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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信开证明共

2022-03-10 18: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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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诊断证明介绍信

调查介绍信

某单位:

兹有我辖区居民 同志,身份证号 ,前往你处了解其病情,望贵单位能为其出具书面诊断证明。

请予接洽为盼。

(盖章) 年 月 日篇二:诊断证明规定

关于印发《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保障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规范诊断性医学证明的开具、盖章流程,现将平度市人民医院《关于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工作中遵照执行。

医务科

门诊部

2014年3月20日

平度市人民医院

关于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有关规定

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出具医学证明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的权利和责任。为加强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规定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的规定

1、临床医师要严格依法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必须由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证明,诊断证明填写齐全,对所出具的诊断证明负有法律责任。

2、特殊诊断证明,如涉及司法、计划生育、伤残等,需要持相关单位介绍信,医师方可按规定出具诊断证明,科主任要审核签名。

3、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严禁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证明文件,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4、不能以患者主诉、症状、体征、描述等非规范的医学诊断出具诊断证明。死亡、病情介绍等禁止使用诊断证明单。

5、出具的诊断证明必须与病历中记录一致,住院患者到医务科,门诊患者到门诊部审核盖章后方可有效。

三、出具《病假证明》的有关规定

1、门急诊病假证明:急诊病人不超过3天;日间门诊病人不超过7天;门诊特殊病人(如慢病、骨折等)可酌情延长,但一次不超过15天,且须双医师签名。病假证明时间必须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病假证明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

2、住院病假证明:患者出院时根据病情需要继续病休时,根据病情需要,注明“建议”休息,最长不超过60天,如患者有延长休息需要,可续开住院病假证明。

四、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管理

1、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盖章后方可生效。专用章应安排专人管理,持章人对医师开具的诊断和病假证明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做好详细登记以备查。

2、诊断证明盖章:住院诊断证明由医务科,门急诊病人由门诊部负责审核、登记、盖章。住院病人诊断证明一般在患者出院时开具,患者必须携带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医务科盖章,门诊病人需携带门诊病历到门诊部盖章。节假日期间患者带上述相关证明到医院办公室盖章,值班人员要认真审核,并做好详细登记。

3、在诊疗过程中,由于姓名记载错误,确需更改者,若仅为同音不同字或仅错一字者,由主管医师填写“诊断证明”预以更正,加盖医务科章即可。如需更改姓氏或两个字以上者,医务科盖章无效,患者或家属需到医保办公室咨询解决。

4、复印件、复写件,未注明出具医师的均不予盖章。

五、责任追究

严禁不见患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出具人情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对不按《执业医师法》规定要求出具证明所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罚款300-1000元、取消处方权3-6个月等处罚,引发医疗纠纷的按照《执业医师法》和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2014年3月20日篇三:诊断证明书规范管理规定

诊断证明书规范管理规定

1、每个医生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

2、诊断证明书必须由经治医师有诊断证明权的医师签字,再由门诊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有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3、医生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病人的诊断证明书。

4、涉及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中的医疗诊断问题,以法医部门经过组织鉴定的最后意见为最终诊断。

5、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非当日开具不予盖章(特殊情况除外。

6、休假证明,急诊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7、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可对病人做出判断或疑似诊断,只证明病人需要病休及病休时间或诊断建议,不应提及对病人的其他处理意见。

8、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应与病历病情相符,病历

应有记载。

9、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遂平仁安医院篇四:证明介绍信

证明

______________公司:

于5月8日上交场地保证金1200元,现收款收据遗失,兹委派______同志(壹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前来你处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相关责任由本公司承担,尽请谅解,请接洽。(特此证明,有效期15天) 2014年 7 月 16 日

xxx公司篇五: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三、医学诊断证明书诊断专用章由门诊部、急诊科分别保管,急诊科负责急诊、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盖章。无医务处批准,不得离院使用。

四、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我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否则,不予盖章。

五、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当日盖章有效。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建议、当日时间及医生签字、主任签字)后方能签章。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六、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七、医师只能出具在本医疗机构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因病休学、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交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务处审核后,由指定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诊断证明。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慎重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八、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九、医学诊断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以权谋私,开具虚假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十

一、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发布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05)规定,每份收费1元。

