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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质量月活动方案(推荐5篇)

2024-03-15 00: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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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建设工程建设有序进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市建设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通过宣传发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树立典型,问题曝光,进一步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与法制意识,增强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自觉性,使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安全防护能力有较大提高,确保全年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本次活动主题是:保质量、治隐患、防事故,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开发区工程,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监管,严厉查处个别施工单位曲解政府对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优惠政策,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搞“特区”,规避监管,无视生产安全,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作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推动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开展。

(三)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和防范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

(四)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严肃查处偷工减料,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五)强化市政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公众利益。

(六)抓好工程质量投诉及保修的管理工作。要以“质量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开发商、物业管理和施工企业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对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在质量投诉中受理不处理,质量问题严重而又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修理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要以一定形式予以曝光。?

(七)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安全月”、“安全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加大对“质量安全月”的宣传力度。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方案,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动员会。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思想,强化开展“质量安全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确保“质量安全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自查排查阶段(网式质量安全大检查。?

(三)综合治理整改提高阶段(总结评先树优阶段(总结表彰会议,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评先树优,奖优罚劣,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进措施?

(一)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盛威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承运市政府市长助理、建设局局长

成员:田锋市建设局副局长

文鸿儒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立新市建设局副局长

庄树友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质量安全月”活动的组织、发动、协调、宣传报道、表彰、奖励等各方面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局。

联系人:,电话。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各施工企业根据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加强对本企业“质量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二)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质量安全管理的强大舆论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质量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全市上下参与“质量安全月”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培育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示范、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围绕“质量安全月”活动的主题,积极扩大“质量安全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动员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实物的建造者,是工程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观念,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质量与安全责任,形成质量与安全管理自律机制,严禁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违规操作,严禁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监理,对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和遵守质量标准和安全防护规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努力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要通过执法检查,对少数问题突出的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质量安全月”活动的跟踪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或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对在工作中措施不力、推卸责任的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切实保证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县(市、区)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安全月活动,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检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完成质量安全月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第二篇:开展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建设工程建设有序进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市建设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通过宣传发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树立典型,问题曝光,进一步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与法制意识,增强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自觉性,使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安全防护能力有较大提高,确保全年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本次活动主题是:保质量、治隐患、防事故,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开发区工程,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监管,严厉查处个别施工单位曲解政府对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优惠政策,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搞“特区”,规避监管,无视生产安全,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作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推动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开展。

(三)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和防范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

(四)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严肃查处偷工减料,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五)强化市政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公众利益。

(六)抓好工程质量投诉及保修的管理工作。要以“质量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开发商、物业管理和施工企业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对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在质量投诉中受理不处理,质量问题严重而又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修理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要以一定形式予以曝光。

(七)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安全月”、“安全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加大对“质量安全月”的宣传力度。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制定下发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方案,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动员会。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思想,强化开展“质量安全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确保“质量安全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自查排查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7月5日)。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排查施工现场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对存在的一些质量通病和安全隐患,由施工企业逐件逐项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整改。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建设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开展拉网式质量安全大检查。

(三)综合治理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7月6日至7月10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对查出的各类问题进行综合梳理,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活动小组根据检查结果,树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后进。对施工现场管理较差,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给予公开曝光。对问题严重,整改缓慢或拒不整改的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总结评先树优阶段(20xx年7月11日至7月15日)。组织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评先树优,奖优罚劣,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进措施

(一)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盛威、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承运、市政府市长助理、建设局局长

成员:田锋、市建设局副局长文鸿儒、市建设局副局长、李立新、市建设局副局长、庄树友、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质量安全月”活动的组织、发动、协调、宣传报道、表彰、奖励等各方面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局。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各施工企业根据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加强对本企业“质量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二)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质量安全管理的强大舆论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质量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全市上下参与“质量安全月”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培育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示范、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围绕“质量安全月”活动的主题,积极扩大“质量安全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动员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实物的建造者,是工程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观念,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质量与安全责任,形成质量与安全管理自律机制,严禁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违规操作,严禁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监理,对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和遵守质量标准和安全防护规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努力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要通过执法检查,对少数问题突出的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质量安全月”活动的跟踪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或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对在工作中措施不力、推卸责任的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切实保证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县(市、区)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安全月活动,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检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完成质量安全月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第三篇: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确保我校“教学活动月”活动有效实施,切实提高全校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展示课堂之美 打造有效课堂

