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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导思想:
为号召所有少先队员时刻铭记烈士们为解放国家和民族而不惜牺牲生命的大无畏的英勇事迹.号召学生向烈士们学习顽强拼搏的精神;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特开展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活动.
二、 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 、 活动时间: 4月5日
四 、 活动地点: 市新北区潘墅烈士陵园
五活动要求:
1)3-5年级部分学生参加清明节扫墓活动;
2)下午1:30集合,整队乘车前往潘墅烈士陵园;
3)带队老师必须清点好各班人数,并强调活动纪律;
4)总务处准备好花圈。
清明扫墓议程
小主持人宣布:圩塘中心小学祭扫革命烈士活动现在开始
一、奏国歌
少先队员们,在这庄严的时刻,我们相聚在革命烈士陵园,先烈们,今天我们集合在这里,向您敬礼,向您歌唱。一朵鲜花,一个心愿,一朵鲜花,一声问安,让我们心怀最深沉的崇敬,向您走去,向您献上我们的花圈。
二、 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
先烈们的鲜血滋润了祖国的土地,你们谱写了生命的壮歌,书写了中华人民不屈的奋斗史。让我们永远铭记先烈们的宏伟业绩和英勇事迹吧
三、 向革命先烈默哀三分钟,奏哀乐。(默哀) 默哀完毕。
先烈回眸应笑慰,擎旗自有后来人。我们将继承你们的遗志,实现你们的理想。
四、介绍烈士事迹
五、学生代表讲话。
六、 绕烈士陵园一周,敬献小白花。
一、活动主题:
缅怀先烈、立志报国。
二、活动目的:
清明节是中国民族传统节日,在这一传统节日里,我们要让学生了解更多先烈们为解放国家而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英勇事迹,号召学生们向烈士们学习顽强拼搏、坚贞不屈的革命精神。从而唤醒他们奋发图强的意志,树立远大理想,进一步明确时代赋予我们广大青年学生的神圣使命,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坚定报国之志,服务祖国,服务社会,积极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建设中去。
三、时间安排:
1、4月2日早晨全体同学早晨6:50在教学楼前集合。
2、马校长做动员报告。
3、7:00点准时出发,预计8:50到达刁山烈士陵园。
4、9:10扫墓活动准时开始,10:00结束,并组织同学安全返校。
四:活动组织:
校团委、政教处。
五、参加人员:
全体班主任、全体同学、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等。
六、医药:
校医。
七、车辆安排:
办公室主任。
八、摄影:
王广宇。
九、器具:
扩音器、照相机、团旗、音响设备、带学校名称的旗等。
十、路线:
时村中学―林口大桥―棒厂村―刁山村―刁山烈士陵园。
十一、注意事项
1、身体素质不好者,不服从管理者禁止参加,禁止穿皮鞋。
2、以队为单位,集体开展活动,禁止个人单独行动,安全第一位。
3、凡是参与活动的教师全部编入学生小队,负责本队学生安全。
一、指导思想:
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学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远大的理想,磨练顽强的意志,练就过硬的本领,成人成才,报效祖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团结互助等行为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组织纪律观念。
二、扫墓地点:烈士陵墓
三、扫墓时间:4月4日7:00
四、参加对象:全体学生(步行)
五、活动安排:
7:00集合(内操场)从学校准时步行出发。
每个班班主任外加一个跟班老师。维持秩序。
祭扫烈士墓程序安排:
1、全体师生向纪念碑敬献花圈、默哀。
2、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3、学校领导讲话
4、呼号
5、绕墓一周
六、活动要求:
1、学生必须系红领巾、带好中队旗。要求各中队辅导员也要佩带红领。
2、各中队辅导员在活动前,需对“清明扫墓”的有关知识向同学们做好介绍。
3、各中队辅导员要求对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要求有组织、有纪律地活动。
4、队员活动期间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5、学生自带饮用水(一瓶),不带任何食品和饮料。