第二篇:介绍信证明等

介 绍 信 存 根

----------------

豫电检介字第号

兹介绍等同志人前往你单位联系有关问题

年月日

----------------

豫电检介字第号

中电投河南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介绍信

兹介绍等同志人前往你单位联系有关问题请接洽并协助是荷。

此致

敬礼

豫电检介字第号

年月日

证 明 信 存 根

----------------

豫电检证字第号

兹证明同志系中电投河南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现从事工作

特此证明

年月日

----------------

豫电检证第号

中电投河南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证明信

兹证明同志系中电投河南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现从事工作。

特此证明

豫电检证字第号

年月日

中电投河南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

出差(休假)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中电投河南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提议征集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学校重新开具介绍信

学校重新开具介绍信

xx研究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xx-x到你处申请经济学双学位学习,请予以接洽。

该同学(同志)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我单位对此事表示支持。

此致

敬礼

×× ××××

年 月 日

2015最新学校介绍信2016-01-14 17:44 | #2楼

×××单位(管理档案处的全称):

兹有×××(人名)的.档案属于贵单位管理,现因本公司招聘×××(人名)到本公司任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数字)年,从××(日期)起生效,在此期间,本公司(×××)(公司名)将负责管理该员工的档案,负责该员工与档案有关的各项事宜。(注:本公司为××××,具有保存档案资质)

特此申请批准提档。

此致

×××××公司

负责人:×××

×年×月×日xx最新学校介绍信

第四篇:完税证明介绍信

介 绍 信

今介绍

,身份证号码为

,前来贵局办理

月交税证明,望给予办理。

单位盖章

年 月

第五篇:清华大学,开介绍信

篇一:介绍信开具方法

关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列举说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465 更新时间:2012-5-14 9:22:53 关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 列举说明

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要求及分类列举

1、转往省外介绍信开至: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某某省(直辖市)委高校(教育)工委组织处”。例: (1)省外高校

河南农业大学→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北京高校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特例: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上海市委教育卫生工委组织处(上海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 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南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重庆大学) 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高校)

安徽省委教育工委(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农业大学)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中国石油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高校) 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高校)

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华大学、西南科技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特例:雅安市委组织部(四川农业大学) 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省高校)

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干部处(云南大学) 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高校)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财经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特例:镇江市委组织部(江苏大学) 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高校) 吉林省委高校工委(吉林省高校),特例:长春市委组织部(吉林大学) 辽宁省委高校工委(辽宁省高校),特例:大连市委组织部(辽宁师范大学)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高校) 山西省委高校工委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 青海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

新疆自治区教育工委西藏自治区教育工委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内蒙古师范大学) 阿拉尔市委组织部(新疆塔里木大学)

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组织部(中科院半导体所、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出版社、神州数码) 农业部机关党委(中国农业科学院) 公安部机关党委(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信党委组织部(中信国安盟固利公司)

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党委(北京银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直属党委((北京)大唐软件公司)

青海省湟中县委组织部(青海省湟中县总寨享堂村)

2、转往省高校工委管理高校介绍信开至“某某高校党委组织部”。例: 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河南商业高专————河南商业高专党委组织部 黄河科技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郑州交通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

3、转往河南省省直单位介绍信开至: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例: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实验中学(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厅)———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体育局——————————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财专(财政厅)———————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公安高专——————————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河南建筑工程学校————————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职工医院—————————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郑州工业贸易学校————————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院——————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轻工业学校————————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郑州电力高专——————————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濮阳市委组织部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商丘市委组织部 南阳理工学院—————南阳市委组织部

5、转往市、县介绍信开至:某某市(县)委组织部。例: 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金水区委组织部 新乡市封丘县—————封丘县委组织部 郑州一中———-——-—郑州市委组织部 尉氏三中———————尉氏县委组织部

6、转往部队介绍信开至: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某某部队政治部

7、转往部队院校介绍信开至: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某某部队院校政治部

8、转往银行系统介绍信开至:某某分行党委组织部。例: 省建行分行—————省建行分行党委组织部

中国银行安阳分行——中国银行安阳分行党委组织部

9、转往铁路系统介绍信开至:某某铁路局党委。例: 郑州铁路局—————郑州铁路局党委组织部郑州铁路中学————郑州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10、其他

