,同时简化繁琐的审批程序,使资源的配置能够真正达到有效率,恢复龙头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三)减少财政直接补贴创新扶持方式
目前直接给企业提供补贴,一方面会引起企业的寻租行为,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对企业在资金使用上的监督管理,因此对龙头企业的财政补贴重点可以考虑放在技术、设备、基地上,使龙头企业更快地形成直接的、可持续的、高效的生产能力。各级政府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新的、更科学的扶持方式。
(四)完善的配套措施建设,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应当建立一种长期的、合作竞争的战略伙伴关系
龙头企业和农户要想走出“囚徒困境”,必须着眼于长期合作。龙头企业要想做大,并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应当具备稳定、高效、按照标准化生产的原料基地;而农民要想与“大市场”对接,抛开龙头企业很难有所作为。因此,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应当建立一种长期的、合作竞争的战略伙伴关系。在这样一种合作框架下,地方政府需要完善的配套措施,改变龙头企业直接与农户打交道的情况,降低交易成本,可以在龙头企业与农户间设计一个中间层,即农民专业协会、合作社等。这样一来,一方面降低了龙头企业直接面对农民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的谈判地位。
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之后,农户在协会或龙头企业的指导下,可以放心地进行专用性投资,按照标准化种植,而不必担心遭遇解约或被套牢;而龙头企业则有精力专注于市场开拓,并可期待农户对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适应,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农药残留”、“标准化程度低”等困扰企业的技术壁垒问题,提升龙头企业的竞争能力。这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虽然仍是市场合约关系,但由于建立在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因而比通常的市场关系要密切和牢固得多,这种互好的关系,确保了合作双方在竞争中实现双赢。中央财政可以把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保护农户的配套措施作为考核龙头企业的一项指标。
(五)加强管理和监控,防范企业风险
人们对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的质疑并不完全是政策本身有什么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策的执行不利造成的。由于存在着多头管理,财政资金安排上并没有形成合力。在目前我国对重点龙头企业采取资格认定的情况下,各部门有没有真正按照规定来审查,企业有没有虚报的情况,企业拿到财政补贴后有没有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很好的管理才能保证政策的实施到位。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要避免一味的扶植而不顾企业自身的发展能力,要在扶植的同时帮助企业建立财务预警机制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另外,必须随外部世界的变化和人的认识的深化对财政扶持政策做出适时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使政策目标实施步骤,执行手段与现实相符合,因此,政府在扶持中必须注意对政策执行中的各个方面进行有力的监控,以使其不断得到调整和完善。
总之,在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的执行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龙头企业和农户既是政策执行的主体,又是市场经济博弈的参与者。它们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合作过程是博弈的过程,相互影响,其合作效果直接影响各方的经济利益。如果局中人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其中一方或各方都将遭受损失。只有在
实践中不断完善政策,政策参与各方就彼此有利的行为过程或组合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共同遵守,合作博弈,都将使效益最大化,达到帕累托最优。这也印证了“合作比不合作好”的博弈论基本观点。
注释:
① 梅永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风险谁来约束?[N].经济参考报,2006-04-20.② 林万龙,张莉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财税补贴政策效率: 基于农业上市公司的案例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4(10).
参考文献:
[1] 艾里克拉斯缪森.博弈与信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 牛若峰,夏英.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 杨德生.农村道路建设若干博弈分析[J].商业研究,2003(2).
[4] 朱四海.反哺时期农业产业化政策取向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06(4).
[5] 林万龙,张莉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财税补贴政策效率: 基于农业上市公司的案例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4(10).