一、活动主题:缅怀革命先烈,感恩幸福生活
二、活动目的:
为深入推进我校节日文化特色建设的实施,利用我国人民缅怀先人、仁人志士的重要传统节日——清明节,这样一个意义深远的日子,学校决定结合这一教育契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活动。通过活动,教育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教育学生“敬怀先人、懂得感恩、回报社会”,培养社会实践能力,度过一个有意义、充实的清明节。
三、活动时间:2016.3.30
四、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五、活动过程:
(一)走近清明节,(1—6年级)开展学习清明文化、缅怀感恩活动。
1、 学习清明文化,召开主题班会(3月30日周五下午第三节课):
⑴清明节的由来 ⑵清明节的文化内涵 ⑶清明节的传说 ⑷清明节的习俗
2、缅怀感恩:缅怀中华先贤英烈
⑴3月30日至4月1日各班利用活动课时间、午读时间组织学生讲革命先烈的故事。(提前布置学生搜集有关资料)
三年级4月1日下午2点在北五楼统一观看《烈火金刚》,观看前各班主任要提前与学生交流相关知识。
⑵活动结束,组织学生交流心得,表达感受,中高年级学生可在假期写出活动感悟,上传班级博客。
3、所有老师们要给孩子们带好头,在自己博客中写一篇本次清明节的随笔或感悟,在缅怀先烈的同时,珍惜美好生活,增强老师的幸福感。
(二)走进清明节,组织三年级师生到日照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墓活动。
1、3月28日活动课时间,三年级各班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亲手制作缅怀先烈的纸花。(纸花的颜色,可以是黄色、白色、浅蓝色等等。各班同学制作的纸花可以以组为单位用白线串起来,敬献纸花时方便美观。)
2、3月29日7:50:各班班主任进行活动前纪律、安全教育。
3、8点10分:各班主任和带班老师带领学生在教学楼前整队出发。
4、祭扫活动程序
第一项:宣布活动开始
主持人:老师们,队员们,清明节将至,我们新营小学三年级师生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来到日照市烈士陵园,深切缅怀革命先烈们的丰功伟绩,表达我们的思念之情,告慰先烈在天英灵。
第二项:默哀三分钟
主持人: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祖国的英雄儿女不屈服于外来侵略的压迫,不屈服于反动统治阶级的血腥镇压,不屈服于风霜雪雨的'艰苦磨难,为了中国人民的翻身解放,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生取义,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事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让我们一起沉痛悼念这些英烈吧!
全体立正,低头默哀三分钟。
第三项:敬献花圈
主持人:请少先队员代表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
第四项:辅导员代表讲话(或请烈士陵园人员讲革命故事)
主持人: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成长,离不开老师们精心的培养。有请少先队辅导员代表徐翔老师讲话。
第五项:学生代表讲话
第六项:全体成员在烈士纪念碑前庄严宣誓(莫修民)
少先队员们:
今天,我们站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缅怀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深知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用自己的鲜血换来的,作为少先队员,我们一定不辜负烈士们的遗愿,踏着烈士们的足迹奋勇向前,现在请全体少先队员跟我一起举起右手,握紧拳头,以红领巾的名义宣誓:(我说一句,你们大声说一句)
人民为先,祖国至上; 诚实勇敢,自律自强;
奋发有为,誓作栋梁; 振兴中华,再造辉煌
第七项:近前瞻仰纪念碑、观赏陵园、参观展厅。
主持人:请各中队有次序地参观纪念碑、纪念馆。
5、清明扫墓活动结束 . 集合队伍。
(三)、清明节活动进课堂。
所有综合实践活动课老师要利用一节综合实践活动课来进行清明节主题教育。
六、祭扫活动要求及注意:
①各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纪律、卫生教育(严禁带零食、吃零食,乱丢垃圾)。认真组织和开展活动,不得随意“放羊”。
②活动前,班主任要对学生介绍清明扫墓的有关知识。背熟誓词,练好宣誓。(宣誓时要右手握拳举至耳旁).
