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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检讨书(推荐5篇)

2022-03-29 12:30:5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交通事故检讨书(推荐5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交通事故检讨书(推荐5篇)》。

第一篇:交通事故检讨书

首先,我错了!虽然在这个社会“无证驾驶”已成为一种潮流,一种时尚,很多人都在乐此不彼地追求,但我还是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自责。我对不起世界人民,给世界人口问题带来很大隐患,对不起地球,我的所做所为更加剧了地球的环境恶化,对不起整个宇宙空间…对不起我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甚至对不起胡同口那位刘大妈她二闺女。那次她要我开车送她上班。我因没证拒绝了她,害她被老板罚去二十块。我将为我的罪过负出我应有的责任。在这里我将认真的、深刻的、反复的、彻底的反省自己所做的一切。

我是一名司机,不对,准确地充其量地说我只是个曾经“开过车”的。就像男人和女人即使在一起做了“所有”事儿没有“红本本”也不能称为夫妻一样。

虽然我驾车已很有经验,但那还都是“地下工作”。就像男女没有任何手续,总在一起不是件光彩的事儿。

记得第一次见到的那部车,我很冲动,心跳的厉害。那线条、那颜色…飘亮,美,所有都是那么完美,完美的无可挑剔。谁奈何它却已明花有主。我虽爱车如命,但绝对不是那种勾且之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盗!谁买辆车都不容易,况且是那么好的车。咱也算是成人之美了。

之后也见过几辆差不多的车,虽说没第一辆那么完美和心动的感觉,但我也想要一辆,却还是囊中羞涩,与之擦肩。

我真正的车手生涯还要从大概三年前开始说起。那是一个深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我喜欢了两年的那辆车就停在路边。两年了,扔在路边,应该是还没有主人。于是我把它开回了家。不过有些遗憾,它好像是台二手车,之前虽说没开过车,可感觉它都已经磨合好了。算了,既然自己喜欢它,何必计较。老车还容易上路呢!

那是我第一次体验做一个司机驾车的感觉,而且仅此一辆。那感觉很美,就像见到第一部车的那种感觉!

慢慢的,开车经验有了,可是好景不常;虽说是无证驾驶,不用年检和挂牌,但维护的费用也是一笔不扉的开销;不过爱就是要付出的,这道理我懂,总不能有匹好马而不舍不得买马鞍吧。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和它还算容恰,就像热恋中的男女一样。我对它说诺言、讲情话…对着一部车子讲情话,还真是笑话!

……

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它是被人偷走的,还是因为我没停好车它自己溜走的?原因就不追究了。总之,我失去了它。

之后的一段时间,我很迷惘、消极。看到路上别人跑的车子,总会想起它。

罢了,只不过一辆车子,有钱在哪里都能买到,虽然这样说,但心里还是隐有一丝伤心和眷恋。

现在我很后悔,后悔;后悔当初拉开车门、拧下钥匙、发动引擎、握起方向盘…,只为当时的一时之乐而失去了驾车在我心里那种憧憬的有些神秘的感觉。我当时应该像对女人一样,让它在我心里保存那种求之若渴的神秘,而我却没有。如果给我重新来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那辆车说:爱你,等到有驾照再开你。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刺激,驾车时更是无所顾忌。创红灯,不分车道。甚至双人司机,一人开多车,五花八门。夜里几人一起甚至还要彪车。动不动就是交通事故,撞车了、死人了。医院里的大夫倒挺高兴。皮外伤,开刀,缝针完事儿。

年轻的朋友们:这篇东西虽是我的检讨书,但我还是想它能给年轻朋友们一些提醒:不要因为一时的欲望而给自己留下终身的遗憾。得到一时的欢乐,会失去一种追求的渴望。就像自己暗恋的一个女人,还没怎么追求她就跑到你的床边脱光衣服。这时就算做什么都会觉得缺点什么,缺的就是到目的地路上的那种追求的坎坷。

补充:我虽无证驾驶过,但驾车之间绝对没发生过交通事故,从没给公共安全和国家财产带来过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

  检讨人:YJBYS

  20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交警检讨书

尊敬的xxx:

您好!

