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国地税活动方案(范文六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国地税活动方案(范文六篇)》。
20xx年4月是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税收政策,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全民税收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推进经济健康和谐发展。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xx年“税收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20xx年全国税收宣传的主题是“新常态新税风”
二、活动对象
区相关部门、各级干部、辖区内企业法人代表及经营管理人员、广大业户和全体职工、社区居民。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
四、活动内容
1、成立税法宣传服务队。在辖区各大营业场所、纳税单位、各街道、社区设立税法宣传站,制作税法宣传小册子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政策咨询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2、组织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活动。结合全区工作情况,组织纳税人宣传、学习、交流税收业务政策、财务会计知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进行辅导。
3、通过多媒介宣传税法。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短信、户外及商场内电子大屏幕对税法进行全方位宣传。
4、结合实际,开展好相关活动项目。全区相关部门还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依托地域人文资源和优势,推出一系列创意新、内容好、形式佳、效果强的活动项目。大力弘扬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组织到位。为保证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全区相关部门要对宣传月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加强沟通联系。在活动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保证宣传月活动的项目和措施落到实处。使宣传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收到实效。
(二)密切联系,同步实施。各部门要发挥整体优势,统一组织影响力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统一刊登宣传公告、统一开设专栏专版、统一制作标语口号,使有限的人力、物力做到优化组合,实现最优配置和最佳的宣传效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与配合,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联系,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作用。
(三)立足实际,提高认识。开展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培养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需要,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结合当前经济与税收工作发展的实际,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精神状态开展好宣传月活动。
国税工作春训活动实施方案
国税工作春训活动实施方案
各基层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各项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迎接挑战,开创全市国税工作新局面,根据上级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利用春节后的时间开展一次全系统的集中春训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紧密结合全市国税工作要点和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作风,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收心
聚力,振奋精神,坚定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二、活动安排
春训时间自2月14日至2月29日止,时间半个月。整个活动分思想发动、学习培训、查摆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各阶段内容要求如下:
思想发动阶段。2月14日市局将召开全系统春训动员大会,各单位也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搞好再发动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这次春训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内容要求和达到目的。特别是要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春训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春训当中,确保做到思想统
一、积极参与。
学习培训阶段。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的内容主要有:党的十七大精神;中纪委十七届全会精神;省、市税收工作会议精神;廉政警示教育;会计基础知识;新企业所得税法、纳税评估和预
警分析系统各指标监控管理等,以及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学理论、和谐团队建设、文化建设等现代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查摆整改阶段。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税收管理、税收执法、业务学习、纳税服务、工作作风等方面,对照系统内的先进单位和上级领导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摆思想、作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看根源在哪里、如何解决。
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上级和我局的全年工作部署,制定具体的落实意见,进一步细化全年工作目标和措施,各项工作措施要细致、务实,重在抓好落实,力求实效,以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开辟各项工作新局面。 总结验收阶段。一是对春训学习培训内容进行一次抽考,检验学习效果。二是召开春训总结会,听取各单位的春训工
作汇报;三是实地查看各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细化全年工作目标方案等是否落实到位,春训活动是否取得了实效。
三、工作要求
春训年年搞,年年都有新收获。各单位一定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把春训当成奔向新目标的“加油站”、取得新成绩的“助推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收心聚力,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到集中进行春训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重要意义。确保春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为切实加强春训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ju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训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抽调专人具体抓,确保这次春训活动的顺利开展。 学工结合,统筹安排。要统筹兼顾,
