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机关清明节活动方案(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机关清明节活动方案(合集)》。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清明来到,万物凋零的寒冬就过去了,风和日丽的春天真正地开始了。在清明期间,组织幼儿系列教育活动,目的是让幼儿通过向革命烈士致敬默哀或扫墓等活动追念革命烈士的高贵品质,树立继承先烈遗志、认真学习、长大建设祖国的理想;通过吃鸡蛋、画鸡蛋、玩鸡蛋、踏青春游、荡秋千、放风筝活动,了解传统风俗,锻炼身体,充分感受春景的美好。
一、活动目的
1、了解清明节的来历,知道清明节的日子及习俗,乐于参与清明节的活
2、使幼儿了解清明节的来历;感受清明节与其它节日在气氛上有何不同。
3、通过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教育幼儿学习古人舍己为人、不争功名的精神。
4、让幼儿理解扫墓的意义,通过听英雄的演讲培养幼儿尊重烈士的情感,教育幼儿更加热爱我们的祖国,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二、活动准备:请幼儿注意清明节这一天看看家人是怎样过节的。
三、活动过程:
1、请幼儿说一说:自己家是怎样过清明节的?家中是否长辈(如姑姑等)来自己家,去给已经故去的亲人扫墓等民间习俗。
2、讲介之推的故事DD即清明节的来历。
3、讨论:
(1)你们是怎样过清明节的?(提示:你吃过鸡蛋吗?是否同爸爸妈妈到过烈士陵园,又做了些什么?你在电视上看到过祭扫烈士吗?……)
4、让幼儿知道: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的给烈士扫墓的日子。
教师:每年4月4日、5日或6日是清明节,它是我国农历二十四个节气中的一个,又是传统的扫墓日子,为了纪念革命先烈和死去的亲人,人们往往在这一天扫墓。请幼儿观看有关清明节习俗的图片。
教师讲解:扫墓为什么要选择清明呢?
原因之一,清明时节气候转暖,雨水增多,草木蔓生,陵园墓地不免要荒芜,需要整理;
之二,清明前后,山青水秀,桃红柳绿,人们借此大好春光,出去郊游;
之三,为怀念古人介之推,而现在已将清明节扫墓作为缅怀革命先烈的主要活动了。
今天,老师还请来了一位曾经参加过革命战斗的英雄来为小朋友讲一讲他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战斗故事。
5、请革命军人讲革命战斗故事。
6、听军人讲完后请幼儿讲一讲第一次参加这样活动的感受。使幼儿深刻理解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的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培养幼儿尊重烈士的情感,教育幼儿更加热爱我们的祖。
7、教师播放清明节习俗的一些图片,以加深幼儿对清明节的认识。
荡秋千:这是中国古代清明节习俗。秋千,意即揪着皮绳而迁移。它的历史很古老,最早叫千秋,后为了避忌讳,改之为秋千。古时的秋千多用树桠枝为架,再拴上彩带做成。后来逐步发展为用两根绳索加上踏板的秋千。荡秋千不仅可以增进健康,而且可以培养勇敢精神,至今为人们特别是儿童所喜爱。
踏青:又叫春游。古时叫探春、寻春等。四月清明,春回大地,自然界到处呈现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正是郊游的大好时光。中国民间长期保持着清明踏青的习惯。
植树:清明前后,春阳照临,春雨飞洒,种植树苗成活率高,成长快。因此,自古以来,中国就有清明植树的习惯。
放风筝:放风筝也是清明时节人们所喜爱的活动。每逢清明时节,人们不仅白天放,夜间也放。夜里在风筝下或风稳拉线上挂上一串串彩色的小灯笼,像闪烁的明星,被称为“神灯”。过去,有的人把风筝放上蓝天后,便剪断牵线,任凭清风把它们送往天涯海角,据说这样能除病消灾,给自己带来好运。
扫墓:清明扫墓,谓之对祖先的“思时之敬”。
插柳:据说,插柳的风俗,也是为了纪念“教民稼穑”的农事祖师神农氏的。有的地方,人们把柳枝插在屋檐下,以预报天气,古谚有“柳条青,雨蒙蒙;柳条干,晴了天”的说法。
清明节的习俗是丰富有趣的,因此,这个节日中既有祭扫新坟生离死别的悲酸泪,又有踏青游玩的欢笑声,是一个富有特色的节日。
一、活动主题
“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争做高素质的当代中学生”
二、活动目的
1、告诫新时代的学生勿忘国耻,在和平时期仍应弘扬和继承老一辈革命家和先烈们舍己为国的精神;
2、增强同学们爱祖国,爱人民,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信念与决心,同时使同学们融入到集体中,培养互相协作的能力,共同进步;
三、活动地点:闽中革命烈士纪念碑
四、活动时间:xx年4月1日下午
五、参加人员:七年级师生、校团委委员
六、活动准备:校旗团旗花圈喇叭医疗物品相机
七、活动程序
主持人宣布:莆田第三中学清明祭扫活动现在开始
第一项:全体立正(主持人解说)
第二项:向烈士献花圈
第三项:全体肃立,向革命先烈默哀
第四项:学生代表献词
第五项:聆听革命英雄故事;(请烈士陵园工作人员讲解)
第六项:学校领导讲话
第七项:七年级同学在烈士纪念碑前庄严宣誓。
第八项:近前瞻仰纪念碑、祭扫陵园,参观陵园。
第九项:清明扫墓活动结束,集合队伍。返校。
八、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1、按时集合(下午2:00集合,活动2:10开始从学校出发步行至闽中革命烈士纪念碑);