我已深深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为自己值班期间脱离岗位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因此,我向行领导做出深刻检讨:

我的错误来源于对安全意识上的淡薄和思想上的麻痹,确切的说还是自己工作不够认真,存在有侥幸心里。才会导致这件事情的发生。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这件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更重要的是我的擅自脱岗给单位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通过这件事情我真正领悟到了自己的缺陷和不足,明白了以后如何改进,因为做事不认真,自己尝到了自己种下的苦果还连累到单位,使单位在名誉上受到严重的损坏,这是用任何方法都赔偿不来的,但是事因我而起,我愿意承担责任。同时也让我深刻的理解到“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处于麻痹”的含义。

在此!我深刻的'检讨自己,此次错误的发生,针对了我安全觉悟方面的巨大不足,我必须认真、深刻地反省。我所犯下的错误,我首先应该郑重地向单位领导表示深深地歉意。并郑重地向领导表示愧疚!我思想觉悟不足,对安全值班规范没有极力恪守,从今往后,我决定要严肃对待自己,我须认真学习安全值班规范,在今后工作中时刻警示自己。

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希望自己的错误,给其他同事敲响警钟,擅自离岗影响是重大的,后果是极其恶劣的。

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非常愧疚!

  检讨人:xxx

第三篇:交通违章检讨书

尊敬的交警同志:

本人系出租车司机,驾驶桂AXXXX于XXX年X月X日在望州南路红绿灯岔口处为送赶火车的乘客,压出黄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造成了不便,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重则危及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轻则也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作为南宁市出租车司机,本人一直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汲取交通事故经验教训,保持较高的交通安全意识,牢记安全第一的行车规则,以高效安全的驾驶方式为乘客服务,尽心尽力做一名优秀的出租车司机。这次在赶火车的乘客不停催促下,自己一时疏忽了交通规则,压出黄线,违反交通规,接受交警同志教育处罚。

交警同志给我细心教育、循循善诱,若违反交通法规可能引起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违章可能损坏公共设施,可能会危及个人生命安全,此时不仅是金钱或某一个人伤残的问题,更是会涉及一个或多个家庭完整幸福的。我国每年的交通事绝多数是因为违规违章引起的,造成多少经济损失不说,更破坏了多少个家庭的完整和幸福,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此我内心触动不已,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意识一秒钟也不能忽略,即便是乘客再重要的事项,也是安全第一,违背交通安全的事情,作为司机的我,无论如何都不能违背。也许我未能及时奖乘客送达车站,但是我却在符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较快地将他安全送到了,这也是我尽到了我的责任,相信乘客也会理解我――安全第一。

我将始终牢记此次交警同志的教导,以认真而严肃、虔诚而紧张的态度看待交通法规,在驾车的时候始终把乘客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违反交通规则,甚至是一秒钟的疏忽都不可懈怠。此后我将更多地学习交通相关规则,学习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最后真诚感谢给予我处罚、教育的交警同志,感谢他为我们的出行安全而不辞劳苦、尽心尽责。同时请交警同志看我的实际行动,我将以微薄之力为绿城的和谐交通尽自己一份贡献,树立绿城出租车司机良好形象。

  检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民警,检讨书

篇一:警察不穿制服检讨书 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怀着十分不安及羞愧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书。12月5日那天上午,我由于自身的疏忽,到大队开会却没有穿制服,对此,我十分的自责。作为一名刚上岗的交通警察,连最起码的制服到没有穿,我这样的行为,给单位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给同事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更不利于自身工作的开展以及接受群众的监督。

我知道,从古至今,制服大都作为一种身份标志,承载着传达其特定内涵的作用,尤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制服更是权力的一种象征。警服、警车、警察证等作为一种身份标志也正是如此。制服等身份标志对警察行为具有监督意义。警察的权力涉及到生活的很多方面,最贴近人们生活的行政权力越有可能侵犯人们的权利,所以权力需要在阳光下运行。公众的监督被公认为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警服作为警察执法的明显标志,能有效证明其身份,所以身着警服执法的警察能为人们所有效监督。

交警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在工作方面有其特殊性。制服的穿着,有利于我们在工作当中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更能随时提醒自己肩负的责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也对公安人员的着装做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可我自己没有按规定着制服上班。对此,我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以此书面行式作出检讨,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事已至此,多说无意,唯有以此教训为诫,以此事件为警,借作此次检查为契机,我将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项能力和水平,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自己的贡献,树立好一名公安的良好形象!

