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公司激励活动方案(推荐3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公司激励活动方案(推荐3篇)》。
一、滞销造成背景原因:
1、 为匹配厂家库存吻合率厂家建议备货量、
2、 新车fo订单强制定货、
3、 老车型不断淘汰或二手车转卖、
4、 雅力士、逸致车型自店保有量少
5、 cbu车型自店量少
6、 零件发货没有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7、 零件定货没有严格执行定货要求
8、 事故车入厂台数不断减少
9、车型配置众多,备货困难
丰田厂家的新车型不断研发出来,导致配件仓库的库存零件不断增加,在这种日积月累的情况下库存数额越积越多。对此配件仓库深感忧虑,库存将带来的影响很大,费时,费人力,浪费空间,带来实际经剂损失,给新车型的`零件带来阻力,老配件卖不出去,新配件进步来,无地方摆放。而且老件越放越不值钱,对此配件提出以下申请:
1、 根据滞销零件分车型招揽,消化库存带来收入,增加产值。
2、 根据滞销零件种类促销,消化库存带来收入,增加产值。
3、 根据应季零件作出相应的措施,消化库存带来收入,增加产值
4、 给忠诚老客户高里程车型实行优惠折扣。
5、 区域零部件库存清单共享
6、 偏远汽修厂进站购买零件,因老车型多在外面维修,消耗零件多而且杂。(只针对外观件、安全件不外卖)
7、 事故车零件在可换可不换的情况下,业务人员争取定损员定损
二、店内处理流程:
让售后的工作人员都参与到老库存零件的分销活动中,
a、滞销零件分销动员大会;
b、零部件仓库提供分销的零部件滞销清单供大家知晓;
c、共享资料清单中包含零件名称、零件车型使用范围;
d、阶段成果奖励晨会分享; e、滞销零件库存清单财务留底
三、激励:正常绩效外提成
1、原则上按销售成交金额毛利的10%提成
2、如遇成本金额销售成交的,则按以下提成方案提成(成本金额成交的必需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
零件销售金额x<100元给予20元/件提成
零件销售金额101元<x<500元给予50元/件提成
零件销售金额501元<x<1000元给予150元/件提成
零件销售金额1001元<x<2000元给予250元/件提成
零件销售金额2001元<x<3000元给予350元/件提成
零件销售金额3001元<x给予500元/件提成
3、事故车定损内的零件因为保险公司定损指定更换故不在提成范围内
4、以上谁销售谁提成
一、目的
1、为了服装店销售目标的实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员工双赢的局面。
2、体现员工的绩效,贯彻多劳多得的思想。
3、促进部门内部有序的竞争。
二、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体现绩效的原则。
3、公平性原则。
4、公开性原则。
三、薪资构成
1、销售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励薪资及其他组成。
2、基本工资每月定额发放,绩效工资按服装店《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发放。
3、销售奖励薪资可分为:
(1)销售提成奖励(简称提成):根据服装店设定的销售目标,对超出目标之外的部分,服装店予以奖励。其款项以实际到帐为依据,按比例提取在每月15日发放。
(2)销售费用控制奖励:根据地理区域及其他的不同特征,以销售收入(财务到帐)金额的一定比例(具体在销售责任书上明确),作为销售费用,以所节约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每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结算日,次月的15日发放。
四、销售费用定义
销售费用是指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和各种公关费用等(展会除外)。
五、销售奖励薪资计算方法
1、销售提成奖励
市场部经理销售提成奖励
时间,项目类别,计划提成比例
计划完成85%,计划完成90%,计划完成100%
2、销售费用控制奖励
(1)服装店根据各区域的实际情况,对销售费用按销售责任书规定进行核定。
(2)费用控制奖励的计算
a)按项目的销售实际到帐收入的额度,以预先确定的比例记作销售人员的销售费用预算额度。
b)销售人员的销售费用包括:差旅、交通、补贴、通讯、业务招待等费用。
c)至结算日尚未进行报销的,其借款额暂记为销售费用进行结算,与实际报销额的差额在下次结算时进行补差。
d)销售费用额度在扣除销售实际发生费用后,剩余部分奖励额为剩余额度的'30%,每月25日结算一次。
e)根据到款额计算销售费用超过额度的,服装店在销售责任人的奖励或薪资中以超额部分的30%的比例予以扣除,每月25日结算一次。
六、费用标准
1、销售人员的差旅费按服装店标准报销。
2、电话费和出租车费、出差补贴按责任书定额确定,每月结算。
3、招待费使用应电话请示并获得许可,否则不予报销,费用自担。
七、其他规定
1、年度结算截止日为12月25日,新年度重新计算。
2、员工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自理。
3、员工对自己的薪酬必须保密,违者将按辞退处理。
4、员工自己辞职的,在辞职之日尚未进行奖励发放的,不再发放。
5、服装店辞退的,在辞退之日尚未进行奖励结算的或已进行结算但尚未发放的,服装店将在发放日按规定继续发放。
6、因违反服装店相关制度规定,进行销售责任人更换的,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发放。
7、销售人员应严格按服装店的销售政策及管理规定执行,否则服装店有权取消其激励薪资。
8、销售人员连续一个季度未完成服装店销售指标的,服装店有权对其降薪。
八、附则
1、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服装店人力资源部,修改时亦同。
2、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从其服装店相关的管理规定。
3、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