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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工农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生态以及人类的危害也在逐日加重。环境卫生与社区的发展、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今,众多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投资环境和人们的日常生活。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志愿精神,共创绿色和谐社区
二、活动目的
三、活动时间
3月上旬
四、活动地点
金华市祝丰亭社区
五、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
xx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
承办单位:
xx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志愿者大队
协办单位:
金华市祝丰亭社区、金华市雷锋文化馆
六、活动对象
金华祝丰亭社区群众
七、活动参与人员
xx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志愿者大队成员
xx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广告部成员
xx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志愿者
金华祝丰亭社区工作人员
环保老人兼金华雷锋馆馆长曹荣安
八、活动前期准备
1、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和环保老人曹荣安介绍活动内容
2、准备活动绿色环保图画
3、准备活动所需的桌椅等设备
4、做好社区前期宣传工作,鼓动社区群众前来参加
6、购买活动所需物品:白纸、剪刀、双面胶,彩笔儿童自带
7、收集相关环保资料,并制作环保小贴士
8、联系邀请院宣传部、金华日报、金华晚报等校内外媒体参与活动的报导
9、招募志愿者,分配工作,并对其做好培训,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10、关注天气预报,了解活动当天天气情况
11、提前确定桌椅摆放、活动进行的具体位置,并在社区内做好宣传工作
九、活动内容
1、社区群众横幅签名
2、绿色环保画展,宣传环保理念
3、环保老人曹荣安宣讲
4、组织社区儿童设计制作绿色“logo”并张贴
5、志愿者除牛皮癣、出黑板报
6、学习雷锋,关爱社区空巢老人
十、活动流程
环保老人曹荣安宣讲:于9:00开始,止于9:30。环保老人兼金华市雷锋文化馆馆长曹荣安为社区群众带来关于“学习雷锋,保护环境”的宣讲。
志愿者除牛皮癣、出黑板报:于8:30开始,止于10:00。组织志愿者进行常规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清除有损社区环境质量的广告纸、宣传纸。
十一、活动后期工作
1、感谢相关社区工作人员和曹荣安老人的配合与帮助;
2、整理整场活动资料,并做好总结;
3、活动期间小朋友自绘绿色的“logo”进行拍照,签名横幅进行收藏;
4、活动成果展;
十二、经费预算
宣传单100张0、1x100=10元
横幅1张50x1=50元
白纸若干50元
双面胶4支2x4=8元
不可预见开支30元
共计158元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以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构建和谐郑州为目标,以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为组织形式,以“服务城乡、联点共建”活动为基础,以机关党员自愿者进社会服务为平台,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联户结对”为主要载体,引导和动员机关党员亮身份、尽义务、作奉献、树形象,展示党员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建设美好、和谐、文明的新郑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原则
1、坚持党员自学与组织引导相结合。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既要激发广大党员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自觉意识,引导他们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实际行动发挥作用,又要在党组织的领导和组织下,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社会公益事业献爱心、作贡献。
2、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要密切关注群众所想所盼,针对群众生活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扩大影响,推动工作。同时,要根据服务项目的特点,把集中活动与党员分散开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志愿服务活动延伸到群众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党员八小时之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载体。
3、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使志愿服务精神深入到每个党员的心中。鼓励党员充分发挥自身特长,积极主动地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讲究实效,不搞一阵风、不搞形式主义,真正抓得长久,抓出实效。
三、参加对象
机关在职的全体共产党员
四、活动形式
按照“志愿服务、重在奉献”的原则,在机关成立3个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每个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原则上由10-15名党员组成,设队长一名。
五、活动内容
活动的形式和具体时间由服务队自行安排确定。倡导在节假日及全市性重大活动期间,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结对联系社区。根据机关各支部工作特点,联合成立3个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与市3个社区建立联系(每个志愿队结对联系名单附后)。各志愿者服务队要结合单位特点,在社区积极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权益维护、社会救助、巡诊义诊、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的便民服务活动。原则上每次参加活动人数为10-15人。
2、结对联系社区居民。机关每名党员都要与单位所联系社区的一户普通居民结成对子,实行“一对一”的长期结对服务,不定期到结对家庭进行走访,体验结对家庭生活情况,并力所能及地为其提供一些帮助。
3、参加各临时性、突击性的义务工作。将按上级指示,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志愿者服务活动。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意义。“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新形势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联系社区居民、服务基层群众、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是转变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和机关工作作风、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一个有效载体,是机关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践探索。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搞好动员发动,在党员干部中倡导“八小时以内忠诚岗位、八小时以外奉献社会”的理念,认真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
2、加强领导,营造氛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机关各支部要加大对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员志愿服务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开展志愿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创造性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品牌化,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3、强化责任,定期督查。组建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要建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登记制度,将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登记在册,登记内容包括参加的时间、地点、内容、服务对象、取得成效等。要定期对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表扬或表彰。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要及时将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并上报,一般每个季度上报一次。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年度考核、季度检查、日常抽查与征求居民意见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督查、指导和帮助。
4、求真务实,确保实效。党员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时要佩带党徵,热心服务,树立机关党员良好形象。要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基层的情况摸透,把群众的愿望摸准,努力为群众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急事、难事、烦心事,体现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坚定信心,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共建美好和谐家园。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党员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转变机关党员干部作风,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扶残助弱的优良传统,切实帮助社区中的残疾人排忧解难,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区、打造幸福家园为目标,组织和发动社区中富有爱心、热衷公益、乐于奉献、具备一定能力的各界人士,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帮助社区中残障人员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实施精神上的抚慰,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各界的关爱,从而提高残疾群体的生活质量,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助残服务活动,对残障人员家庭帮扶,切实解决社区中残障群体生活无人料理、精神无人慰藉等突出问题。
三、活动载体
1、社区志愿者:主要招募社区中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不求任何物质报酬的有热心、有爱心、有能力的社区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校大学生、双挂单位党员干部、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社区干部、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