二、活动目标

开展“教学活动月”活动,就是要以课堂教学为抓手,强化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开展教师“教学活动月”活动,实现“两个全参与”,即全校所有教师全部参与,所有学科全部参与,重点是进行教学基本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组织教师全员参与,搭建教师展示自我、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练兵比武平台,促进教师刻苦钻研教学业务,以学生为中心,努力创新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教学能力,使我校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整体提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活动内容

开展“教学活动月”活动主要是“三比”,即比讲课、比评课和比反思。

1、讲课,重点展示教师的基本教学素质,包括教学观念与知识功底,教学设计与教学组织实施能力,特别是教学语言、教学板书、教学仪态、教学示范和实验操作等方面。体现课堂教学的高效性,学生的主体性。

2、评课,就是根据议课标准做好相应的记录,围绕观课所收集的课堂信息讨论问题、发表意见,针对教学中出现的优点与不足,展开对话,促进反思,探求方法与策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3、反思,是指对教学实践的再认识、再思考,并以此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通过教育案例、教育故事、教育心得等来提高教学反思的.质量。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动员全体教师,比照学科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和教法,为教学基本功大比武做好充分准备。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制定公开透明的学校实施方案。

2、活动准备阶段

讲课教师将课件、教学设计、教具等准备妥当。如有需要新添置教具的教师,请及时上报教导处,由教导处酌情处理。

3、授课进行阶段

具体的授课安排由教导处另行通知。

4、说课评课阶段

说课评课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说课评课结束后,请各位教师将教学设计、教学反思、说课稿、评课稿、听课心得等材料上交到教导处,由教导处整理成册。

5、成果整理阶段

活动结束后,教导处将选取优秀的论文、课件等,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特别优秀的课件,学校推荐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NOC”电教作品大赛。

五、活动要求

(一)全员参与

所有在岗教师,必须参加比备课、比讲课、比说课、比评课和比反思的各个环节中去。

(二)注重过程

学校要以“教学活动月”活动为契机,促进教师学知识、练硬功、强素质,夯实教学基本功。坚持做到与深化课程改革相结合、与深入推进高效课堂建设相结合、聚焦课堂、改进课堂,加强教学细节研究,优化课堂教学策略和结构,在说课、讲课中把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都充分表现出来。通过活动提升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努力构建和谐、高效、轻负的课堂,力求形成新的教学常态,使课堂教学改革取得新突破。

学校将对成绩优良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参加教学活动月活动的教师,在评优、评先、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教师在参加活动过程中的表现,作为作为评先表彰、推荐省、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四篇:质量月特色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提升”活动的会议精神,以及国家质检总局,xx质检局,xx集团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文件要求,结合xx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结合集团全年质量工作计划,通过xx集团“质量月”各项活动的开展,提升全员质量意识,提升集团质量管理水平,服务集团新三年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活动主题:

xxxx

三、活动安排及时间节点:

本年度xx集团“质量月”月活动分为宣传准备、活动实施及总结交流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准备阶段

时间节点:9月上旬。

活动安排:

1、集团及所属各企业传达“质量月”活动要求,结合集团全年质量工作计划和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月”活动方案。

2、集团及所属各企业以各种形式在全体员工中宣传“质量月”活动,学习质量管理知识,开展合理化建议等活动,营造全员参与“质量月”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实施阶段

时间节点:9月中下旬,部分活动延续至12月。

活动安排:

1、集团所属各企业依照“质量月”活动要求以及各单位活动方案,有序开展企业的各项质量月活动。同时应积极配合xx市及各区县质监局,xx集团,xx集团“质量月”期间的各项活动的开展。