特此检讨! 检讨人:

2012年12月17日篇二:检讨书 检讨书

尊敬的局党委:

您好,我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关于2012年04月12日在我辖区发现赌博一事,因我个人的疏忽,我没有能够充分地对所内各项工作进行妥善安排和监督,给公安局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我犯了一个低级、原则性的错误。虽然是一件看似很细节性的问题,但是连这么基础的工作都没有做好,没有根据您的要求,把您安排给我的工作做好而深感愧疚,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重要的是给公安局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导致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因为细节而蒙羞,更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局党委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但此次我通过自我反省,必须找出我工作失误的根本原因,经过深刻反思查找根源性问题,使我深刻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同时我也从中学习到深刻的教训。现将有关事项检讨如下:

一、对错误的认识

此次错误是严重的。从思想上,暴露出重业务,轻学习,在案件频发的情况下,片面追求大案要案的破案率,对局党委的有关指示、要求学习不够,领会不深,由此才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这是出现问题的根源。从作风上,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我在部署工作时,要求多,具体落实抓得不够,跟踪落实不到位,以致禁赌工作要求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禁赌工作的各项措施未能有效实施;从制度上,暴露出我们制度不严,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些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到位。派出所对各项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作为领导没有抓好落实,平时工作松懈,思想麻痹,总认为不会有事,由于对禁赌工作重视不够,在禁赌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漏洞缺乏敏感性,麻痹大意,没有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为此事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从管理上,暴露出我们平时对群众的禁赌宣传教育不够,忙于业务,疏于教育。

二、整改措施

出现问题后,我将着力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召开全所工作会议,整顿纪律,要求社区民警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做好禁赌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严厉打击赌博有关行动。二是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全体民警以及协警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局党委的指示和要求,把上级的要求落实在工作行动中,切实增强民警工作责任心。三是修订完善原有巡逻规章制度,做到规定上墙,入手入脑,并严格执行,责任落实到人。四是加强全所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有关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激励人”的良好机制。

检讨人:

2012年04月15日篇三:公安民警如何正确适用检查1 公安民警如何正确适用检查权

一、治安检查与刑事检查的区别

(一)检查的法条规定

1、治安检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中进行检查的范围和程序。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检查的对象为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这里所称的“有关”,应当是直接有关。

(2)行使检查权的主体,人民警察且不得少于二人。笔者认为应当是办理案件的人民警察,而不是所有的人民警察。 (3)检查程序:①应当出示人民警察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②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4)特别规定。①对确有必要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②不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不得检查公民住所;③检查妇女的身体,不得由男性工作人员进行。

(5)值得注意的是:①由于法条对检查的目的没有明确,故对检查对象范围中“有关”的理解容易产生分岐;②人身权作为比公民住所更重要的私权,应在立法上加以特别保护,而现行法律条文缺乏对人身检查的限制性规定;③对拒绝检查的情形没有明确规定。这是制定法条时的一大忽漏。

2、刑事检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进行检查的范围、程序。 派出所用得较少,

从法律规定来看,法律对刑事检查的规定明显比治安检查的规定明确、具体。正因为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六部委《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等也未就此再作另行规定。

(二)治安检查的法律性质

治安检查,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依法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实地查看、寻找、检验,以发现和收集有关证据的一种调查活动(见《实务指南》第484页)。笔者赞同将治安检查的法律性质定性为一种调查活动的观点。

1、治安检查是否具有强制性。

我不支持《实务指南》第488页中关于检查带有强制性,以及当事人拒绝检查的,人民警察可以强制检查的观点。 因为:①调查活动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接受调查是公民的义务。但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如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检查),调查活动并不具有强制性。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没有授予人民警察强制检查权。③《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检查设定在第四章第一节调查阶段,也说明在行使检查权时对该行为是否违法和是否应当予以治安处罚还存在不确定性。

我认为:法律赋予了人民警察检查权,同时,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的当事人也有配合检查的义务。如有关当事人不履行配合检查义务的,人民警察不能强制检查。正如证人有作证的义务,如证人拒证,人民警察不能强制,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没有对证人强制的授权。但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询问同样是调查活动,法律根据不同对象作出了不同规定。

2、应正确理解法律规定的“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 《实务指南》(第485页)对此作了较详细表述,但笔者认为范围过大,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应指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直接有关的场所。如实施地、隐藏地等。不包括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间接有关的场所。 (2)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物品应指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直接有关的物品,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随身携带的物品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无关,不得检查。否则,即转化为非法搜查。