2、帮老助残对象:社区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的重度残障人员。
四、服务方式
根据社区重度残障人员家庭状况及需求情况,多形式开展帮扶活动。具体采取以下三种服务方式:
(一)日常结对服务。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需求,结合志愿者的有关情况,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服务方式,实施日常结对帮扶。
(二)定期集中服务。由社区牵头,组织社区志愿者团队,对社区中列入帮扶的服务对象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即使暂无服务需求的,也要进行例行的问询问需。同时,在全国助残日、重阳节、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志愿者开展集中服务活动。
五、服务内容
这次开展的帮老助残服务,主题是“帮扶生活、慰藉精神”。具体服务内容主要有:
(一)生活服务。主要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日常生活中饮食起居方面的问题,提供服务。
(二)健康服务。主要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求医问药和日常护理方面的问题,提供医疗义诊、心理咨询、康复指导等服务。
(三)安全服务。主要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安全保障方面的问题,为他们提供服务。
(四)精神服务。主要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日常生活中精神需
求方面的问题,开展谈心、聊天、读报等精神慰藉活动,提供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助残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二)建立相关制度。社区建立志愿者招募登记制度、培训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结对帮扶制度、考核表彰制度等。同时,要建立完善志愿者名册、帮扶对象名册和结对帮扶、集中服务、应急服务等有关台帐资料,并动态调整更新。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推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保障社会政治经济发展顺利进行。按照东流镇要求,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经社区会议研究,决定3月份在辖区内开展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思想认识务必要高,要充分落实镇综治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以“人人参与平安建设、共建平安镇”为主题,通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全面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平安和谐理念,不断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为构建平安东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镇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平安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二)集中宣传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深化调解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范能力水平的创新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各种法治材料、社区干部政绩档案建设和认真履行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成效,以及实施一票否决“一岗双责”意识。宣传社会各小区和各单位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齐抓共管的情况。
(三)以开展“见义勇为在东流主题活动”为切入点,采取多种方式慰问见义勇为英雄,帮扶贫困见义勇为家属,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
(四)宣传综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以及见义勇为人员的英雄事迹;宣传基层在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五)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组织领导
社区成立了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该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步骤和工作任务
1、2月28日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2、3月1日在长江路悬挂宣传标语、布置宣传栏等。
3、3月14日组织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学习宪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
4、3月15日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5、3月16日――3月20日,迎接镇宣传月领导小组大检查。
6、3月21日――3月24日,迎接县宣传月活动检查。
7、3月25日――3月31日,补缺补差,整理文件材料归档。
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建设,提升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水平,大力实施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全面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化“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质量,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为加快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和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1.指导村(社区)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LED屏、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要带头学法守法,积极参加法治培训。所有村(居)民要加强对《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村民和外出务工人员要加强对《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信访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社区居民要加强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综合运用法律规范,解决村(社区)治理中的矛盾,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及(村)社区法治宣传小组,建立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利用社区信息化平台、村(居)务公开栏、宣传资料等媒介,通过举办“道德讲堂”、公益法治讲座等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促进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深入人心,加强对新型科技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如《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等。
3.到20xx年底,村(居)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居)有效开展环境、治安、调解等工作,村(社区)治理效果良好,全镇成功创建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不低于20%。
(二)坚持依法治理,维护村(社区)和谐
1.村(居)民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做好村(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工作。
2.健全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建立村(居)民议事、评议、立约、监督等制度,实现村(居)民自治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
3.依法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两项清单,细化社区事务工作准入,明确工作主体、工作程序及工作规范,切实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4.村(居)务公开制度健全,设立村(居)务公开栏,做到“按时公开、支出明细、费用透明”。细化完善村(社区)民主决策制度,村(社区)内事务由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凡涉及到村(居)民切身利益和公益事业,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定”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5.推进依法治理村(社区)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村)社区治理,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按政策法规办事、按程序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依法进行人民调解,及时化解群众纠纷,消除村(社区)不稳定因素。
6.全面推行“三治协同共创和谐”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模式,激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热情、建立多元主体共建社区机制、加强社区法治保障,推进社区法治建设。
(三)完善村规民约,优化自治制度
1.广泛征求意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要实现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村(居)民的自主性,集中群众的智慧,由村(居)民自己提出哪些事项需要纳入村规民约,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提交村(居)民大会讨论通过。
2.依法依规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必须规范民主,须经村(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内容上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3.操作简单易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要根据结合本村(社区)实际,体现本村(社区)特色,按照“易记、易懂、易行”的原则,切实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形式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政策、法律条文,要充分考虑本村(社区)的实际,参照统一的格式,做到形式规范、内容切合实际。
5.内容及时更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相关内容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要与实际紧密结合。内容要具有针对性,针对本地某段时间特定事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更具实用性。
(四)筑牢法治宣传阵地,强化法治保障
