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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不努力的检讨书

2024-07-28 09:24:0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关于工作不努力的检讨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关于工作不努力的检讨书》。

第一篇:关于工作的检讨书

尊敬的校:

在此非常感谢您能抽出宝贵的时间来看我的检讨,我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在后半学期我没有按照学校规定制度及教学进度计划写,没有让学生们按任务量业,未及时批改作业,作为一名教师这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本人为自己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做出深刻的检讨。本次严重错误都是因为本人工作态度不端正导致的工作失误,我对错误的全面认识如下:

首先,作为一名年轻的人民教师,我的觉悟上存在严重不足,我的工作作风懒散,不够严谨。像我这样的工作业务失误,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自己对工作态度的不端正、不上进才犯下的。我这种对工作“不重视、不专心,不严谨”恰恰暴露出我懒散的工作作风。而我在日常工作中又缺乏谨慎态度,没有以一个严谨、认真的态度面对自己的工作。我此等错误的发生,跟我在日常工作中存在懈怠、偷懒、怕吃苦等因素是分不开的。这表露出了我在工作作风上的严重问题,以及在工作上的不成熟和不严谨。

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无私奉献的红烛;是连接知识与学生的“桥梁”;是知识的传授者。家长既然把孩子交给了我们,我们就有责任去教好学生。身为一名教师首先得备好每一节课的,一节认真的是一个老师上好一节课的前提和保障,像我这种不认真备的行为,就是对教师职业的亵渎与侮辱,作为一名教师就应该认真去批改学生的作业,查出学生的不足,从而“对症下药”,才能提高学生的成绩。学生既然认真的完成了作业,我们不认真的去批改就发现不了错误,就会使学生错下去,也许就会一直错下去。不批改作业的行为就是对学生不负责任,对家长不负责任,甚至对教师这份职业不负责任,就是一种教学方面的误区,就必须更改。

经过我自己的深刻反思认为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该改掉以前的种种错误,摆正工作态度,遵守校纪校规,改正方面将做到以下几点:

1、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认真的备写,钻研教材,力争上好每一堂课;

2、认认真真的督促学生完成每学期的作业量及学习任务;

3、遵守学校的所有规章制度。

我的工作错误已是不争事实,我并不想说出种种缘由来掩盖自己的错误。比较我的错误原因完全在于我主观态度方面的不到位、不端正。请相信我以后不会再犯下同样的错误,并且能做一名合格的教师,以后我会积极关注及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积极督促学生们的学习,教学生们怎样养成良好的习惯,认真辅导,耐心讲解,在学习和生活上,多多帮助学生。

做好一名小学教师,做到提高自己的修养和以身作则。提高完善,努力把教育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好、更出色。努力提高职业道德的修养,教师的言行举止时刻影响学生,所以必须对自己提出高的道德要求,严于律己,认真备课,按时批改作业,热爱教育忠于职守,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刻苦钻研,严谨治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检讨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关于工作的检讨书

事发于x市局财务科在财务清查工作中,发现一份被涂改了罚没款数额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核实,我是该处罚决定书对应案件(非法经营案)的承办人之一,同时也就是该份处罚决定书的涂改者。

经核实,一案依法经审批的案件文书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依法送达当事人的案件文书(包括《处罚决定书》和《处罚告知书》)上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人民币,但当事人实际才缴纳了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因此财务人员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记载的也是3000元人民币的罚没数额。同时,工商所财务人员通常都要求案件承办人在结算罚没票据时,要提供一份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分局财务室备案。在一案结算罚没票据时,作为承办人,我向财务人员提供了一份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务人员发现该份《处罚决定书》上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是3500元人民币,与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人民币,在数额上有出入,便提醒我进行核对。我本人在未经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就简单盲目地认为数额上有出入是因为校对失误引起的,加之法律意识淡薄,便又盲目地以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数额为标准,顺手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原本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3500元人民币用水笔涂改为3000元人民币,导致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出现严重瑕疵,造成极其不良的后果。

古人常说,“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但一开始,我并未能及时地进行自我反省。古人又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因此,在自我反省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找出来,若是找不到根本原因所在,敷衍了事,于事无补,将来还会犯更多更严重的错误。悔悟后,归结原因如下:

1、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不论有多少理由,都应端正执法办案的态度、严格执法办案的程序,全面准确地掌握案件情况,确保事实无误、程序无误;对同事提出的疑问,更应认真核实、查对。同时,更是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有一句法的格言说到“魔鬼出于细节”。

2、事发后,不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错误,有逃避的心理。一开始,就想着把很多问题推给别人,而不能立刻想着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呢,因为是“龌龊的面子”在作怪: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年书,起码也是个正宗本科学历,心理上建立了一种“本科生是不允许犯错误的”的观念,一旦犯错误就是对自己的否定,本科生这张招牌挂起来就不那么光彩了。因此,一开始,还不能接受领导的“棒喝”法门,把问题东推西推,想牵强附会到别人身上,还强装出一副“此事与己无干”的样子,对事情展开一番“与己无干”的耍赖分析!每每想起当时的嘴脸,心中甚是羞愧。

通过这件事,我重新反思了自己读书学习、做人、做事的态度,感悟到:

1、“一个人一生最重要的是做事做人的能力。做人要专注,做事也要专注。做事不专心,一定无法把事情做得圆满,无法清楚地掌握细节。学习就在做人、做事的点点滴滴中。经典绝不是在书本里,而是在做人、做事的点滴中。“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读了那么多的书,假如不融会贯通,不与生活结合,就很难有喜悦,就是古人所讲的「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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