③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神圣,是革命英雄长眠的地方。到烈士陵园举行祭扫活动,首先穿着整洁(校服),佩戴鲜艳的红领巾;活动中态度要庄严肃穆,不能在烈士陵园中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要怀着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
④行走要按顺序,不破坏青草绿地。不进入危险区域,不单独行动,严禁擅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带队老师报告)
⑤3 月 29日早八点,列队集合,注意清点人数,统一坐车,进入车内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班主任和带班老师跟好队伍,保证学生平安。
⑥ 各中队在扫墓活动中要保持纪律性和严肃性。一切行动听从指挥,以班级为单位活动,带好本班的中队旗。
⑦活动结束后要清点好人数。回校途中严禁擅自离开队伍回家。
⑧带笔记录英雄事迹, 回来后将感想形成文字。
⑨活动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请立即向老师和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妥善处理。⑩各中队于4月7日前上交学生活动心得两篇。
活动主题:清明节烈士陵园扫墓
活动时间:4月4日(第二天4月5日清明节)
活动地点:烈士陵园
活动目的':记得我们小时候,每到清明节都会去烈士陵园扫墓,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当在烈士陵园前肃穆伫立时,我是一个中国人,我要为中国争光的情感充斥我的全身。而现在生活越来越优越的孩子们,这方面的活动却是越来越少。新一代的人爱国情操减少还何谈中国崛起?在这样一个日子即将到来之前,引导学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显得意义更加深远。希望借扫墓这个活动,回顾历史,了解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以此增进爱国主义情感。
活动过程:
1、扫墓前准备:
(1)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各个班利用自习课和闲堂时间,观看统一内容,网络下载)
(2)利用美术课,组织学生制作小白花、以班级为单位各班学生集体手工制作花环、花束等物品。
(3)开个红色故事会。
(4)联系新闻媒体,做相应报道。
2、扫墓当天准备:
(1)第一节课在校做扫墓意义和注意事项的讲解。
(2)整个活动的安全教育。
(3)到达地点,各班选出的一名主持人,形成一个八人组合的小主持团,主持整个活动。教育——敬献花圈——默哀。
(4)主题活动结束。
活动费用:
费用预算:仅有车费(按人均进行计算)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xx〕23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
(二)健全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清明节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要将清明节殡葬优质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转变殡葬服务理念,增强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
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牵头,宣传、公安、消防、林业、市场监督、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祭扫安全。
1、各旗(区)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都要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各旗(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各祭扫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市场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和市场有序交易;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3、清明节期间正值我盟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业和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公墓绿化带、草原地区以及野外林区等易燃区清明节祭扫的巡查力度,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增强防范措施,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齐全,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及时出警。
4、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全盟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盟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厅和各旗(区) 上下联动。4月4日D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旗(区)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3月17日前,各旗(区)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贯彻《意见》精神,文明低碳祭扫。
各旗区要继续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1、倡导祭扫新理念。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2、优化祭扫新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对清明祭扫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各种便利条件。
3、丰富清明新内涵。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四)坚持优质服务,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各地要按照《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1、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坚持服务为先,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2、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673号)精神,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以有力的监督促进殡葬行风。
3、有效强化祭扫观察点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4日至6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区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对祭扫观察点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在3月17日前确立当地的全盟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的每日 16:30前统一上报当地的全盟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见附件2)。并加强对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的督查,在督查中要将服务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善于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建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五)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盟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散发传单、张贴标语、拉横幅、广告牌等公共设施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5日D3月15日)。
1、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盟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阿拉善盟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盟民政局王迎翔同志担任组长,盟民政局副调研员欧春燕同志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社会事务科人员担任。