2、“质量月”征文活动。

本次征文活动以xx报、集团网站及xx科技园博客为载体,文章内容应紧扣“质量月”活动主题,可涉及质量管理经验、企业优秀质量管理方法介绍等,也可为质量工作者的工作经验。稿件由各单位推荐,集团质量管理部审核后统一刊登。请各单位于9月20日之前将稿件推荐至技质部。

3、“质量月”专题讲座活动。

在“质量月”期间集团将邀请质量专家,结合当前质量管理的热点问题和xx食品安全问题,组织一次专题讲座。时间初步定在9月中旬。

4、参观交流活动。

“质量月”期间集团将安排一次质量管理参观交流活动,参观两家企业(集团内和集团外各一家)。本次参观交流将以现场观摩和主题交流的形式开展。时间定在9月下旬。

5、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活动。

在“质量月”期间,企业应做好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随时做好准备接受xx集团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xx集团也将按照全年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组织质量专家集中实施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做好高风险产品、xx产品的强化抽检工作。

(三)总结交流阶段

时间节点:10月―11月初。

本次“质量月”于9月底结束,11月初集团将组织“质量月”总结交流会,xx集团也将于11月中下旬组织“质量月”的总结表彰活动。各单位在总结交流阶段着重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本企业全年质量工作、xx食品安全以及“质量月”活动的开展情况,通过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修订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质量管理能力。

2、结合xx集团、xx集团xx质量管理年活动,做好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事迹整理和推荐工作。

3、各单位形成“质量月”活动总结报告,并于x月x日之前上报至xx集团技术质量管理部。

第五篇: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将于今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不断推进防水工艺标准化,着力提升工程实体质量”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我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工作,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活动主题

不断推进防水工艺标准化,着力提升工程实体质量。

三、活动时间

2xxx年9月1日~9月30日。

四、组织保障

为加强“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启泉(区住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马其盛(区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陈国桥(区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邓少英(区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组 员:古剑辉、黎校、何健强、朱惠忠、袁春燕、张向阳、张中辉、林光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XX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古剑辉站长兼任。

五、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发动。

1.组织全区房地产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20xx年度“质量月”活动动员大会,详细介绍“质量月”活动内容及工作安排,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部署,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成效。

2.利用简报、宣传栏、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对“质量月”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工作亮点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1.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专项检查。

组织区质监站、区散水办等单位以及相关行业专家对辖区内17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展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管理、原材料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等,并对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检。同时,检查企业内部试验室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对实验室压力试验机进行现场校核,并开展试验能力比对试验。

2.开展在建工地执法检查活动。

区质监站成立专门检查组,对我区在建项目采取随机抽查方式,选取受检工地。重点抽查工地人员到位履职情况、中间验收程序执行、强制性条文执行等质量管理行为情况及现场实体质量,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查处,督促工地加强质量管理,达到提升工程实体质量的目的。

(三)不断推进建筑工程防水工艺标准化进程,提升工程实体质量。

1.开展现场观摩活动。

(1)开展外墙淋水试验现场观摩活动。在我区推广外墙淋水试验是贯彻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现场观摩活动,加强参观人员对外墙淋水试验的目的、意义的理解,对外墙淋水试验的`实施方式有更为直观的切身感受,为我区住宅工程项目全面推广外墙淋水试验打下良好的基础。

(2)开展卫生间防水施工现场观摩活动。卫生间渗漏是质量信访投诉常见问题。通过现场观摩活动,围绕施工工艺、管理综合分析防水质量通病及预防解决措施,分析容易引起卫生间渗漏细部节点的防水做法,提高施工、监理现场管理人员的防水质量意识和施工工艺。

参加人员:房地产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

2.举办质量专题培训讲座。

(1)《XX市建筑工程防水施工工艺及常见质量问题防治视频》;

参加人员:房地产、公共建筑在建项目现场施工质量员、监理人员。

(2)加强业主第一责任人讲座。

参加人员:在建项目业主、监理人员。

(四)活动总结。

在2xxx年10月质安例会上,对本年度“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表彰积极参与活动的单位及个人,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我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把“质量月”活动内容与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结合在一起,制定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作业指导书等,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作为企业日常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明确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重点,确保工程质量常见

问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促进质量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各单位要落实“质量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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