[6] 梅永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风险谁来约束?[N].经济参考报,2006-04-20.
xx县民政局:
我镇现有五保老人234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31人,分散供养的还有203人,按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20XX年敬老院建设集中供养的老人要达到80%以上,还有160多老人需入住敬老院。原有敬老院现院舍已住满,需进行扩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敬老院基础上新建院宿舍80间(另加配套设施),共需要资120万元镇政府筹资40万元,另80万元需要上级民政及财政部门帮助解决。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0日
财务管理论文--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txt你不能让所有人满意,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人成功人士是—在牛B的路上,一路勃起你以为我会眼睁睁看着你去送死吗?我会闭上眼睛的摘要:随着国家财政扶持力度的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受到了各级政府的关怀,但是也出现了许多与政策目标相背离的情况,以至于有些学者对扶持政策产生了质疑。通过对参与者的博弈分析,只有不断完善政策才能使各方效益最大化,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结果。
关键词:财政扶持政策; 农业龙头企业; 博弈分析
我国是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公司+农户”形式现已成为普遍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龙头企业的强弱和带动能力的大小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程度、规模和成效。扩大龙头企业的规模和生产水平离不开资金扶持,通过财政扶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吸附、膨化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各种资金共同投入,是解决制约龙头企业发展资金瓶颈的有效途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获得财政扶持中也出现了过度依赖现象,寻租行为的发生导致了财政扶持政策低效率、农户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等情况。以至于有些学者对扶持政策产生了质疑,认为政府的扶持政策对于龙头企业业务扩张没有明显的积极作用,没有达不到扶持预期的目标。本文试图通过对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中参与各方的博弈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
一、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博弈
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执行中存在多种利益集团,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龙头企业和农户,这四方均想使自己的目标最大化。 概括来说中央政府的目标是促进GDP的增长、增加农业生产总值、带动各方资金投入、社会稳定, 地方政府的目标是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带动尽可能多的农户脱贫致富,龙头企业的目标是企业利润最大化,农户的目标是提高农产品转化率、增加纯收入。
(一)当地地方政府和上级政府之间的博弈
对当地地方政府来说,争取本地有更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既可以得到上级政府的投资和优惠,有利于经济发展,又能体现政绩,其最优选择必然是争取更多的名额。中央政府同样是希望按照规范办事,同时中央政府还希望平衡各地之间的差别。目前是通过竞争,设置门槛,达标者上。这样就可能出现以下情况:中央政府在各地平衡建立;当地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合弄虚作假,使未达标企业达标;当地地方政府官员通过公关取得名额等。
(二)龙头企业和当地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
由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享受政府的财政扶持,政府配给每个地方的企业名额有限,所以对企业而言首先要争取成为龙头企业,其最优选择是争取名额。这样企业能否成为龙头企业取决于企业的公关能力和政府官员的价值取向。不达标的企业可以想办法达标,选择的企业并不一定是最优的。
(三)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博弈
龙头企业和农户双方的目标均可以概括为利润最大化,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很复杂,二者之间的博弈较为复杂,包括是否租地、租金多少,是否签订合同、签订什么类型的合同,农户是否按照公司的标准要求生产,是否执行合同,产品是否卖给公司或公司要不要收购产品等等。双方博弈考虑的因素也较多,双方信息拥有量、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自然灾害造成的丰与欠、公司与个人信用、短期与长期的合作关系等等。
目前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一般是财务订单生产,订单生产从实质上来说就是一种远期交易方式,这种远期契约关系往往因为价格波动,或者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突然出现而遭到人为破坏。无论对于农户还是对于公司,只要不执行合同的收益大于执行合同的收益,所签合约就会面临被撕毁的风险。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在合同签订以后,如在某一时刻任一合同方违约,那么农户与公司实际上构成了一个静态博弈。在静态博弈中,只要一方有一种能给他带来更多利益的策略,也就是说该博弈方拥有严格的“上策”,那么他就会无条件的选择这种上策,而不受其他博弈方策略的影响。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另一方的损失能够给自己带来更多利益的话,在没有外部约束机制有效作用的情况下,那么他必然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策略而不会顾及对方的损失。因此,在订单农业中常常出现违约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多方博弈带来与政策目标的背离
