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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已深刻的认识到消防安全的危险性和重要性。
我身为总厨,只顾忙于后厨操作,可身兼管理事务的我却疏于安全防范制度设计与实施,虽言传身教,可在没有规范化和责任化的制度下让员工意识上的淡薄和思想上的麻痹,差点酿造一起弥天大祸的火灾事故,好在公司有其他的防范机制和领导迅速得力的补救措施,使这场事故消灭于襁褓之中,避免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通过这件事让我深刻理解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处于麻痹的含义,我深刻检讨自己,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而且要带好自己的“兵”,我愿接受领导的处罚!同时深表决心,立即制定一系列长效安全防范机制和强制规范操作,并举一反三,排查自检一切消防安全与食品安全隐患,努力在今后工作中成为一个严谨。认真。爱岗敬业的创鸿人!
检讨人:xxx
20xx―12―27
(一)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内容具体如下。
1查物的状态是否安全
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生产作业场所以及生产物料的存储是否符合要求。
2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
检查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重点检查危险性大的作业岗位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危险作业是否执行审批程序。
3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
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是否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开展并使职工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制度化、规范化,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实施安全技术与措施计划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3)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有:验收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4)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事故隐患和事故易发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按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xx】679号)要求,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二)安全检查
(1)开(复)工前安全检查。新项目开工前和在建项目停工后复工前,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工地的全面检查,核查项目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开(复)工。
(2)定期检查。工程参建单位开展检查时,应由其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定期检查应明确检查频率,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及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宜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的检查,监理单位宜组织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的检查,施工单位应组织每月不少于1次的全面检查,施工班组每日应对施工生产进行检查。
(3)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分为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其中,内业检查可分为保证项检查和一般项检查。
1、保证项检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专项费用,风险评估管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评价,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
2、一般项检查包括:分包单位的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等。
3、外业检查包括: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消防安全,设备安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安全标志等。
4、专项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针对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检查,宜对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检查,以发现并解决在施工前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经常性检查。检查应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作业进度适时安排。施工管理人员应针对当日作业分布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关键部位和事故易发环节。经常性检查应覆盖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巡视检查。
(5)季节性检查。检查内容可根据施工安全敏感时间段(如冬季、雨季、放假时间较长的节假日等)确定,同时应对该时间段的安全注意事项(如防滑、防冻、防坍塌、防火、防中毒、防坠落、防疲劳、防思想松懈等)提前布置并加强检查。
(6)验收性检查。主要检查对象是施工现场新搭设的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塔吊、外用电梯、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等项目。检查应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当存在两个或多个分包单位共同或交叉施工时,验收性检查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对相关作业部位的安全作业环境条件进行验收和移交。安全检查流程如图所示
(7)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
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责令其予以纠正。
2、各类安全检查应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结果应形成文字记录。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应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3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应按期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销项;复查情况应形成文字记录。
(三)事故隐患治理
(1)施工安全事故隐患主要分以下两类。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部或局部停工整顿,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施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结合工程特点,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建档、治理、验收、销号的工作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建设、监理及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登记建档、制订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措施、资金、时限和责任人,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
(4)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纠正,严格审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对治理全过程予以监督检查复核验收。对施工单位不认真治理,或重大事故隐患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包括:一是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四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特别是深基坑工程、高边坡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以及脚手架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况;五是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六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演练以及有关应急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情况;七是施工班组安全事故隐患定期巡查记录、自查自纠和销号情况;八是事故报告和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情况。
