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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全财产解封申请书(范文六篇)

2023-07-20 0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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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有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一、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XX共价值XX元。

二、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支付XX直至XX全部付清为止。

三、 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谴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XX一案,经贵院于20XX年X月X曰已审理完结,并下达了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在该调解书(判决书)中双方约定由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各项费用共计XX元,此款期限于20XX年X月X曰前给付XX元,调解(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XX却在之后对本应承担的赔付责任至今拒不履行,对申请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229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强令被申请人给付上述款项,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曰

第二篇: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担保人:

被担保人:xxxx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xxxx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xxxx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的财产。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xxxx有限公司本担保书中注明的财产,担保人愿提供**作为担保财产,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xxxx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xxxx中级人民法院

  担保人:

 20xx年x月x日

第三篇:房屋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

被申请人:___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的位于__省__市__单元_号的房屋。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___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等法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审核,准如所请。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四篇:有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冀号小型轿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

2、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事实与理由:

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充分论证、说明进行财产保全的合法性、必要性。在实践中,有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过于简单,事实及理由不充分,不符客观实际,完全以自己的意愿出发,没有规矩。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要求重新提供申请书,甚至不予受理。20XX年X月X曰22时55分,被申请人驾驶冀B号小型轿车(乘车人穆X),沿兴华XX由北向南行驶至建设街路口时,与沿建设街由西向东行驶的冀A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申请人受伤住院。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驾驶的冀B号小型轿车。担保方式:申请人提交1.5万元现金作为担保。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20XX年X月X曰附:财产线索:

1、被申请人车辆停放其住所(XXX)车库;

2、申请人将提供价值约XX万元的XX车一辆进行担保。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曰

第五篇: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被申请人: ,男,汉族,1990年11月19日生,无固定职业,身份证号;住所地。

请求事项:

1. 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贵B重型解放牌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195390.96万元(该车辆现停放于,车牌号贵1,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辆型号)。

2. 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xx年9月25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25万元用于购买汽车,贷款到期后,被借款人拒绝偿还,截止20xx年8月22日尚有贷款本息合计195390.96元没有按时清偿,为此,申请人于20xx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的车辆。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9月11日

第六篇:有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因王X诉B公司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月12日下发(20XX)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申请人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原告王X和被告B公司都从来没有过业务往来,申请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另外,经贵院通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北京市A公司与申请人亦为不同的民事主体,产权各自独立、财务也各自独立核算(见申请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作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贵院(20XX)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将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显属错误。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特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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