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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主题
为学生权益做出保障,普及维权知识。
二 活动目的
增强大学生维权意识,远离欺诈,法律盲目等原因的伤害。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将活动推广出校园,普及法律意识维护校园社会安全为宗旨。
三 活动项目
1 张贴海报与制作展板
*活动地点:在各个食堂,理发店,水房和广场,地下通道处设立宣传地点。
*活动目的:制作宣传报纸与宣传栏上进行发表于介绍维权知识激起同学们参加3.15维权活动的热情,达到宣传3.15维权日的重要意义的目的。
*时间。3月14日
2 与法学院联合进行社区宣传活动。
*活动地点:校内外社区
*活动目地:将维权活动推向校外,加强知识普及有利于今后的工作与活动的开展。
*时间:3月15日到3月20日
3 举行维权辩论。(适当的邀请多个学院进行比拼) *活动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活动目的:为提高大学生行使公民权利的'意识,从大学生的角度提出问题进行辩驳,既解决自身问题有对今后的活动起到宣传的效果。
*时间:3月16日
四 思考项目
*思考项目活动目的*
通过创新方式将3.15活动展现在学生与其他人员面前。通过大量的维权知识与维权画面将维权思想印入大脑。从而达到宣传与教育的意义。
1 可以邀请艺院或其他学院或部门进行联合3.15维权活动演出。
地点: B区篮球场,或大活3楼。时间:待定
2 在哈市内或学校附近的主要街道。地点:如学府四,中央大街等进行传单或设立宣传点。地点3月15日
3 与广播台进行磋商,在活动期间对活动进行宣传上的帮助。通过与广播台合作,做一期关于维权的节目,以这种生动详细的方式对大学生的消费、就业等相关权益问题进行深入的解析。时间:待定
4 在如图书馆 食堂 教学楼中发布维权热线86604610.或邮箱hljuquanyibu2008@163.com。
5 可以进行演讲式的讲座类宣传,地点:操场与教室均可。时间:3月16日 。内容:事实案例与自身权益重要性。 6 深入各个公寓进行维权宣传,如宣传海报,联系方式。或答疑。
7 制作或寻找维权动画或漫画在校园网进行发布。 暂且只能想到这些了,希望能对活动有所帮助。
3,4,6,7时间均为3月15号开始。
四 备注
(1)板报
通过漫画与文字游戏的形式相结合。突出维权的主题与目地 如:终身维修 不等于免费维修。处理打折 出问题不退不换成套家具 单件问题单件退签订合同 规范才能保权益。
(2)演讲与辩论
内容要切合实际不能妄下断言。
如:小偷扒窃方式与避免方法,维权机构与其联系方式,现实案例,先关法律法规。辩题《九点是否有权让顾客禁带酒水》。
(3)权益部介绍
在板报,传单,与活动中进行权益部的结构,职能,性质给予介绍。
内容如:权益部生活部作为学生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成立以来一直发挥着其特殊、的重要的作用。权益部举办了很多贴近生活、融入生活,为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的特色活动,比如说寝室安全检查、文明寝室评比,九九重阳敬老爱老等活动。同时还承办学院、学校的各种活动。权益部力求在第一时间了解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情况,为了维护同学们切身的利益,通过各种渠道切实解决同学们遇到的种种困难和难题,积极树立正确的生活模式。权益部工作的重点就是力图为同学解决切实的生活问题。我们的同学在学校或多或少的离不开生活问题的困扰,权益部用它事无巨细的精神、无微不至的工作态度为同学们铺成了一条通向舒适生活的大道,把温暖直接送到了大家的.