2、集体活动,安全第一;
3、互相关心、互相照顾,发扬集体主义精神;
4、遵守队伍纪律,不得擅自离开队伍;
5、统一穿校服,佩带白花,行为大方;
6、在校外注意个人仪表形象,不做影响学校声誉的事;
7、要以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了解烈士事迹;
8、爱护环境,不乱丢垃圾。
今年清明节祭扫高峰即将到来。为圆满做好清明群众祭扫接待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x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x函〔xxx〕x号)、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和xx市xxx年清明节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清明节优秀文化”为主题,围绕“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的目标,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预防措施,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公共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新区殡葬改革。积极宣传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大力弘扬清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祭扫新风尚。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做好服务,实现清明祭扫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二、主要任务
目前,新区共有40家殡葬服务单位,其中,殡仪馆2家;经营性公墓9家,经营性骨灰堂5家;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24家。截止2014年年底,已累计落葬墓穴(含寄存和壁葬安放)近50万穴(格)。据预测,今年清明期间全区祭扫人流约290万人次、车流约26.4万辆、落葬数约为2818穴。今年清明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如下:
(一)把握重点时段。今年清明祭扫活动从3月28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为期10天。预计3月28、29日,4月4日(周六)、5日(周日)、6日为人车流量高峰日,其中4月5日(周日)正清明为人车流量绝对高峰日,达到106.2万人次和10万多辆车次。上述五天的上午8:30--10:30为高峰日的高峰时段。
(二)关注重点区域。新区清明群众祭扫活动将主要集中在川沙新镇、曹路镇、航头镇、祝桥镇、新场镇、书院镇等地区。主要涉及永安公墓、乐乡公墓、界龙古园、天长公墓、天逸静园、长桥山庄、华南公墓、汇龙古园、海港陵园等九个经营性公墓以及xx殡仪馆、南汇殡仪馆的周边路段。特别是北部的乐乡公墓周边道路,南部的长桥山庄周边道路如华夏东路唐陆路、A2沪南公路出口等部分路段及路口可能出现拥堵。此外,由于延安东路隧道、xx大道封闭施工,张杨路、罗山路、杨高路等周边道路也会出现拥堵。各相关部门和镇政府应予以重点关注。
(二)落实重点任务。今年清明祭扫组织工作的重点任务是交通疏导、墓区安全、文明祭扫。重中之重是要确保平安有序,防止交通大面积瘫痪和拥堵;防止人流长时间聚集,发生拥挤、踩踏;防止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做好重点工作。点上的祭扫现场以疏导为主,加强力量,预先准备充分;面上的祭扫活动以引导为主,通过各种有效宣传渠道,向群众预先告知人车流量预测、道路走向、交通信息、便民举措等,确保重点区域公共安全。
三、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安全保障工作
各相关部门、镇政府、殡葬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通平安、墓区安全、祭扫文明。
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安排清明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根据《xx市民政局清明(冬至)祭扫安全防范应对方案》和《xx新区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制定完善本区域、本单位清明祭扫安全防范应对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镇政府要认真落实公共安全属地化管理责任,指挥、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区域内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由镇政府牵头,消防部门负责,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实施祭扫高峰承载力管理。经营性殡葬单位要根据祭扫空间和停车空间的容量测算祭扫接待承载力,做好错时祭扫分流方案,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客户进行及时通报,合理分流祭扫人流车流。