3、成立自治区“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盟民政局党组成员、阿拉善盟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长陈国辉同志担任组长,盟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纪检员何桂芳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盟局其它纪检员担任。
(二)部署阶段(3月16日D3月25日)。
1、制定并印发文件。印发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 、“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全盟殡葬改革成果,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旗(区)负责上报“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5日D4月15日)。
1、各旗(区)民政局,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9日D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旗(区)对20xx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盟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xx兼传真)
联系人:欧 x 139xx2(4月4日-4月6日)
何 x x 1x(4月4日)
纪 x x 1x(4月5日)
阿 x x 18x(4月6日)
电子邮箱 xx
清明是广大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20xx年清明将至,为了加强全镇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营造我镇文明、和谐、平安、低碳的祭扫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南政办30号文件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以“低碳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文明祭扫活动,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进一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为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的祭扫环境。
二、目标任务
巩固文明祭扫成果,摈弃传统的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方式,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保障广大市民清明祭扫活动有序、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同时,引导广大群众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物祭扫专项以精神传承为主。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刘晓红副镇长为组长的冈上镇20xx年清明期间倡导文明低碳祭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民政办、组宣办、城管、派出所等单位组成。
2、加大宣传。以“低碳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利用宣传单、短信、公示栏等形式,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传统祭扫方式在铺张浪费、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助长迷信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人事文明祭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浓厚的理性祭扫氛围,引导群众采用鲜花、黄丝带、心愿卡、网络等新型、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
3、开展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辖区内无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祭扫用品的作坊、摊位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从源头上治理,同时对祭扫场所要进行安全巡检,排查公安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
3月30日至4月5日
五、责任分工
1、各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宣传工作,做好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消防、环境整治、文明祭扫工作,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2、民政所:牵头负责全镇群众文明祭扫工作,加强对镇各村(居)委会的清明祭扫、宣传工作的督查工作。
3、组宣办:组织协调利用网络、短信、公示栏等渠道开展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文明祭扫规定、交通路线安排等相关信息。要将鲜花祭扫、网络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新型文明祭扫方式通过媒体进行重点宣传。
4、文明办:4月30日之前发放《至市民一封信》,将文明祭扫内容告知于民。
5、城管:5月4日全员到主要街道及路段指挥交通,保持交通顺畅,禁止乱停乱放。同时对无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祭扫用品的作坊、摊位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
6、派出所:清明期间,负责组织、维护全镇群众祭扫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有关要求
1、树立安全意识,措施保障到位。各村(居)委会和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摊点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摊点完善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2、及时成立机构,职责履行到位。各村(居)委会和各成员单位明确带队领导,确定一名联络员,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切实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职责,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达指定现场。
3、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到位。清明期间,各村(居)委会和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到岗到位,届时将对全镇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工作进行督查,对因人员脱岗、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交通拥堵、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的,将严肃进行问责处理。
活动地点:
万象山烈士陵园
活动时间:
4月5日下午2点
活动背景: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清明扫墓,自古以来都是我们中华儿女的优秀传统!为了提高大学生对祖国的归属感,培养民族的自信心,提高民族凝聚力以及对祖国的归属感,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丽水学院商学院青志将组织同学以“牢记历史,缅怀先烈。”为主题举办一次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以及打扫墓碑的扫墓活动。本次活动秉承雷锋月无私奉献的精神,以清明节扫墓为出发点,以文明修身的思想为宗旨,积极让青志成员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向革命先烈赠献花朵,提高思想的高度,提高大学生的文明道德素养。尽力达成在扫墓缅怀先烈丰功伟绩的同时增强爱国思想的觉悟性的目的。
活动步骤:
1. 4月5日下午2点在商学院大厅集合,清点人数。
2. 2点30分准时出发,步行前往万象山,途中注意安全。
3. 到达万象山山脚,到达烈士陵园,途中志愿者们清理沿路的垃圾。
4. 在烈士陵园为烈士进行擦洗墓碑之后并行礼,最后依次献花,默哀三分钟。
5. 自由参观烈士陵园半小时,扫墓活动结束,集合回学校。
活动注意事项:
1. 所有参与志愿者参与活动期间要保持活动的肃穆性,不得追逐打闹或做其他任何与现场氛围不符的事情。需穿深色衣服
2. 志愿者在活动期间服从命令,统一指挥。
3. 志愿者在活动期间注意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