(一)地方保护主义的加剧与龙头企业的过度依赖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会导致地方政府为了能够出政绩,极力扶持本地的龙头企业,以期望其做大做强,形成本地几个大的龙头企业的垄断,加重了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全国性龙头企业的形成,违背了中央全面平衡发展的战略。政府的过保护和扶持,会给龙头企业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当遇到诸如资金短缺等问题时不是从自身找原因、想办法来解决,而是期待通过找政府财政的帮助来解决,失去了自身发展的动力。
(二)对龙头企业扶植有余而风险失控不足
在对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上有些地方政府忘记了农业是弱势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被过度夸大,一说农业产业化,就是“公司+农户”。对于龙头企业社会各方面都是支持有余,但对其潜在的风险却少有人去提及,一时的成功有时并非企业自身“身强体健”,而是方方面面“厚爱”的结果,但企业决策者往往会被一时的成功冲击昏了头脑,致使企业越跑越快,风险越积越大。在福建省南平市原本只有几百头奶牛的一家小型奶企,通过实施“公司+奶场+农户”的经营模式,短短几年迅速崛起为我国地方最大的奶业基地。但在狂飙突进式的盲目扩张和奶业市场惨烈竞争的双重压力下,目前南平市的牛奶企业全面陷入困境,数亿元的银行贷款难以偿还,几十家奶牛场惨淡经营。①
(三)政府财政扶持中伴随着对龙头企业的干预
政府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本身就是出于通过龙头企业来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在这种目的下的促使下,在政府本身不具有完全理性的情况下,各地政府也为了自己能够出政绩,按照把龙头企业是否按照政府自己的思路办事作为扶持的条件,而龙头企业为了得到政府的财政扶持又必须要按照政府的要求来做,这些都有可能形成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预,有的甚至是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干预。
(四)寻租行为的发生导致财政扶持政策低效率
龙头企业与在政府博弈中,由于在企业利益的流失会由国家补偿的诱导下,企业会扩大外购或合作的比例并以各种形式使农民的收入得到实现,导致企业竞相追求补贴的深度,要求更优惠的税收优惠或更多的财政补贴,而这些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都为企业制造了寻租的机会,许多企业都把精力放在了如何去争取政府的优惠和补贴,而忽视了主营业务的发展,甚至有的企业虚报材料跻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期获得这些优惠政策。有学者通过对几十家农业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由于政府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主营业务增长并无明显作用,甚至是那些接受政府补贴少的企业更具备经济效率,政府扶持并没有直接带来所期望的农业龙头企业产出的增长②。
财政扶持龙头企业目的之一是为了给农民增收,也就是说企业和农民都应该能够分享到合理的利益,而现实中农民只是得到了很少的一部分利益,大部分的利益都为企业所获得。另外,当前我国给予的龙头企业的扶持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直接补贴,而往往有些企业在拿到资金后,只是拿出一部分投资于农业,而有相当部分投资于其它高利润项目,去追求更大的利益,这也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五)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毁约情况时有发生
在“公司+农户”模式中,龙头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然后进行深加工。作为各自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表面上看,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事实上,这种看似平等的背后隐藏着真实意义上的不平等。在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博弈中农户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方面,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农产品交易额几乎是农户的全部收入,而单个农户提供的农产品在龙头企业收购的全部产品中所占的比例却是非常小的;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的同质性,生产相同产品的农户在龙头企业看来是完全可以相互替代的,而对于农户而言,相对于特定的农产品收购和加工的龙头企业,农户往往没有更大的选择余地,这些都导致了农户对龙头企业的强烈依赖。 某一地方的农户要想在国内成千上万的竞争对手中胜出,从而获得龙头企业的垂青,进而取得供货合同,就必须不断进行专用性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投资,像专用性的技术培训,专用性的设备投资等,而专用性的投资越多,农户对龙头企业的依赖性就越强,一旦龙头企业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农户的专用性投资将毫无用处,这时农户的损失将会很大,事实上这些农户已何尝体裁“套牢”在这家企业身上。再加上龙头企业在市场信息、产品检验等方面的优势,使龙头企业在这一渠道关系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农户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也就成了常态。在这种情况下,为规避风险、避免被龙头企业“套牢”,农户理性的做法是不进行或者尽可能少地进行专用性投资,一旦市场价格高于龙头企业给出的收购价之时,农户则很有可能率先撕毁合同自行出售。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农户投入不足,难以生产出质优、价廉的原料型农产品,造成龙头企业在与国内外同行的竞争中,在原料环节就先失一城,降低了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的完善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只有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去完善,才能进一步提高这一政策的效率。
(一)中央财政政策由重扶持转变为重引导