(6)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以防范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二是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三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检测、使用情况。
(7)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应做到五落实,即“方案落实、材料落实、资金落实、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1、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制订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8)施工单位在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9)施工单位应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不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坚决予以停工整改。
(四)安全评价与改进
(1)安全评价
施工单位应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科学管理,对合同段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安全风险预控。经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报备。
监理单位应将创建“平安工地”作为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审批,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到实处。按规定每季度对监理范围内各施工合同段独立开展考核评价,复核施工单位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同时,对本监理合同段进行自查考核评价。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建设单位报备。
建设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费用,对“平安工地”创建达标负总责。建设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创建工作和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应予以处罚。监理单位应每半年对所有施工和监理合同段组织一次“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建立考核评价台帐,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建设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平安工地”档案管理制度,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记录及结果应存档,并将评价结果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
(2)改进
工程参建单位每年应根据评定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
工程参建单位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全面评定。
厂领导并局劳安科:
20xx年xx月xx日晚11时20分,我厂四车间职工违反操作规程,值班副主任XXX擅离职守,有关人员处置失当,造成一起重大火灾事故,烧毁厂房六间、原料及其他设备,初步核定直接经济损失达四十七万余元。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尽管事故发生时,不是我当班,不在事故现场,但是,我作为四车间支部书记兼主任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教训是深刻的。现检查如下:
一、长期以来,特别是实行班组效益承包以来,我作为车间负责人,对“生产第一、安全第一”强调不够,车间上下逐步形成了“重效益、轻制度;重生产、轻安全”的风气,规定每周一次的劳动安全教育抓得不好,有时流于形式。对此,应由我负领导责任。
二、局和厂里规定,夜间生产必须安排一名车间领导位班。车间对此执行不严,有的职工也向我反映过这个问题,由于怕影响与其他同志之间的关系,没有引起我的重视。事故发生的当晚,当班副主任xxx因家中来客未能到厂,亦未向其他主任交班。火灾发生时四车间3个班组的二十多名职工中只有一名副班长负责,因无人指挥,处置失当,致使火势艾延,最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
三、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少数人劳动纪律松弛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XX”火灾事故发生是偶然的,但从深层次上分析又是必然的:去年底我厂经济效益一度较差,职工工资不能保底,车间劳动纪律一度松弛,类似xxx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职工违反规程操作习以为常,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因此,对这起重大火灾事故,我有着不可推却的直接责任。
四、车间消防设备配置不足,虽多次向厂部反映,未能得到解决,加之失于检查,常年失修,影响应急使用,终使“XX”火灾造成重大事故。对此,我亦应负一定责任。
"XX”火灾事故损失严重,教训深刻,有关方面将对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我作为四车间支部书记兼主任负有不可推却的领导责任。我愿从中汲取教训,现恳请厂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时我作出合情合理的处分。
尊敬的领导:
20××年×月×日星期三晚班,×××在工作区正常工作时,在操作××设备时,设备突然出现×××,当场导致××的左手一根手指被严重挤伤。
此事件给我们沉痛的教训和警示,充分证明了我们的安全工作没有做到位,在设备运行前没有对其进行仔细的检查。
由于我们的工作管理的失误,造成了企业安全管理方式粗放,相关安全制度落的不实,操作规程执行不细,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特别是夜班的情况下缺乏应有的警觉,最终引发了这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此,我愧疚万分,深深悔责。面对血的教训,我充分认识到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是导致事故的必然结果,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经济工作的生命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懈怠;面对痛苦的回忆,我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严格、责任落实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手段;及时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是防止事故的根本方法: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班组要认真负责组织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结合以往的事故案例进行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班组中安全检查工作更加重要,把班前所讲的安全内容及操作是否落实到实处,对发现违章的职工进行现场教育和讲解。
4、在生产期间要检查人员、设备的安全情况,让所有工作必须在掌握中。
5、加强要害岗位管理,对非定岗人员不得操作设备,非定岗人员如操作设备要有相关的技术指导在场指导,否则一律不得操作。
6、各班班长做好监护工作,对作业区实时检查,第一时间杜绝安全隐患。
我们深知,任何道歉也不能带回王振宣完好的手指,任何忏悔在血的教训面前也显得格外的无力与苍白。我愿意接受各级组织对我的批评,以此为鉴,远离事故,警示后人!
检讨人:×××
近期,接连发生了几起安全事故,楚雄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6?”人身触电事故,昭通供电局“6?4”恶性误操作事故,楚雄州电力工业公司“6?9”人身触电事故,曲靖供电局110KV富源变电站“6?4”人身触电事故。针对这几起事故,各级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故通报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曲靖供电局要求在全局员工中开展了“把好安全关,守住生命线”为主题的安全大讨论活动。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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