妥善处理好春训与各项税收重点工作的关系,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春训活动配档表》,组织好各项活动、学习好有关文件。合理组织安排好学习内容、时间,保证春训效果;另一方面,要切实抓好组织收入、税收分析、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项工作,做到春训与税收中心工作双促进、两不误。 搞好沟通,促进交流。市局班子成员要把包片分局作为自己的春训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春训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春训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促进学习和交流,共同提高。
讲究方法,抓住要害。各单位在春训中要以形之有效的方法,把春训活动与贯彻省、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市国税工作要点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要吃透各级领导的讲话和文件精神,查摆问题要客观
公正,实事求是,一针见血,抓住要害,不护短,不怕疼,制定整改措施要立足于自身实际,着眼于新的一年税收工作的特点和任务。 强化督导,确保实效。为了确保春训效果,有关春训内容和考试成绩将列入第一季度考核。重点是检查是否查摆了问题、是否剖析了原因、是否研究了改进措施、是否对全年工作进行具体的细化安排。对那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形式、走过场、组织不严、落实不好的单位予以批评和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单位组织的学习、讨论和查摆问题、整改措施等都要留有记录,分局集中学习要有签到记录,个人要认真写好学习笔记等。
春训结束后,各单位要对这次春训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3月10日前报市局政工科。
4月是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税收政策,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全民税收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推进经济健康和谐发展。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全国税收宣传的主题是“新常态 新税风”
二、活动对象
区相关部门、各级干部、辖区内企业法人代表及经营管理人员、广大业户和全体职工、社区居民。
三、活动时间
4月
四、活动内容
1、成立税法宣传服务队。在辖区各大营业场所、纳税单位、各街道、社区设立税法宣传站,制作税法宣传小册子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政策咨询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2、组织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活动。结合全区工作情况,组织纳税人宣传、学习、交流税收业务政策、财务会计知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进行辅导。
3、通过多媒介宣传税法。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短信、户外及商场内电子大屏幕对税法进行全方位宣传。
4、结合实际,开展好相关活动项目。全区相关部门还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依托地域人文资源和优势,推出一系列创意新、内容好、形式佳、效果强的活动项目。大力弘扬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组织到位。为保证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全区相关部门要对宣传月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加强沟通联系。在活动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保证宣传月活动的项目和措施落到实处。使宣传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收到实效。
(二)密切联系,同步实施。各部门要发挥整体优势,统一组织影响力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统一刊登宣传公告、统一开设专栏专版、统一制作标语口号,使有限的人力、物力做到优化组合,实现最优配置和最佳的宣传效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与配合,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联系,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作用。
(三)立足实际,提高认识。开展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培养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需要,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结合当前经济与税收工作发展的实际,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精神状态开展好宣传月活动。
国税工作春训活动实施方案
国税工作春训活动实施方案
各基层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各项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迎接挑战,开创全市国税工作新局面,根据上级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利用春节后的时间开展一次全系统的集中春训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紧密结合全市国税工作要点和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作风,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收心
聚力,振奋精神,坚定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二、活动安排
春训时间自2月14日至2月29日止,时间半个月。整个活动分思想发动、学习培训、查摆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各阶段内容要求如下:
思想发动阶段。2月14日市局将召开全系统春训动员大会,各单位也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搞好再发动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这次春训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内容要求和达到目的。特别是要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春训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春训当中,确保做到思想统
一、积极参与。
学习培训阶段。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的内容主要有:党的十七大精神;中纪委十七届全会精神;省、市税收工作会议精神;廉政警示教育;会计基础知识;新企业所得税法、纳税评估和预
警分析系统各指标监控管理等,以及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学理论、和谐团队建设、文化建设等现代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查摆整改阶段。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税收管理、税收执法、业务学习、纳税服务、工作作风等方面,对照系统内的先进单位和上级领导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摆思想、作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看根源在哪里、如何解决。