1.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继续推行新建楼盘无偿提供社区用房等政策,为村(社区)普法宣传提供阵地,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提供法治类图书,设立法治宣传栏,宣传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队伍,并形成普法制度,定期开展普法活动。
2.加强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将“互联网+”理念融入社区治理与服务之中,加大线上法律宣传力度。
3.不断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力争为居民依法维护权利、科技发展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服务。(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4.加强村(社区)综合治安、环境卫生、文化娱乐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创建办法
(一)摸清底数。全镇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地做好创建规划。
(二)创建申报。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申报,20xx年全镇成功创建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不低于20%。
(三)检查验收。镇上9月中旬开展一次自查,并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后,报县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四)命名表扬。经上级检查验收合格的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媒体公示后予以命名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村(社区)要把市级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力推进。可结合已开展的安全社区、法律七进和法治镇乡等活动,开展不同层面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广泛的创优局面。
(二)严格条件,保证质量。各村(社区)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并定期进行督察指导,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要严格自查,积极寻找差距、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结合本辖区特色不断丰富法治创建工作内涵,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
(三)立足创建,推动工作。各村(社区)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多研究解决村民自治活动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创建活动成为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各村(社区)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应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
为服务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我区村(社区)法治文明形象,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乡村环境提升行动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及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xx年农村(社区)法治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为创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打好基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村(居)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推动农村(社区)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农村(社区)依法治理水平,为我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龙湖区农村(社区)法治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陈传新任组长,区普法办主任、区司法局局长李俊贤任副组长,区司法局副局长秦建平、区司法局政工科科长陈丽珊、各街道(镇)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秦建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宣教股负责此项活动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和任务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工作要求,各街道(镇)按照“建立一个平台、开展三个宣传、做到六个有、力争九个达标”的要求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做好创建工作。
(一)建立一个平台:搭建普法平台,丰富宣传载体拓展辐射范围。一是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民生需求为导向,各街道(镇)应结合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农村基层,切实落实村法律顾问普法履职“三个一”:每个月至少到村服务1天(不少于8个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按要求建立一本普法教育工作台帐,做到边服务、边宣传,增强宣传效果。二是依托村(社区)文化广场、灯光夜市、活动中心等场所普遍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形式、手段,发挥地方人文底蕴,经常性开展法制书法、法制楹联、法制灯谜、法制剪纸、法制手抄报等法治文化作品的展示活动,打造农村法治文化“一村一法律文化品牌”,传播法治精神。
(二)开展三个宣传: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镇)要根据新形势下我区有关工作部署和广大农村群众的法治需求,组织开展送法到农村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为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决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使广大村(居)民在学习中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二是宣传我区有关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文件精神。根据新形势下我区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区大力开展的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汕头市20xx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计划》及区委区政府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我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提供助力。三是宣传有关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法律法规。以《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和我市制订的《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为主要内容开展法治宣传,规范农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三)做到六个有: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培育计划。各街道(镇)应大力加强农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按照“民主法治创建”标准,努力推进村(居)做到“六个有”,即: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一个法制课室;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村务公开栏和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力争九个达标:努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通过不断的培育创建,力争“九个达标”,即: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一事一议”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帐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帐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起的群众上访案件;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各街道(镇)应积极参与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街道(镇)民主法治村的培育、创建活动,力争20xx年度30%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省级标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获评比例达到30%的动态递增。注重以创建工作引领基层法治实践,在实践中丰富法治文化,做到法治文化建设与各项依法治理实践相融合,积极打造文明法治农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各街道(镇)要增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加强村(社区)法治建设与当前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及时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和计划,切实做到部署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资金到位、督查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强化指导、加大支持。各街道(镇)要将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预算,加大投入,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挖掘本地人民群众的文化习惯,针对农村民间性、兼容性特色文化传统的特点,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带动更多的参与。
(三)认真贯彻、抓好督查。各街道(镇)要做好培育对象的摸查上报工作,在做好面上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培育重点对象,树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工作的开展。建立工作台帐和联络员,抓好上下级普法工作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情况通报制度,切实做好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反馈工作。各街道(镇)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亮点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反馈到区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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