(3)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人身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及被侵害人的身体。按照《实务指南》(第488页)中关于检查带有强制性,当事人拒绝检查的,人民警察可以强制检查的观点。如办案中被侵害人拒绝检查,人民警察进行强制检查,则不仅侵犯了人权,又造成被侵害人再次受到伤害。

3、如何应对不配合检查的情况。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如遇到不配合检查的情况,不得强制检查。应在以教育劝说当事人配合为主的情况下,多讲究方法并区分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配合检查的,可告知其法律后果。对经教育后仍不配合检查的,如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查证属实并应当予以处罚的从重处罚。

(2)对被侵害人应打消其顾虑,说明检查对维护其权利的重要性。

(3)对有关场所,应多做其负责人思想工作。如其本人经教育仍不配合的,可做其他负责人思想工作。对经教育后仍不配合检查的,如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查证属实并应当予以处罚的,可酌情从重处罚。

上述教育劝说工作,可动员其亲友、邻居、同事等共同参与。检查中,民警应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做好防范。民警在进行检查的同时,应有其他民警顾及四周,防止袭警事件的发生。 我认为,立法者在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时,故意不明确规定检查的目的,可能考虑到了人民警察具有治安检查、刑事检查、盘查的多种执法责任和主体资格,以及执法现场的可变性和危险性,而给予人民警察行使检查权更大的自由空间。因此我们既要对现场发现有犯罪嫌疑的人员依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依法检查,对拒绝检查的,强制检查。同时,又要防止检查对象的扩大化,滥用检查权。

二、检查应当适度

检查应当适度,否则极易转化为非法搜查。所谓搜查,是指搜索检查,既包括对他人身体的搜查,如摸索、掏翻等,又包括对他人住宅等场所的搜查,如搜索、翻看、检查、挖掘等。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检查是查看,不得翻动;搜查是查找,可以采取搜索、翻看、摸索、掏翻等积极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至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搜查的对象、范围、程序等内容。搜查只限于刑事案件中使用,即刑事立案后,经批准程序,依法进行。主体只限于承办该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

第五篇:执勤体会

执勤体会

9月22日,又是一年观潮节,我再一起参与了观潮保卫工作。

这将是我在警院当中最后一次参加观潮保卫工作了,每一次参加保卫工作都有不同的感受,从最开始的兴奋激动到现在以一颗平常心对待,尽管心态在变化,但是工作的原则与目标不变,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在学校的组织带领下,我们乘坐大巴来到海宁市盐仓镇回头潮观潮点。到达后,我们迅速来到各自的执勤岗位,在当地民警的指导吩咐下,我们各自认真履行职责,维持观潮秩序,保护观潮群众的安全。经过6小时的努力,观潮节圆满结束,我们也结束了一天的执勤工作。

通过这次执勤,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集体荣誉感。作为浙江警察学院的学生,在穿上警服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要时刻意识的自己的职责,尤其是当我们穿着警服在公共场合执行任务的时候,我们便不再是普通的高校学生,而是群众眼中的人民警察。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对学校的声誉以及人民警察的形象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要牢固树立警察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在海宁观潮节这样重大的盛会下,我们要真正做到让群众看见我们身上的人民警察良好形象,让海宁民警看到浙江警察学院学警的风采。

第二,注重基本技能的掌握,提高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我们参加观潮保卫工作前,学院领导以及海宁市局的领导都对我们做了动员工作,既对我们提出了要求,又对我们就自身安全的保护,具体工作的方式方法做了简单的教育。虽然我已经参加了四次观潮保卫工作,但是我依旧认识到自身的不足还很多,比如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面对群众的质询,我都会经常感到无能为力。因此掌握基本的警务技能,提高自身能力,这是我们警院学子必不可少的努力方向。

第三,加强纪律作风,时刻践行忠诚严谨、团结献身的校训。人民警察是一支纪律部队,要求所有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命令。海宁观潮保卫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强度大,没有严明的工作纪律,是不可能胜任的。浙江警察学院素来以警务化管理闻名,警院学生也都深知纪律的严肃性与重要性。因此,对于我们参加观潮保卫的学员来说,纪律正是我们完成任务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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