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上级和我局的全年工作部署,制定具体的落实意见,进一步细化全年工作目标和措施,各项工作措施要细致、务实,重在抓好落实,力求实效,以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开辟各项工作新局面。 总结验收阶段。一是对春训学习培训内容进行一次抽考,检验学习效果。二是召开春训总结会,听取各单位的春训工
作汇报;三是实地查看各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细化全年工作目标方案等是否落实到位,春训活动是否取得了实效。
三、工作要求
春训年年搞,年年都有新收获。各单位一定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把春训当成奔向新目标的“加油站”、取得新成绩的“助推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收心聚力,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到集中进行春训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重要意义。确保春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为切实加强春训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ju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训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抽调专人具体抓,确保这次春训活动的顺利开展。 学工结合,统筹安排。要统筹兼顾,
妥善处理好春训与各项税收重点工作的关系,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春训活动配档表》,组织好各项活动、学习好有关文件。合理组织安排好学习内容、时间,保证春训效果;另一方面,要切实抓好组织收入、税收分析、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项工作,做到春训与税收中心工作双促进、两不误。 搞好沟通,促进交流。市局班子成员要把包片分局作为自己的春训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春训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春训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促进学习和交流,共同提高。
讲究方法,抓住要害。各单位在春训中要以形之有效的方法,把春训活动与贯彻省、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市国税工作要点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要吃透各级领导的讲话和文件精神,查摆问题要客观
公正,实事求是,一针见血,抓住要害,不护短,不怕疼,制定整改措施要立足于自身实际,着眼于新的一年税收工作的特点和任务。 强化督导,确保实效。为了确保春训效果,有关春训内容和考试成绩将列入第一季度考核。重点是检查是否查摆了问题、是否剖析了原因、是否研究了改进措施、是否对全年工作进行具体的细化安排。对那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形式、走过场、组织不严、落实不好的单位予以批评和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单位组织的学习、讨论和查摆问题、整改措施等都要留有记录,分局集中学习要有签到记录,个人要认真写好学习笔记等。
春训结束后,各单位要对这次春训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3月10日前报市局政工科。
20xx年4月是全国第xx个税收宣传月,全国财税系统要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普及税收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税收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上级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财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财税中心工作,充分依托各种载体,坚持服务大局、把握导向,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紧扣宣传主题,围绕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项目推动,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税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20xx年4月,全国税务系统要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贴近百姓需求解读税收政策,重视百姓关注热点,以清晰简洁的文字音像,通俗易懂地解读得的成效,加大财税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税收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和税收宣传月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并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陆雄飞龙脊镇党委委员(借调县政府办工作)
祝义县财政局局长
黄锡清县国税局局长
胡尚华县地税局局长
成员:乐永胜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丽卿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建军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蒙昌荣、胡学标、秦金生、贺玉香、秦丹曲、苏新维、
吴文勇、谭海香、李源、张瑕燕、曾凡凯、韦宝山、
韦双林、梁忠贤、卢晓明、彭培松、石庆松、朱珈霓。
四、活动安排
(一)20xx年4月初,自治县政府领导发表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电视讲话。
(二)20xx年4月1日,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及在县城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三)开展20xx年第二届湘、黔、桂三省(区)四县"法制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法律法规进万家"宣传与咨询、"百幅税收法制书画展"、税收法制宣传板报展等)。
(四)结合实际,开展各项税收活动,增强税收宣传活动的针对性。
1.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突出便民指向开展税收咨询,通俗易懂地解读报道"营改增"扩大试点、扶持小微企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
2.开展税法"六进"活动。4月中上旬,联合团县委开展以"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为主题,走进贫困地区校园开展系列宣传慰问活动。开展"税收宣传进社区"活动,联合社区开展文艺宣传活动。
3.实施"互联网+纳税服务"活动。联合《桂林龙胜》官方微信平台设立"龙脊税月、你我共话"栏目,及时宣传税收政策、税收动态,解答纳税人咨询涉税问题。
4.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5.搭建多元化办税服务平台。建设自助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建立税收公告栏,实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
(五)加强税企培训、交流、互动。
1.共建纳税人学校。利用纳税人学校平台,推出培训课程表,由纳税人自行学习选择课程项目。重点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认定一般纳税人政策辅导、"营改增"政策及发票管理新政策、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进行培训。
2.为县域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税企交流,共建和谐税收环境。
