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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走近中秋,了解和体验与中秋节相关的民风民俗,感受中华传统节日的独特魅力,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在活动中培养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动手能力和团结合作精神。
二、活动主题:
我们的节日・中秋
三、活动时间:
9月16―25日
四、活动内容:
(一)活动一、佳节思月
1、利用周一的国旗下的讲话,以“我们的节日・中秋节”为主题进行演讲、宣传活动。(时间9月16日升旗仪式)
2、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班会。
通过主题班队会,让学生通过多种形式了解中秋节的风俗和来历,在品月饼、讲故事、唱歌谣、诵古诗的过程中感悟团圆、和谐的幸福,增进亲子、师生、同伴之间的情意。(时间9月16日班队会)
(二)活动二、佳节读月: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
1、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为古体诗、现代诗、散文等;
2)篇幅:诗词原则上不超过50句,赋、散文原则上不超过800字
3)内容要积极向上,能够激发爱国热情,凝聚民族力量,振奋民族精神
2、朗诵形式:以班级为单位参赛,以集体诵读形式为主,时间不超过4分钟。
3、时间及地点:
时间:(注:本活动将与十月份的“爱国”主题结合起来一起开展,因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本活动将与十月份的“爱国月”主题结合起来一起开展,因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本次诵读活动按照年级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
(三)活动三、佳节抒情
用自己喜欢的制作形式和材料,自制一张精美的爱心卡,写上一句祝福的话语,送给长辈、老师、同伴、自己最亲的人,传达感恩、祝福之情。(时间9月19日――9月21日)
(四)活动四、佳节赏月:
中秋节当晚与家人一起品月饼、赏明月,感悟举家团圆的幸福。将“品月饼赏明月”中发生的令你最难忘记的一幕拍摄并记录下来,上传班级博客分享。(时间9月19日――9月21日)
一、活动时间:
xxxx年6月13日下午2:30
二、活动地点:
XX生活汇文体活动中心
三、主办单位:
淮安市妇联
承办单位:生态文旅区妇联、福地路办事处、XX社区
四、活动主题:
品味端午,传承文明”
五、活动目的:
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社区通过开展“品味端午、传承文明”端午节系列活动,吸引社区的居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和传统节日的庆典,达到联络邻里感情,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寓教于乐,让社区居民深刻体验传统节日的历史意义,使民族精神得以传承,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
六、活动内容:
1.“包粽子,献爱心”活动
社区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的形式发起活动,向全社区范围内招募爱心志愿者参与包粽子献爱心活动。
活动当天,市妇联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们共同参与包粽子活动,所包的粽子,用于慰问社区的困难群众。活动结束后,由市妇联的领导和社区党总支书记一起送给社区的困难家庭,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体会到传统节日的良好氛围。
2.“传承文明,扫码有礼”活动
结合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人人皆知、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活动现场,以家庭为单位,到指定地点扫描社区二维码,关注成功,并在“文明从我做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签名实践活动的版面上签名,即可。免费领取绿植一份。
3.“做香囊,迎端午”活动
自古端午就有佩戴香囊的习俗,精心缝制温纯质朴的布料,将驱蚊的古方中药置入其中,既有装饰之美,亦有驱蚊防虫之效。天然温和的驱蚊香囊,孩子们佩戴更放心。活动现场,社区邀请老师教居民手作制作驱蚊香囊,给端午增一分清香,添一分安康。
活动接受提前报名,限定10个家庭。
春节即将来临,为抓好我市民生工作,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民政对象的亲切关怀,确保他们能过上一个安定、详和的节日,在20xx年春节前我市将开展对各类民政对象进行春节慰问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慰问送温暖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立足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切实帮助群众缓解困难,确保全市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发展。
二、慰问对象
(一)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参战参核试人员。
(二)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三)百岁老人。
(四)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
(五)孤儿。
(六)其他民政对象。包括一次性定救人员、40%定救人员。
三、慰问方式、标准和所需金额
(一)面上慰问(依照去年春节慰问的对象和标准)
1、重点优抚对象 3726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372600元。
2、城市低保人员7500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750000元。
3、农村低保人员10572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1057200元。
4、农村五保户4171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417100元。
5、孤儿267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26700元。
6、40%定救人员37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3700元。
7、一次性定救人员220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22000元。
8、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4900元。
9、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红军失散人员83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100元/人,计33200元。
10、百岁老人138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69000元。
11、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196人,安排礼品100元/人,计19600元。
所需资金共2776000元。所需资金由市民政局按照确定春节慰问的人数和市政府确定的慰问金标准拨付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慰问,各镇、场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配套资金。
(二)点上慰问(依照2009年春节慰问的对象和标准)