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消费知识,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县政府决定,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3月15日(星期三)9:00至12:00在县城礼乐广场和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楼前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1.采取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组装宣传车、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药品管理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对与广大消费者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生活用品及涉农商品等物品,进行真伪识别,开展现场咨询,现场教授消费者商品质量知识,帮助群众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3.通过12315投诉热线和现场受理形式,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反映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案情简单的现场予以处理,案情复杂的登记在案,进一步调查了解,限期处理,并及时答复消费者。
4.组织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开展形象展示活动,为企业提供一个宣传自我、互相交流的平台,展示我县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部门单位职责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受理消费者投诉,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规咨询服务,展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商品,现场向群众讲解识假辨假方法及安全消费知识。
2.县农业局:负责宣传《种子法》等有关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版面、种子样品,引导群众正确识别种子真伪。
3.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宣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法规,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县卫计局:负责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疾病疫情预防救治及合作医疗有关知识,现场答疑解惑。
5.县物价局:负责宣传《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6.县法院:负责做好《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涉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为群众答疑解惑。
7.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和活动现场交通管理工作。
8.县住建局:负责宣传《建筑法》、《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房屋维修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联系天然气公司宣传《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负责活动现场各单位宣传点占用场地的划定及协调配合工作。
9.县烟草专卖局:负责宣传《烟草专卖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展览假冒卷烟,引导群众正确识别假烟。
10.县盐务管理局:负责宣传《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设立咨询服务台,引导消费者正确识别加碘盐。
11.县电信公司:负责宣传《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12.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宣传《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开展服务,宣传移动电话的有关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
13.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宣传数字电视有关消费知识,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
14.县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搞好服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组织好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展示活动。各相关单位和各商场、超市要在门前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营造气氛。有宣传咨询任务的单位要及时落实人员,结合各自职能,按照区域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版面,由领导带队,组织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与,准时开展活动。
2.现场宣传咨询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宣传咨询工作,耐心解答消费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活动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按指定的`区段设置宣传咨询台(桌椅自带),活动结束后方可撤离。
3.活动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对消费者现场投诉,能解决的要当场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要登记清楚,及时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要通过宣传,使广大消费者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维权的自觉性。同时,要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商品质量知识,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促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 活动主题
消费安全进校园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同学们的安全权利
二、 活动背景
近几年对于我们的广大消费者来说,大家都经历了很多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更不用说什么毒牛奶事件,都足以让每一个消费者心惊胆战。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在又泛起了蒙牛O·MP问题。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尤其在我们湖大没有围墙和校门的环境下,我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更多,换句话说,受坑害的几率也就大了,所以,能在这种环境下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尤为重要了。
三、 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传销者吸收的主要对象的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一系列传销事件,不仅扰乱了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严重影响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严厉打击传销,依法阻断传销活动,让法律进入大学校园,防止传销活动对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侵害,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必须重视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希望借助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力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 活动形式安排
1、 电影展示
2、 权益知识展览
3、 签名活动
4、 发布倡议书
五、 活动前期宣传
1、 网络宣传:人人、QQ
2、 其他宣传:海报、横幅、传单
六、 活动具体安排
(一) 电影展示活动
1、 前期准备
(1)制作海报和传单,在各大教学楼及寝室张贴和发放
(2)制作展板,挂出横幅,对这一个活动进行适当的宣传。
(4)针对即将采用的活动形式,做必要的前期准备。比如申请场地、会场布置,主持人邀请等等。
2、活动时间
3月15日晚,具体的开始时间可视活动情况而定。
3、活动具体内容
(1)开小讲座:以“消费安全进校园”为主题,由主持人或工作人员担任主讲,与同学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宣讲内容可以包括:
A. 宣传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知识。
B. 对本次活动的目的及重要性讲解。
C.解答同学们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2)影视宣传:播放一部与消费者维权有关的经典电影,让大家从中受益,敢于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默默忍受被坑。