濮阳油田二高—————中原油田党委组织部

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党委组织部

中共商丘学院委员会 2012年5月3日篇二:清华推荐信

“清华大学医学院2012年夏令营” 专 家 推 荐 书 被推荐考生姓名 报考院(系、所) 报考学科、专业 推荐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教 授职务

与考生关系 指 导 老 师 通信地址

电子邮件 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年 月 日填表

非常感谢您的推荐,请将推荐书密封后(在封口骑缝处签字)由考生与报名表一起交到清华大学医学院教务办公室。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篇三:清华大学教室借用流程(2014) 教室借用流程

根据《清华大学教室管理条例》,允许在教室举行的活动,参照以下流程办理借用手续。

一、借用流程:

1.教学活动(讲课、补课、考试、课程补充讲座、课程延伸学术报告等)需要借用教室,由任课老师网上填表申请,各系本科业务办或研究生业务办网上审批,(或本科业务办、研究生业务办直接填表申请审批。)提交注册中心安排教室。在清华大学信息门户“本人已有申请”查询所安排的教室。 2.非教学计划活动(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学生会及研究生会组织的讲座等)需要借用教室,由学生在网上填表申请,校团委负责网上审批,提交注册中心安排教室。在学生清华网站本人已有申请中的“教室借用结果”一栏查询所安排的教室。

二、申请表填写流程: 1.学生教室借用申请填写流程: 2.教师教室借用申请填写流程:

三、借用时间要求:

1.春、秋季学期借用1-12周教室可以提前一周借用教室。(例如:第一周周一可以借用第二周周一至周日教室。)13-16周教室可以提前到12周借用。借用当周教室,提前三天填交借用申请,节假日顺延。 2.借用17-18周教室(限答疑、考试用)可以在第15周开始办理借用。 3.夏季学期借用1-10(或11)周教室在春季学期16-18周办理。过时按当周借教室手续办理。

四、注意事项:1.认真遵守《清华大学教室管理条例》。

2.节假日停课期间不借用教室。学生可以根据物业中心教管部的通知,到开馆教学楼安排自习。

3.校庆期间,校友借用教室,由校友会开介绍信,直接到物业中心教管部办理借用。第六教学楼由学校安排大型校庆活动,由注册中心安排借用。在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活动,和校庆相关活动校团委审批后直接到物业中心教管部办理借用。 4.寒假只借开馆教学楼。

5.没有使用多媒体设备经验,需要到三教三段3309房间进行操作培训。 7.教学活动使用的教室被非教学活动占用,非教学活动服从调配。 8.第六教学楼只安排教学相关活动。 9.院系及学校各部门开会或科研活动借用教室,一律交租借费用。租用教室费用参考《清华大学借教室收费标准》。

注册中心 2014.4.22 附:学生活动申请注意事项

学生活动申请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1 登陆学生清华网站,申请者可以借用教室及包括展板、led电子屏、室外场地的校内 活动资源。由于本系统仍处于试运行阶段,学生大型活动无法在网络上进行申请,可在学生清华下载相关表格向相关审批部门提交纸质申请表。

2 学生大型活动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活动: (1)聚集人数在400人以上的室内活动; (2)在室外需要搭建舞台、展棚、大型背板、使用大功率音响等的活动; (3)涉及境外嘉宾和境外参与者的活动;

3 请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登陆学生清华进行线上申请;大型学生活动请提前至少7个工作 日;

4 查看进度和结果: 提交处理后,申请者可以随时点击【我的学清】查看发起的申请状态、审批进度及审批结果。请仔细查看各级审批单位的审批意见,根据提示到相应地点办理后续事项。

注意:活动信息为逐级可见,无法跨级审批,即若一级审批部门未通过,则后续部门无法看到该活动。若有必要请自行提醒一级审批部门负责人及时审批。

5 为保证正常教学,文体活动不宜申请教学楼教室。教学楼教室借用时间为1-16周,第

17、18周考试周期间不予外借。

6 申请者需严格按照我校课外活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并开展活动,凡违反相关规定 的违纪行为,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违纪处罚。 7 如果对学生活动申请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校团委办公室。咨询电话:62786244,627975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8 如果对教学楼教室借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注册中心。咨询电话:62773392。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 20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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