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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置换解封申请书(推荐6篇)

2023-07-20 0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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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闵__,男,汉族,1949年7月3日生,住南京市鼓楼区天福园36号201室,身份证号码320106194907031232,联系电话13951705729。

被申请人:南京市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5号4层,

法定代表人:陈__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南京市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0

开户行:交行三元巷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一_年十一月日

第二篇: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王__,女,白族,198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__路__号11栋3单元2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________,手机:139872_____。

委托代理人:马培杰,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508724904。

被申请人:张__,男,白族,1971年12月07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____职工宿舍3栋4单元202室,身份证号码532901______,联系电话138872_____,0872-23_____。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10)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10).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_______________,存款200000.00(二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

2、活期账户: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存款300000.00元(三十万),卡号6227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__

二00一年五月二十日

第三篇:财产保全申请及担保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帐户内的存款××××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确保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特提出上述财产保全申请,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请*法院准许。

此 致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愿意为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人:(盖章)

年 月 日

被申请人可供保全的财产有:

1.

2.[备注]1.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等; 2.担保单位注册资金应大于保全金额,同时应提供经最近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四篇:担保财产置换申请书

尊敬的xx法官:

原告xx-x在诉被告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提出了诉讼保全,查封、冻结了被告xx-x位于xx市xx区xx路“xx”房产一套(x房地字第xx号)、被告xx在xx区“xx花园”房屋一套(x房地字第xx号),并冻结了被告的部分银行帐户。为此,原告xx(*号:xx)用自有的位于xx市xx区xx路“xx花园”房屋一套(x房地字第xx号)与位于xx区“xx”房屋一套(x房地字第xx号)提供担保。

鉴因,上述担保财产中的房屋在原告在提供担保前已与他人形成了买卖关系,而今原告在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期限将至。为避免原告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而承担不必要的损失,肯请准许用房产置换为本案的担保物,并对原告之前用以担保的房屋予以解封为盼!

申请人:

申请人:

新担保人:

年月日

第五篇: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徐汇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__诉被告上海__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纠纷一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同时提供坐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855弄18号202室房产作为担保。贵院于2009年3月26日作出(2009)徐民二(商)初字612号裁定,冻结被告上海裕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元人民币528000元。现申请人(被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愿意用座落于落于____的房产向你院提供反担保。因此,特申请贵院裁定解除对被告上海裕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28000元的冻结。

特此申请!

申请人(被告):

上海__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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