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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激励活动方案

2024-07-24 12:42:1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员工激励活动方案》,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员工激励活动方案》。

第一篇:银行员工考核激励方案

一、考核目的:

规范和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标准,通过考核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利用经济这一杠杆作用,推动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确保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考核原则:

1、服务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

2、逐级考核、统一考核;

3、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对象:

物管处全体员工。

四、考核细则:

1、考核人:各项目主管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资部负责考核项目日常工作跟进、监督和执行。

2、考核周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各操作手册的规范文件;评价个人当月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4、考核内容:

劳动纪律:出勤上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方面情况;

工作情况: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及业主满意度;

安全方面:工作过程中有无事故发生;

执行力:对公司的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执行中的创新完善情况;

礼仪形象:举止是否文明、服务用语是否恰当、衣着是否得体;

成品保护:设备有无丢失、缺陷,公共设施维护情况;

领导力、决策力:对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对部门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指挥调度,本部门的整体战斗力,本部门重大活动的决断与调整;

5、检查方式:主管每天检查,物业主任每周不定期随机检查,公司品质保障部和其他职能部门随机抽查。

特别说明:在检查过程中如出现妨碍检查或弄虚作假者,经确认情况属实的将对其加倍处罚。

6、考核程序:

每月25日各项部门主管将汇总,并报主任审核后公布;

品保部将检查、拍照记录,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随机考核记录交专人汇总,计算分值后报人资部,最后由人资考评汇总。

第二篇:员工奖励方案

1.目的:

鼓励有益于企业发展的行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目标的顺利完成。

2.奖励条件:

企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部门领导或企业领导酌情签报,予以奖励。

2.1对重大、关健任务的完成作出贡献的;

2.2对完善企业管理提出可行性方案的;

2.3配套设计过程中,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

2.4从事有益于企业的发明和改进,对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产品可靠性、提高产品性能水平等做出贡献的;

2.5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增加销售、改进服务质量、节能降耗、节省费用有明显成效的;

2.6提出合理化建议,有益于维护、提升企业形象的;

2.7对于舞弊或有危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企业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2.8遇到非常变故,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从而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

2.9具有优秀品德,可作为企业楷模,有益于企业树立良好风气的`;

2.10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

2.11不属于本职工作(或分管领域),主动协助他人工作,使他人计划、目标得以提前完成的;

2.12对营私舞弊或违纪行为检举并确有证据的;

2.13其它奖励的情况。

3.奖励办法

3.1奖励金额。奖励金额范围如表1,奖励的具体金额由部门领导或企业主管领导提出,单项奖励5000元(含5000元)以内由企业总经理最终确定,单项奖励超过5000元时由股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最终确定。

3.2合理化建议的申报、奖励程序

3.2.1季度奖励:

正常的奖励申报、审批每季度进行一次,于次季首月10日前按规定程序上报到企业办。申报程序如下:

3.2.1.1所在部门或企业办填报《销售企业员工奖励申报表》(见附表);

3.2.1.2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3.2.1.3申报表交到企业办;

3.2.1.4企业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

3.2.1.5企业总经理签署意见,并确定奖励金额。单项奖励超过5000元时须报股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批;

3.2.1.6企业办复印申报表存档;

3.2.1.7通知申报人凭申报表到企业财务办领取奖金;

3.2.1.8财务办凭申报表发放奖金,并保存申报表。

3.2.2即时奖励:

3.2.2.1企业总经理有权直接对企业员工进行单项5000元以内的即时奖励;

3.2.2.2企业副总经理有权直接向企业总经理提出单项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即时奖励申请,由总经理直接审批;

3.2.2.3部门领导有权直接向总经理提出单项500元以内(含500元)的即时奖励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审批;

3.2.2.4即时奖励申请经企业总经理审批后,直接到财务办领取奖金;

3.2.2.5权限规定:对副总经理的奖励只能由企业总经理提出,对部门领导的奖励只能由企业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提出。

4.监督

所有的奖励均在企业办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开,并在整个销售企业发文通报。对违反企业奖励规定的行为,员工有权向销售企业有关领导和部门或股司有关部门举报。

5、其它

本制度由企业办负责解释,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销售企业员工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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