虽然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扶持的资金每年在数量上和占财政总预算的比重上都在逐年增加,但是受制于我们国家底子太薄、农业欠账又过大的现状,财政资金不可能满足龙头企业的全部需求,中央政府财政投入只是起引导、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各种资金共同投入才是真正目的。因此中央在制定扶持政策时要把引导地方政府配套投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带动企业自身投入作为是否进一步扶持的考核指标。
(二)继续完善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
地方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己与扶持的龙头企业面对面的优势,一方面,地方政府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给企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制定优惠政策、规范市场管理、引导企业发展方向、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上,加快龙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的整合,解决好跨区域经营的问题,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利用比较优势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把手中垄断的许多资源尽快市场化,同时简化繁琐的审批程序,使资源的配置能够真正达到有效率,恢复龙头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三)减少财政直接补贴创新扶持方式
目前直接给企业提供补贴,一方面会引起企业的寻租行为,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对企业在资金使用上的监督管理,因此对龙头企业的财政补贴重点可以考虑放在技术、设备、基地上,使龙头企业更快地形成直接的、可持续的、高效的生产能力。各级政府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新的、更科学的扶持方式。
(四)完善的配套措施建设,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应当建立一种长期的、合作竞争的战略伙伴关系
龙头企业和农户要想走出“囚徒困境”,必须着眼于长期合作。龙头企业要想做大,并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应当具备稳定、高效、按照标准化生产的原料基地;而农民要想与“大市场”对接,抛开龙头企业很难有所作为。因此,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应当建立一种长期的、合作竞争的战略伙伴关系。在这样一种合作框架下,地方政府需要完善的配套措施,改变龙头企业直接与农户打交道的情况,降低交易成本,可以在龙头企业与农户间设计一个中间层,即农民专业协会、合作社等。这样一来,一方面降低了龙头企业直接面对农民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的谈判地位。
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之后,农户在协会或龙头企业的指导下,可以放心地进行专用性投资,按照标准化种植,而不必担心遭遇解约或被套牢;而龙头企业则有精力专注于市场开拓,并可期待农户对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适应,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农药残留”、“标准化程度低”等困扰企业的技术壁垒问题,提升龙头企业的竞争能力。这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虽然仍是市场合约关系,但由于建立在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因而比通常的市场关系要密切和牢固得多,这种互好的关系,确保了合作双方在竞争中实现双赢。中央财政可以把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保护农户的配套措施作为考核龙头企业的一项指标。
(五)加强管理和监控,防范企业风险
人们对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的质疑并不完全是政策本身有什么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策的执行不利造成的。由于存在着多头管理,财政资金安排上并没有形成合力。在目前我国对重点龙头企业采取资格认定的情况下,各部门有没有真正按照规定来审查,企业有没有虚报的情况,企业拿到财政补贴后有没有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很好的管理才能保证政策的实施到位。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要避免一味的扶植而不顾企业自身的发展能力,要在扶植的同时帮助企业建立财务预警机制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另外,必须随外部世界的变化和人的认识的深化对财政扶持政策做出适时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使政策目标实施步骤,执行手段与现实相符合,因此,政府在扶持中必须注意对政策执行中的各个方面进行有力的监控,以使其不断得到调整和完善。
总之,在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的执行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龙头企业和农户既是政策执行的主体,又是市场经济博弈的参与者。它们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合作过程是博弈的过程,相互影响,其合作效果直接影响各方的经济利益。如果局中人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其中一方或各方都将遭受损失。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策,政策参与各方就彼此有利的行为过程或组合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共同遵守,合作博弈,都将使效益最大化,达到帕累托最优。这也印证了“合作比不合作好”的博弈论基本观点。
注释:
① 梅永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风险谁来约束?[N].经济参考报,2006-04-20.
② 林万龙,张莉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财税补贴政策效率: 基于农业上市公司的案例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4(10).
