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农村大病救助申请书(优秀范文五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农村大病救助申请书(优秀范文五篇)》。
民政部门:
本人xxx,女,x族,现年xx岁,家住x村。
我于20xx年8月份,突感心跳异常,并伴有头晕等症状,后经遵义医学院、重庆西南医院确诊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瓣膜钙化病变,必须马上做心脏手术,换心脏瓣膜。于是,20xx年9月5日住进遵义医学院,并于20xx年9月10日进行了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在遵义医学院住院手术治疗11天,花去费用9万余元。由于这种手术后仍须定期检查和终身服用药物,后续治疗费用也是个无底洞。
由于我家住农村,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之前的手术治疗已让我的家庭负债累累,我又失去了劳动能力,我的家庭已经不堪重负,后续治疗怎么办呢?万般无赖之下,我只有向民政部门求助,恳请市民政部门给予帮助!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xx街道(社区):
我叫xxx,男(女)xx年xx月出生。原系xxx公司职工,xx年xx月退休后移交到xx街道xx社区。xx年xx月患尿毒症,每周透析xx次,爱人、子女工作生活情况(略),由于尿毒症需要长期透析,家庭生活因病致贫,现申请大病救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xx区民政局(或xx镇民政办):
我是xx村(单位)xx队xxx(户主姓名),男,xx年xx月出生,家庭有xx口人,家庭收入一xx为主。
现因xx(患者姓名与户主姓名关系)不幸在xx年xx月检查出患者有xx病,第一次到xxxx医院住院救治,花去医疗费(以住院发票为准)xx元,第二次到xxxx医院住院救治,花去医疗费(以住院发票为准)xx元,总共花去xx元,总共得到新农合报销xx元,总共自己负担xx元,现在给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困难,特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恳请批准。
申请人:xxx(户主姓名)
xx年xx月xx日
XX街道(社区):
我叫XXX,男(女)XX年XX月出生。原系XXX公司职工,XX年XX月退休后移交到XX街道XX社区。XX年XX月患尿毒症,每周透析XX次,爱人、子女工作生活情况(略),由于尿毒症需要长期透析,家庭生活因病致贫,现申请大病救助。
如下是一个下岗职工在县政府官网咨询“有大病如何申请困难补助”的民政局的回复:
根据我县城乡医疗救助文件规定,低保对象可申请医疗救助。
一、救助标准为:按个人自付部分的`30%给予救助。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户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并提交医院正式医疗收费收据,疾病证明等相关资料;
2、送交居委会评议;
3、街道办审核;
4、县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是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优抚对象、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五保对象、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关系的三无对象及林区政府批准的其它需要特殊救助对象。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范文XX民政部门:本人xxx,女,xx族,现年xx岁,家住xxx村。我于20xx年8月份,突感心跳异常,并伴有头晕等症状,后经遵义医学院、重庆西南医院确诊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瓣膜钙化病变,必须马上做心脏手术,换心脏瓣膜。于是,20xx年9月5日住进遵义医学院,并于20xx年9月10日进行了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在遵义医学院住院手术治疗11天,花去费用9万余元。由于这种手术后仍须定期检查和终身服用药物,后续治疗费用也是个无底洞。由于我家住农村,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之前的手术治疗已让我的家庭负债累累,我又失去了劳动能力,我的家庭已经不堪重负,后续治疗怎么办呢?万般无赖之下,我只有向民政部门求助,恳请市民政部门给予帮助!此致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一、个人书面申请
1、申请人(户主)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如实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乡镇、县级以上医院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单据和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报销的凭证或证明(不含临时看病费用)、必要的病史材料;
2、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由所在地村居民委会或敬老院直接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村(居)民委员会每年应将享受医疗救助的人员名单、救助金额向村(居)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乡镇政府审核
1、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情况进行逐项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报送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签注理由后逐级退回申请人。
2、乡镇民政工作站在接到县民政局划拨的医疗救助资金后,必须在10日内发到被救助人手中。
三、县民政局审核
1、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协同有关部门核准其享受农村大病医疗救助金额,每半年审批一次,救助及时划拨乡镇民政工作站。
2、经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出具书面理由,退回乡镇民政工作站。
3、县民政局在乡镇上报后15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