(六)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有关税收宣传活动。
(七)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开展税收短信群发活动,利用短信平台宣传国税网站网址、纳税服务方式等。
五、工作要求
(一)牵头单位和各协作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积极组织起来,配合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二)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抽出专人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在深化宣传效果上下工夫,确保各项税收宣传项目顺利开展。
1.国际税收: a) (广义)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b) (狭义)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收税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2.税收管辖权: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表现为一国政府在税收方面所行使的立法权和征收管理权力,具体表现为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3.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4.税收饶让:亦称饶让抵免或虚拟抵免、虚税实扣,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税优惠的那一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税收抵免待遇,不再按居住国税法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征。
5.国际避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小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
6.离岸中心:指给外国投资者在本地成立但从事海外经营的离岸公司提供一些特别优惠,从而使跨国公司借以得到更大经营自由的国家或地区。
7.转让定价: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
8.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一个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取其本不应得到的税收利益。
9.资本弱化: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资本大大超过股权资本时。
10.正常交易定价原则:跨国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收入和费用,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交易原则行事,即按照市场竞争原则进行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其定价应当与非关联企业之间在相同情况下的交易定价一致。也称独立核算原则。
1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根据相同交易条件下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同类交易时所使用的非受控价格来调整关联企业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
12.交易净利润率法:它是一种以独立企业在一项可比交易中所得获得的净利润为基础来确定转让定价的方法。我国税法称其为“净利润法”
13.预约定价协议:在进行跨国交易前,跨国关联企业纳税人和税务当局之间就其转让定价方法达成的协议。在协议约定的期间内照此执行,税务局不再进行转让定价调整。预约定价协议是将费时费力的事后调整变为事先裁定。
14.对付避税地的法规:取消推迟课税的规定以阻止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地基地公司进行避税的立法,被成为对付避税地的法规,受控外国公司法规。 15.归属所得:受控的外国公司应分配给股东,使之不再享受推迟课税规定的某些类型的所得。外国公司虽未分配或汇给居住国股东,但仍要归属到居住国股东应税所得中一并申报纳税。
★涉外税收与国际税收的区别:⑴涉外税收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它并不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⑵涉外税收的征税权凭借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力。
⑶从载体的方面看,涉外税收体现为一国具体的涉外税收制度,而国际税收则体现为国际惯例和税收协定等法律规范。
⑷从职能方面来看,涉外税收的职能主要表现为聚财和调控职能,而国际税收的职能则主要表现为调整并规范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即协调职能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⑴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⑵在所得课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国际社会有必要对各国资本所得的课税制度进行协调;
⑶随着地区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将会有更为广阔的前景;
⑷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对付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行为;
⑸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税收领域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有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 ★国际避税的成因:从主观上看,国际避税的原因在于跨国纳税人具有的减轻税收负担、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强烈愿望;从客观上看,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国际税收关系中的法律漏洞为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活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⑴有关国家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可以为跨国纳税人提供税收管辖权的真空,从而使跨国纳税人有可能躲避开任何国家的纳税义务。
⑵税率的差异
⑶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
⑷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非税目标:⑴将产品低价打入国外市场
⑵降低国外关税对关联企业出口产品的影响
⑶独占或多得合资企业的利润
⑷绕过东道国政府的外汇管制,及时把海外子公司的利润汇回国内
⑸为海外的子公司确定一定的经营形象
⑹规避东道国的汇率风险⑺把国外子公司的利润转移到母公司实现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⑴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⑵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⑶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
⑷组建内部保险公司
⑸资本弱化
⑹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
⑺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特点:外商投资企业规避在我国的纳税义务,有的将利润从高税区转移到低税区去实现,从而减轻跨国公司集团的全球总税负。即“顺向避税”。 但也有或者说很大一部分是将利润从我国低税区向境外高税区转移,让利润在高税区的关联公司去实现, 即“逆向避税”。