参考文献:
[1] 艾里克拉斯缪森.博弈与信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 牛若峰,夏英.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 杨德生.农村道路建设若干博弈分析[J].商业研究,2003(2).
[4] 朱四海.反哺时期农业产业化政策取向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06(4).
[5] 林万龙,张莉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财税补贴政策效率: 基于农业上市公司的案例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4(10).
[6] 梅永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风险谁来约束?[N].经济参考报,2006-04-20.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推动企业跨越发展
财政扶持是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发展的助推器。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业突破”战略,积极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全市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在帮助中小企业实现跨越发展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明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思路,健全政策体系,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小企业是一个富有活力的经济群体。全市中小企业上年底总数已达9.8万户,注册资本金150.8亿元,从业人员70万人,同比分别增长20.2%、31.0%和9.3%;实现工业增加值125亿元,同比增长20.3%,占二产增加值、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71.8%和32.2%;实现工商税收12.89亿元,同比增长33%,占财政总收入的49.88%,对增加居民就业、扩张区域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科技创新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全市上年新增私营企业2588户,新增注册资本34.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47%和33.72%。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中小企业192户,列统企业总数增加到803户。秀强玻璃、彩塑包装、玖久丝绸等一批骨干企业发展迅猛,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投资领域大大拓宽。上年,全市个体私营企业投资137.7亿元,占民间投资的95.4%。投资向二产、传统三产集中分布的同时,向物流、旅游、学校、卫生、电子商务及中介代理等领域延伸趋势更加明显。
——企业创新步伐不断加快。“十五”期间,全市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达120亿元,累计开发新产品543个,为“九五”时期的3.1倍;建立省级技术中心7家,省级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2家,市级技术中心29家,其中3家技术中心考核成绩名列全省前20名;396家企业与285家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联系,457个项目得到了技术支持;开展创“三级名牌”和“三名商标”活动,全市中小企业累计创市级名牌产品37个、省级名牌产品24个,国家级免检产品3个,获江苏省著名商标18个,36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
——区域经济特色初步显现。市委市政府一手抓“顶天立地”大项目引进,一手抓“铺天盖地”小项目集聚,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打造特色产业,形成了较为明显的区域经济特色,如:沭阳县的木材加工业、花卉种植业;泗阳县的木材加工业、纺织业;泗洪县的水产养殖业、粮食加工业;宿豫区的彩塑包装业、玻璃加工业、采沙业、蚕桑生产;宿城区的纺织服装业、机电加工业;市湖滨新城开发区的蔬菜业、农业观光业等。宿豫区还积极打造特色乡镇(村),形成了蔡集帆布生产基地、晓店挂毯生产基地、保安足球等一大批特色加工基地。
二、我市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着力推进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多方筹措资金,合理分摊改革成本。在产权改革过程中,切实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维护各方正当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产权改革公开、公平和有序。目前,我市所有中小企业均已改制为民营或股份制企业。
(二)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技改创新。去年全市财政安排企业技改及科技三项费用4698万元,比上年增长46.4%。其中:星火计划贴息资金108万元,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776万元,经济增长点扶持资金积累22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7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资金779万元,县域财源建设资金355万元。全年共申报中小企业项目200多个,有力支持了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创新和品牌创新,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三)努力扩充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规模。市财政去年争取并安排1900万元用于扩充中小企业贷款基金规模,并通过财政补助、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年底全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达到30户(不含互助型担保机构),其中政府完全出资4户,参与出资6户,注册资本累计20884万元。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1886户、4686笔,担保总额105668万元。目前,在保504户。此外,沭阳县还成立了14家乡镇级互助型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贷款余额已达1.34亿元。
(四)切实保障全民创业发展基金运转。2007年市区财政安排资金110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500万元)建立全民创业发展基金,对市区范围内新注册的初创微小企业新添置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给予贴息。由财政部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小企业记账公司,无偿为个体生产者和营销额300万元以下的微小企业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对记账公司的中标额给予全额补贴。
