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报案申请书范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报案申请书范文》。
申请赔偿人:xxx,男,1970年2月24日出生,汉族。住xxxx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中甲127号。身份证号:xxxxxxxx,电话:xxxxx。
被申请赔偿义务机关:xx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xxx。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x市福溪村被xx市列入拟建“xx市行政中心”,后改名“市民中心”。同时,对福溪村中甲、新山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征用,村民xxx拥有的一口日常生活饮用水机井也在征用范围内。(该机井是村民xxx自费雇佣地质勘测队工人对水源处进行挖钻形成机井,并购买电机等饮水设施将该水源引为日常生活饮用水。)20xx年6月间,由于征地需要,该机井被征用,福溪村村委会委派村干部陈文殿及村民吴家财到xxx家中与xxx协商机井补偿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村委会对xxx被征用的机井补偿人民币9000元,并当场拟立补偿协议书一份,xxx签名后协议书被陈文殿以村委会存档为由带走。
20xx年8月间至20xx年1月间,福溪村村委会要征用xxx的房屋,遭到xxx的`拒绝。福溪村村委会为了教训xxx,伪造材料向xx市公安机关报案,举报xxx诈骗福溪村村委会9000元。20xx年7月28日,xxx被公安机关强行带走并进行刑事拘留,理由是xxx于20xx年向福溪村村委会敲诈勒索了机井补偿款9000元。事实上20xx年xxx领取的9000元是村委会与xxx协商后自愿做出的机井征用补偿款,协商当日,吴家财受村委会委派与村干部陈文殿一同在场,并不存在xxx敲诈勒索、诈骗村委会一事。
申请事项:
xx市公安局于20xx年7月28日对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村民xxx以诈骗罪为由进行错误刑事拘留于xx市看所守,并于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8月1日办理取保候审监居。致xxx失去人身自由的权利,无法参与社会日常事务工作,让xxx一家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xx市公安局8日的错误刑事拘留及361日取保候审监居给xxx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及赔偿义务机关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针对本案赔偿事实,xxx为本案受害公民,有权向xx市公安局申请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五条第一款,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人的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xxx被xx市公安局错误拘留8日(每日拘留24小时),因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故每拘留一日应按三日计算共24日,以及取保候审监居361日,两者共计385日。根据《国家赔偿法》,xx市公安局(赔偿义务机关)应予正视事实,赔偿xxx误工损失费每天162。25元/日×385日(共62466元),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10万元,名誉损失费5万元,xx市公安局应予赔偿xxx总计212466元。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___,女,汉族,___年11月22日出生,住__号,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对__涉嫌抢劫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__,女,汉族,现住四川省____。
__年__月1__号午后,___以自己的手机丢失自认为是申请人捡拾为由,来到申请人家里,当申请人刚打开院门,就被__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请人索要手机,申请人予以否认后,___就用拳脚对申请人进行殴打,发泄之后___离开。但是__在离开申请人住处大概一刻钟后,又回到申请人的家里,再次对申请人进行殴打,并强行将申请人佩戴在身的价值___余元的一对金耳环抢下并欲离开,申请人将___拽住不让其离开,在此情形下__强行将申请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时周围邻居___、___和申请人所在的___看见了案发情况,及时制止了__的犯罪行为。然后___责令___将被抢的耳环还给申请人,___将耳环交给__后她就径直离开。并且语言威胁“如果申请人不把手机还给她,她要杀申请人全家”。申请人后经住院诊断治疗为中度脑震荡,身体多出软组织损伤。
综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实,___主观臆想申请人捡拾其手机,从而无理去闹,以暴力伤害他人,特别是__在第一次对申请人进行暴力殴打离开后,再次回到案发现场,明显是对第一次的殴打心存不解之气,自认为自己的`损失仍不能得到满足,从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伤害申请人,并当场窃取申请人的财务,得手后即欲离开,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构成犯罪既遂,且___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性质恶劣,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请求贵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谢丽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公安局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