•主要原因:⑴外商企图独享归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
⑵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将企业的利润调出境外。
⑶外商投资企业不会因逆向避税而增加其税收总体负担。
⑷西方一些国家公司所得税实行归属抵免制,即允许个人股东用分得股息所负担的公司所得税的 一部分冲抵其股息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⑸若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关联企业亏损,则利用转让定价将利润调出到该境外关联企业并不一定会增加其应纳税额。 主要手段:⒈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
⒉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不按协议或合同投足股本,企业需要的营运资金由境外母公司贷款提供。资本弱化
⒊将技术转让费纳入设备价格,规避我国的预提所得税
⒋建筑等工程项目“由大化小”,工期控制在6个月以内,并将小项目单独签订合同,从而造成外国企业在我国没有常设机构的事实,规避工程项目所得本应在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预约定价协议(APA)的局限性:⑴申请的复杂程度高。
⑵信息披露的过多,易泄露公司的机密。
⑶成本过高,费时费力。⑷有效时限问题,预约定价协议是一种对未来进行约束的协议,但未来是不可预知的,在一个迅速变化的商业环境中,预约定价协议的有效性只能限于短期。
★F分部所得包括的内容:1.外国个人控股公司所得。
2.外国基地公司的经营所得。⑴外国基地公司销售所得
⑵外国基地公司服务所得
⑶外国基地公司货运所得
⑷内部保险所得和第三国保险所得。
★在双边协定中列明反滥用条款:⑴排除法:即在协定中明确规定,协定提供的税收优惠不适用于某一类纳税人。
⑵真实法:即规定不是出于真实的商业经营目的,只是单纯为了谋求税收协定优惠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协定提供的税收优惠。
⑶纳税义务法:即在协定中规定,仅当所得在居住国征税时,来源国才给予协定优惠。一个中介性质的公司其所得如果在注册成立的国家没有纳税义务,该公司则不能享受协定的优惠。⑷透视法:即在税收协定中明确规定,协定的利益(特别是对各项投资所得的优惠)只能给予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最终的、真正的受益所有人
⑸渠道法:即在协定中专门设置针对导管公司的条款,对导管公司获得的收入的使用途径及比例作出限定,符合限定的可享受协定优惠待遇,否则不得享受协定待遇。
⑹禁止法:即不与被认为是国际避税地的国家或地区缔结税收协定,以防止跨国公司在避税地组建公司作为其国际避税活动的中介性机构。
★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的主要原因:
(1)外商企图独享归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 (2)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将企业的利润调出境外。
(3)外商投资企业不会因逆向避税而增加其税收总体负担。
(4)西方一些国家公司所得税实行归属抵免制,即允许个人股东用分得股息所负担的公司所得税的 一部分冲抵其股息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5)若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关联企业亏损,则利用转让定价将利润调出到该境外关联企业并不一定会增加其应纳税额。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以及对应的国家:
(1)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也称为纯国家避税地) 例如:巴哈马共和国、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 (2)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
例如:瑞士、海峡群岛、爱尔兰、英属维尔京群岛 (3)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 例如:巴拿马、中国香港、塞浦路斯
(4)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待遇的国家和地区 例如:卢森堡、荷属安第列斯
(5)签订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和地区 例如:荷兰 非纳税居民
无住所+T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薪金[-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资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境内外工资总额当月天数
无住所+90/183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薪金[-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
当月天数当月境外工资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境内外工资总额当月天数无住所+1年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薪金[-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1-2011.9.1前
5000-20000 20%
375
20000-40000 25%
1375
40000-60000
30%
3375 2011.9.1后 4500-9000
20%
555
9000-35000
25%
1055
35000-55000
30%
2755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总公司来自国内所得为100万美元,来自乙国分公司的所得50万美元,来自丙国分公司的所得30万美元。甲国所得税税率40%,乙国所得税税率33%,丙国所得税税率45%。甲国和乙国税收协定规定有税收饶让,乙国给予甲国总公司在乙国的分公司减半征税的优惠待遇。要求:试用分过抵免法计算甲国总共公司国外所得税款的可抵免数和甲国政府的可征税款数
乙国
丙国
Tn5016.5%8.25万美元视同缴纳Tn5016.5%16..5万美元CL5040%20万美元Tpn16.5万美元Tn3045%13.5万美元CL3040%12万美元 Tpn12万美元可抵免额度5033%3040%28.5万美元应缴纳税额(1005030)40%-28.543.5万美元
内地A公司与香港B公司是关联公司。2008年5月两个公司之间发生下列业务
(1)A公司以20万美元的价格从B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而同类原材料的国际市场价格为12万美元 (2)A公司以100万美元的价格向B公司销售一批产品,B公司对该批产品未作任何加工,又以150万美元的价格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B公司当地同类产品的销售利润率为20%。
A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1)应调增应税利润=20-12=8 万美元
可比非受控
(2)正常销售价格=150*(1-20%)=120 万美元
再销售价格法 应调增应税利润 120-100=20万美元
应补缴所得税=28*25%=7万美元
A国家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国内、外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国内的所得70万元,来自国外分公司的所得30万元。居住国A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60万元以下,税率为30%;61~80万元,税率为35%;81~100万元,税率为40%,国外分公司所在国实行30%比例税率。问:1.如果A国实行全额免税法,计算A国甲公司应纳所得税总额 2.如果A国实行累进免税法,计算A国甲公司应纳所得税总额 1.(1)应征所得税额为 60*30%+10*35%=21.5万元 (2)国外分公司已纳税额为
30*30%=9万元 (3)A国甲公司纳税总额为
21.5+9=30.5万元
2.应征所得税额
[60*30%+(80-60)*35%+(100-80)*40%]*70/100=23.1万元 国外分公司已纳税额=30*30%=9万元 A国甲公司纳税总额=23.1+9=32.1万元
推荐专题: 国地税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