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用文书 > 申请书 > 详情页

司法申请书共

2022-03-15 10:46:19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司法申请书共》,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司法申请书共》。

第一篇:司法鉴定申请书

司法鉴定申请书

(案号)

申请人:

住址:

请求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笔墨形成时间的鉴定,以证明此证据是被告。。。事后伪造的。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印章形成时间的鉴定,以证明此证据是被告。。。事后伪造的。

实事和理由:

被告提交证据主要是为了,不存在侵权的问题。但申请人认为,该证据系被告人事后伪造,其目的在于逃避承担相应的侵权法律责任。

今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请予批准。

此致级人民法院申请人:

2012年月日

第二篇:司法处罚申请书

司法处罚申请书

任丘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与原告 交通事故纠纷一案,贵院也已受理,原告李瑞敏在法院庭审时向人民法院出示其在 事业部工资表和误工证明证明其误工期间工资全部扣发,申请人当庭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到 事业部调查、核实原告的工资扣发情况,经人民法院调查、核实,原告在误工期间工资并没有全部扣发。

申请人认为原告和 华北事业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对原告及 事业部给予司法处罚,已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申请人:

2015年12月18日

第三篇:司法鉴定申请书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张一,男,1945年2月15日出生,汉族 申请人:张二,男,1970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 申请人:张三,女,1978年3月6日出生,汉族 申请人:张四,女,1980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 申请人:张五,女,1996年10月6日出生,汉族

诉讼代理人:北京上泽律师事务所

王涛律师 联系电话:13910050596

被申请人:北京xx医院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在张六的死亡上的医疗过错程度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张六为申请人张一的妻子,同时也是申请人张

二、张

三、张

四、张五的母亲。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1月22日因做肝脏移植手术入住被申请人医院6天,因被申请人方严重的医疗过错行为导致手术失败,张六手术麻醉后未及醒来就于2011年1月22日去世。张六的死亡完全是被申请人方一手造成的,被申请人方在诊疗过程中至少存在以下重大违规行为:

一、被申请人非法买卖人体器官,任意提价、收费不入账不开发票。

被申请人方开始肝体报价17万元,之后告诉申请人肝源是高价的,增加到25万元。并要求现金支付交给医生(韩冬东)不给出具任何字据,不准到医院收费窗口交款,申请人方只得向被申请人交纳

25万元现金作为肝脏供体费。

二、被申请人没有向申请人方介绍肝供体的相关信息资料。 医院在确定肝源后应当全面的介绍相关的信息资料。如对方体质、胖瘦、年龄、性别、有无遗传病等。当申请人问及这些时,被申请人主治医生一无所知。这么大的手术医生却如此心急,只催促申请人方赶快手术。又如此马虎大意,缺少了很多的应有医疗程序。

三、被申请人医生有诱导行为。

张六入院前被申请人方主刀医生贺强曾多次给家属打电话,利用申请人救母心切的心理实行误导。称此次得到的肝脏供体机会非常难得,如不马上换肝张六活不过春节,而事实上张六当时的身体情况是不错的。

四、被申请人方手术前准备不充分、恶俗的医疗商业行为造成抢救时耽误输血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院方在张六手术前的准备时间非常仓促,这么大的手术,人命关天医生却在手术过程中突然告知血库的储血不够了,让申请人方立即组织家属到朝阳公园的义务献血车献血。当时在场的家属都是直系亲属而且血型相同,可院方(医生)却不同意申请人要求直接给病人输血。不知这是什么道理?为什么非要通过献血站,为了抢救亲人,申请人方及亲友只好慌忙赶到朝阳公园,共计献血4500CC。

医院血液科必须见到输血证才给输血,让献血者到朝阳公园献血,造成输血耽误4个小时,引发了张六心脏的疾病,继而引起其他脏器衰竭,从而造成张六死亡的后果。

另外,手术前的亲属确认单签字都不是她丈夫签字,而是她女儿签的字。在这点上院方是有责任的,手术前的签字医生为什么不通知病人的丈夫,而是她女儿的签字?院方见到病人丈夫的授权书了吗?

五、被申请人医生术前不听病人亲属介绍病情,并承诺手术有把

握:

病人亲属曾多次向主刀医生贺强介绍病人的身体状况和多种疾病糖尿病和心脏病等,但医生都不让讲,并说:“这些我们都知道,你不用讲了。”当申请人方问到病人能做肝移植手术么?医生讲“能做”。申请人方问有把握么?他们回答“再不做就有生命危险就来不及了,手术有把握”,多次催促申请人方赶紧手术。就这样申请人方接受了医生的误导,失去了亲人,至今申请人方全家人仍陷在极度的悲痛之中不能自拔。

六、被申请人在死亡时间上存在作假行为。

申请人方认为张六的死亡时间根本不是1月22日,而应当是1月20日手术结束的当天。院方为了掩盖事故真相,作假将死亡时间推后到1月22日,在院方宣布张六死亡的当日申请人方见到张六已经出现很多尸斑,根据医学常识,此时患者已经死亡30至48小时。

综上所述:张六的死亡完全是因被申请人非法买卖肝脏、追逐商业利益丧失医疗道德、术前准备严重不足、出现问题采取抢救措施不当所造成的,被申请人应当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张六在公司及家庭家庭责任重大,还有小女儿尚未成年,由于被申请人的严重医疗过失行为已经给申请人家庭造成极大精神痛苦与伤害。

据此,申请人请求法院对北京xx医院的医疗过错程度进行鉴定。

此致

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司法救助申请书

司法救助申请书

司法救助申请书

司法确认申请书

司法救助申请书

第四篇:司法鉴定申请书

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指定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进行价格评估。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撤销行政行为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案号为:,申请人认为涉案六宗土地是否存在增容是看涉案的国有土地开发的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而不是是否符合被申请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于本案提交的六份司法评估报告依据事实有误,申情人在涉案土地的建设项目都符合规划许可的要求,不存在增容的事实。即使真存在增容,也应当重新设置评估条件重新进行鉴定,为妥善解决双方纠纷,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该申请,望贵院查明事实,撤销被申请人做出的征缴决定书并批准对上述宗地进行重新评估。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第五篇: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路XX号楼XX单元XX室,电话:86763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申请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路XX号楼XX单元XX室,电话:1366195XXXX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申请人患有精神分裂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精神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实体审理以及被申请人对其代理律师的授权是否有效,故依法向贵院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以便查清相关事实,请予批准。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推荐专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司法评估申请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