(3)材料宣传:向同学们介绍食品的选购与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特征等消费知识及维权方法,分发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或可以写一些有关食品的选购与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特征的文章,由我们协助分发。
(5) 现场咨询:互动时间可以接受同学们的现场问答。
4、活动后期阶段
(1)寻找有关部门在大学内为同学们维护权益提供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2)与大学城里的其它大学性质与我们相同的部门取得联系,在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发起一场消费维权进大学城的活动,扩大这场活动的影响面。
(3)做好活动的后期整理总结,为相关媒体提供书面材料。
(二)权益知识展览
1、活动意义:权益知识展览旨在向同学们宣传维权的相关知识,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同学们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有法律保障的。维权案例都是来自同学们身边熟悉的事情,通过一些离自己很近的例子学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和当合法权益收到侵害之后有哪些求助途径。
2、展览内容:
A相关法律法规
B维权案例
C社区维权部开展的工作
D 维权倡议书
3、 展览地点:
4、 展览时间:
5、 活动形式:
(三)消费者签名活动 在播放影视结束之后,让大家在横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以表示自己对直接合法权益保护的决心。
七、后期宣传
活动总结,并在人人、QQ上宣传。
八、赞助与经费预算
赞助商应承担的责任:
A宣传横幅、展板的制作(10×5+15×4=110元)
B宣传单的费用 (400×0.1=40元) D其他相关活动经费(200元) 赞助商享受的优惠 :
A通过横幅、宣传单等媒介对其进行宣传
B在维权知识展览喷绘上对赞助商进行一定程度的宣传
C讲座现场主持人的相关宣传
D赞助商现场可进行适当的商业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共建安全,共创和谐
(二)活动目的:
响应国家质检总局号召,深化20xx年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影响力,切实为广大消费者做好咨询维权工作及各项宣传工作,为企业创造面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契机,搭建良好品牌信誉质量宣传推广平台
(三)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四)活动性质:政府性质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五)活动地点:北京王府井大型商业区
(六)活动形式:
“3.15”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现场设置主席台、拱门、条幅、宣传手册发放台以烘托气氛,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东城区技术监督局、中国质检报刊社等领导到场,主持“‘3.15’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并在开幕仪式后在企业展区巡回视察。同时,现场将由中央电视台、中国质量报等国家和地方级相关媒体到场报导。
质检系统、企业图片展示区:现场开辟图片展示专区,设置在步行街两侧,由中国质检报刊社《中国质量报》拟定相关主题,参展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设计。为参展企业提供展示质量信誉风采的良好展示形式。
企业展示专区:活动现场设置标准活动展位,参展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布展。
消费咨询维权专区:国家及北京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加活动,并为消费者作现场咨询检验。
(七)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中国质检报刊社、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单位:待定
支持单位: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活动企业及媒体
(八)活动流程:
am9:00―10:00活动展示区开放、企业区开放、活动预热
am10:00―10:30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开幕仪式
am10:30―pm12:00领导现场视察、宣传咨询活动及企业展览展示
(九)企业参加方式:
(1)参展企业条件:名牌及大中型质量优秀产品企业
(2)企业宣传方式:
企业可参加中国质量报315宣传专刊
企业可免费参加此次王府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开幕仪式,并获得现场展位1个,尺寸为3*2米,展期半天
企业可免费获得图片展区展板一块,主题由中国质量报拟定,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计
企业可成为“中国产品质量投诉网”会员单位
布置预算:
气氛布置类型规格(米)数量价格(元)备注
喷绘(活动主题宣传)
9X2.7
7.2X2.72
天地柱1.5X0.87
收银台贴士0.21X0.1527
前厅大吊旗2.37 X 0.898 写真布
SP卡0.4 X 0.142000
合计
媒体预算
媒体版面发布时间费用预算
XX电视台XX零距离及其他时段03月09日已付
消费广场整版(一期)03月09日
拱门6个13日,14日,15日
气球20个13日,14日,15日
合计
赠品预算
礼品数量价格
干红葡萄酒100箱/天×10天=1000箱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为了迎接和纪念第3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宣传贯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充分宣传“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召开了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新闻通报会。(尤琨)
会上通报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1.组织举办“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当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呼和浩特工商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将在维多利国际广场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举办“月月3·15”活动启动仪式。
2.联合主办 “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2017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各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首次举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通过电视特别节目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消费环境健康发展。3月14日晚20点,特别节目将在各盟市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网站、正北方网、新浪网等媒体同时播出。
3.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和“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不讲诚信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紧紧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采取以案说法、专家访谈、跟踪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的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社会诚信,公开揭露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总结和研究《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和典型案例,动员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以进一步扩大《消法》的认知度,促进全社会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
5.强化年主题重点监督工作和投诉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互动,反映消费者诉求,争取社会支持,谋求良好效果,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
6.2017年3月14日,自治区工商局将在八楼会议室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处室召开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
7.2017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加强和推动消费维权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工作。积极与当地人大、政府联系,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消法>办法》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