在祭扫承载力临近极限时,要立即发出警示信息,并及时采取分流、限流措施,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公安部门和相关镇政府要制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要重点加强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殡葬单位要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禁止在室内焚烧纸钱,禁止在墓区燃放鞭炮,并加墓园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积极提供清明祭扫优质服务
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以“弘扬清明节优秀文化”为主题,殡葬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和“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根据市、区民政部门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殡葬行业行风建设,结合清明群众祭扫接待,认真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以服务为宗旨,以诚信为基础,以品质为核心,主动提供规范、便民、优质的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清明来到,万物凋零的寒冬就过去了,风和日丽的春天真正地开始了。三月的春天,有绚丽的阳光;三月的春天,有稚嫩的笑脸;三月的春天,更有孩子们的活泼身影,从孩子们的言谈中我们已经感受到春天带来的喜悦,为了满足孩子们美好的向往,我们带上孩子走出校园,走进大自然,让孩子去感觉春天,去体验春天,去拥抱春天!通过踏青春游、荡秋千、放风筝活动,了解传统风俗,锻炼身体,充分感受 春景的美好。
1.大自然天地广阔,阳光充足,空气新鲜,孩子在大自然中游玩,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发育。
2.春暖花开季节,大自然气象更新,树木披上了绿装,地上长出了嫩草,各种花儿竞相开放,不仅可以使孩子身心愉悦,充分领略大自然的春景,而且还可以培养孩子的观察力,让孩子在观察的过程中找出春季各种景物的变化。
活动方案:
低幼组本着以爱护花草数目的主题,老师教导班里的孩子要爱护花草树木,用稚嫩的双手送出自己制作的“爱的卡片”。 一路嬉闹声源源不断,他们发现了春天的气息。
中幼组:赏花游春插柳忙
高幼组:放飞心情和希望
注:
1、做好踏青的准备工作。( 踏青前应和孩子商量到什么地方去,最好选择春季景象特征比较明显的地方。)
2、踏青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孩子走累时,应让其适当地休息,补充一点能量。如果和孩子一起进行体育活动,也应注意运动量,不能让孩子过度疲劳。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悼念革命烈士,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引导学生继承革命先烈的光荣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发扬先烈遗志,促进大学生德育建设,3月28日下午,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20xx级全体预备党员20余人,怀着崇敬的心情来到新乡市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增强爱国情怀”清明扫墓活动。
同学们胸带白花,高举党旗分成两路纵队来到新乡市烈士陵园。活动伊始,由预备党员代表汲智越在雄伟壮丽的烈士纪念碑前为革命先烈敬献悼词,全体同学肃立,静静地聆听先辈的光荣革命事迹。接着,两名学生代表上前为革命先辈敬献花圈,并鞠躬致敬,全体默哀三分钟,表达对先烈深切的哀思和无尽的缅怀。随后,在预备党员代表施蒙蒙的带领下,全体学生庄严地举起右手,面对鲜红的党旗,再一次重温那段刻骨铭心的入党誓词。最后,全体同学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参观了烈士墓地及纪念馆,铭记无数为了中华民族的解放和繁荣而英勇献身的英雄们。
本次扫墓活动让党员们在思想上受到了一次革命性的洗礼,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了学生的爱国情感,在缅怀先烈的同时,给每一位党员上了一堂意义深厚的思想教育课。同时,这也对于同学们回顾历史、缅怀烈士、继承祖国优良传统有很重大的教育意义。活动结束后,同学们思想上心灵上都受到了一次震撼,纷纷表示:要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学有所成,报效祖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 、 指导思想:
为号召所有少先队员时刻铭记烈士们为解放国家和民族而不惜牺牲生命的大无畏的英勇事迹.号召学生向烈士们学习顽强拼搏的精神
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特开展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活动.