三、制约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几个问题 一是财政项目资金数额少且使用分散。尽管去年全市财政安排企业技改及科技三项费用4698万元,比前年增长46.4%,但公共财政政策惠及的中小企业仍是凤毛麟角,约占中小企业总数的0.2%。得到补助的企业额度一般在3~5万元,超过10万元的项目每年不足10个。另外,由于财政项目评审的先天性不足,不能完全保证项目资金补助的公平性,也不能保证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率。
二是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数量少且规模较小。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润滑剂。尽管全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已达30家(不含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较前年几乎翻了一番,但相对于9.8万户中小企业仍然不足。30家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额仅20884万元,平均每家700万元,规模偏小,按1:5担保系数至多可担保贷款10.44亿元,面对众多中小企业庞大的资金需求无异于杯水车薪。
三是财政金融政策不配套且互助性不强。一方面,财政错位问题较突出,越位和缺位并存。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财政主要弥补市场经济不足,能由市场解决的一定由市场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由财政解决。而在实际工作中,有财源建设价值的项目,由于得不到财政倾斜,缺少相应担保无法从金融机构贷款。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却承担着不应承担的信贷压力。财政支持的中小企业项目中有相当部分是赢利性的,完全可以通过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如一些周期性长、赢利性小,但是具有正外溢性的项目的融资却指望金融机构承担。而金融机构三性(安全性、赢利性、流动性)的本质决定了金融机构不可能、也不愿意向其放贷。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几点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国家对中小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国家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地方政府,更要积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财税政策环境,加快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资金规模。借鉴财政支农“两个高于”的做法,对财政用于扶持中小企业的资金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财政对中小企业投入逐年增长。
二是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改当前财政资金无偿使用为无偿和有偿使用并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科技含量高、风险性大、正外部效应强的企业或项目给予无偿性财政资助;赢利性强的项目可以周转金形式给予无息或低息财政贷款。
三是灵活运用税收优惠等方式间接扶持。财政资金的有限性和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无限性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运用税收优惠、先征后返等方式对中小企业进行间接扶持。
四是改财政资金分散使用为集中使用。参照农业项目资金打包的做法,改变当前撒胡椒面式的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变分散使用为集中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应。
五是政府采购尽可能向中小企业倾斜。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是发达国家支持本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常用方法,且有专门法律保障。可借鉴发达国家做法,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
六是进一步理顺财政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机制。坚持市场优先原则,合理界定财政与金融服务范围,凡是可以通过市场融资的由市场解决。财政扶持具备发展潜力,但缺乏相应担保或者风险性大的项目。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奖励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进一步壮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用于扩充中小担保基金规模。放宽市场准入,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手段鼓励、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外资投资设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鼓励发展各类互助性担保机构。
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是xx乡高营村四组村民xx,现家有人口6人。由于家有11岁双胞胎残疾女儿,常需照顾和治疗,使家庭特别贫困。
四年前我们经历7―8年的给女儿治疗和打工求医生活,但也解决不女儿的病情。考虑女儿岁数逐步变大,这样的生活有很多不便。于是08年夫妻俩决定在家做殖维持生活。靠着爱人生小女时省下的16只土鸡做种,我们做养殖计划。我家远离村庄,周边都是堂兄弟们外出务工留下的田地,他们全部给种植,使我在养殖上得到很大方便。
养殖四年来:靠自种自繁自养,靠亲戚朋友的帮助,靠政府给予的低饱生活补助,靠着扶贫办给予的.夫妻俩先后到xx养殖培训学习机会,使我们在养殖事业上有很大的进步。在家有妈的助孩子也得到更好照顾,养殖技术提高,规模也慢慢扩大。去年靠着兄妹们的借资,建起多个土鸡棚,发酵床母猪舍,买全自动化机。现有种母鸡800只,小鸡1500只。待产母猪6头,肥育猪20多头,种鹅20只,仔鹅50多只。
为扩大养殖规模,xx年开安养殖场计划如下:年出栏土鸡两批,每批1500只,时间6―8个月,雇用工人两人在山上看管。养猪年出栏120头,养两批,时间6个月每批。鹅出栏100只,每批50只。现由于家庭特为贫困,资金严重欠缺,非常希望得到政府帮助和支持。在此我表示万分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05935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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