二、 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 、 活动时间: 4月5日
四 、 活动地点: 市新北区潘墅烈士陵园
五活动要求:
1)3-5年级部分学生参加清明节扫墓活动;
2)下午1:30集合,整队乘车前往潘墅烈士陵园;
3)带队老师必须清点好各班人数,并强调活动纪律;
4)总务处准备好花圈。
清明扫墓议程
小主持人宣布:圩塘中心小学祭扫革命烈士活动现在开始
一、奏国歌
少先队员们,在这庄严的时刻,我们相聚在革命烈士陵园,先烈们,今天我们集合在这里,向您敬礼,向您歌唱。一朵鲜花,一个心愿,一朵鲜花,一声问安
让我们心怀最深沉的崇敬,向您走去,向您献上我们的花圈。
二、 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
先烈们的鲜血滋润了祖国的土地,你们谱写了生命的壮歌,书写了中华人民不屈的奋斗史。让我们永远铭记先烈们的宏伟业绩和英勇事迹吧
三、 向革命先烈默哀三分钟,奏哀乐。(默哀) 默哀完毕。
先烈回眸应笑慰,擎旗自有后来人。我们将继承你们的遗志,实现你们的理想。
四、介绍烈士事迹
五、学生代表讲话。
六、 绕烈士陵园一周,敬献小白花。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xx〕23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
(二)健全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清明节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要将清明节殡葬优质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转变殡葬服务理念,增强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
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牵头,宣传、公安、消防、林业、市场监督、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祭扫安全。
1、各旗(区)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都要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各旗(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各祭扫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市场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和市场有序交易;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3、清明节期间正值我盟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业和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公墓绿化带、草原地区以及野外林区等易燃区清明节祭扫的巡查力度,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增强防范措施,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齐全,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及时出警。
4、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全盟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盟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厅和各旗(区)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旗(区)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3月17日前,各旗(区)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贯彻《意见》精神,文明低碳祭扫。
各旗区要继续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1、倡导祭扫新理念。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2、优化祭扫新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对清明祭扫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各种便利条件。
3、丰富清明新内涵。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四)坚持优质服务,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各地要按照《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1、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坚持服务为先,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2、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673号)精神,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以有力的监督促进殡葬行风。
3、有效强化祭扫观察点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4日至6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区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对祭扫观察点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在3月17日前确立当地的全盟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的每日xx:30前统一上报当地的全盟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见附件2)。并加强对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的督查,在督查中要将服务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善于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建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五)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盟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散发传单、张贴标语、拉横幅、广告牌等公共设施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盟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阿拉善盟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盟民政局王迎翔同志担任组长,盟民政局副调研员欧春燕同志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社会事务科人员担任。
3、成立自治区“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盟民政局党组成员、阿拉善盟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长陈国辉同志担任组长,盟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纪检员何桂芳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盟局其它纪检员担任。
(二)部署阶段(3月xx日―3月25日)。
1、制定并印发文件。印发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全盟殡葬改革成果,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旗(区)负责上报“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15日)。
1、各旗(区)民政局,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9日―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旗(区)对20xx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活动目的:
自古以来,在这片繁荣而肥沃的土地上涌现出了众多极有名望的先人,他们为了这片土地的繁荣和富强谱写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理应得到后人的敬仰和学习。而清明节就是我国传统节日中缅怀祖先、纪念先人的重要节日,是一个意义深远的日子。开展此次活动,正是旨在缅怀先人、纪念先人,弘扬和传承民族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我们的少先队员进一步感受家乡浓郁的文化气息并从中受到熏陶。
活动安排:
一、缅怀先烈传承民族精神
(一)搜集资料,了解清明文化
1、清明节的由来。
2、各地的清明节习俗。谈谈自己对清明节各种习俗的感想,有哪些是作为文化传统可继承的,哪些是封建迷信活动应破除的?
3、有关清明节的传说、故事。
(二)手抄报设计。
我们要穿越时空的隧道收集和整理我们家乡先人的动人事迹,还要把他们的名字和事迹牢记心中,学习和继承他们从中折射出的优秀品质,唯有这样才能真正表达我们对他们的敬仰之情。
活动参与对象:三――五年级队员
活动形式要求:各班在放假期间广泛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围绕所搜集的资料介绍以及队员的心得体会等方面构思栏目,设计制作手抄报。所设计制作的手抄报规格为8K大小,文字一律用钢笔认真誊写。
学校教育
1、利用午休时间,班级播放英雄人物教育影片或组织学生阅读有关书籍,通过观看影视片的部分内容了解先烈、先贤等的事迹。
2、校园小广播开展一期“话说清明”的专题节目,了解清明文化的内涵、来源等节日文化。并利用不同的时段,对各中队搜集的材料,进行筛选、展播。
3、组织队员开展清明文明祭扫活动。一方面组织学生通过网络对作出了巨大贡献的烈士们进行网络祭奠另一方面,开展节前教育,要求学生在清明小长假的休息日中,以雏鹰假日小队的形式开展节日活动,如:荡秋千、踏青、放风筝等活动。并要求学生在与长辈一起去扫墓的途中要文明祭扫,做文明的小公民。
4、放假前后各位员工与工作无关的请假事项一律不予批准,请各位员工做好节假日时间安排,不误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