市委、市政府组织慰问,由市四套班子成员和挂点单位领导走访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2、城市低保户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3、农村低保户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所需资金共37500元。点上慰问对象由镇确定后上报市民政局为准,慰问金和慰问品(折算金额)由市民政局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拨付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准备。
(三)春节慰问送温暖活动所需总资金2813500元。
四、慰问时间
(一)面上慰问时间:20xx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当地政府确定)。
(二)点上慰问时间: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时间为准。
五、工作要求
全面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是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体现。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活动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高度,把重点优抚对象和各类救济对象的过节问题摆在当前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抓紧时间筹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通过细致的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民政对象,确保他们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民政局加强对下拨各镇、场民政对象春节慰问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和确保基层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统筹解决民政对象节日的生活。
(三)及时反馈慰问活动情况。慰问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及时将慰问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xx县20春节慰问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春节慰问活动圆满、顺利完成,镇成立春节慰问活动领导小组。
政 委:
组 长:
副 组 长:各联村党政领导
成 员:各联村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和派出所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慰问对象的审核把关以及入户慰问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社会事务办),陈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中党政办主要负责县领导慰问活动的沟通联络和会务保障等工作;综治办和派出所共同负责上级领导慰问活动的交通警戒、安全保障等工作;财政所主要负责慰问活动的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整个慰问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资料收集、归纳汇总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二、活动实施
慰问活动从年1月4日开始至2月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一)研究部署阶段(1月4日至8日)。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办公会,研究确定《xx镇20春节慰问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村(社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村支两委会或村民议事会,学习和传达会议、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任务,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摸底审核阶段(1月5日至17日)。5日至17日各村(社区)根据慰问对象标准和工作流程(见附件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评议公示等工作;17日前,各村(社区)将拟慰问对象名单(电子档)上报镇社会事务办,经初审和汇总后,呈报镇党委、政府审核。
(三)公示上报阶段(1月17日至1月19日)。经社会事务办入户调查和核实,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于17日将全镇拟慰问对象名单在政务大厅、政府官方网站与“阳光三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9日将全镇中、重度困难户慰问名册上报县民政局社救科;1月21日,《星沙时报》将公示全县中、重度困难户慰问名单,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入户慰问阶段(1月25日至2月1日)。联系本镇的县领导、县直部门以及各联点党政领导、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依据慰问名册逐户上门慰问(具体时间待定)。
三、慰问对象和标准
慰问对象分五类。
(一)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4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4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的非常困难家庭;
5、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二)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至4万元的低保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有残疾人的比较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三)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6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四)困难退伍军人(每户慰问600元)
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家庭。
(五)政策性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慰问800xx2000元)。
2、劳动模范(慰问资金县总工会准备,慰问对象标准由县总工会确定)。
3、城乡“三无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集中供养的每人慰问600元,散居的每人慰问1000元)。
4、低保户(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
5、市定脱贫标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一次性生活补助3000、5000元;以上对象又同时符合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标准的就高不就低并再增加1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对象和标准由县农业和林业局确定。
四、资金安排
(一)县下拨资金
县民政局安排全镇春节慰问金共计8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困难户慰问金15万元,不足部分从临时救助金中列支。
2、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金40.4万元。
3、困难退伍军人慰问金3.9万元。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费22.6万元。
5、敬老院慰问金3万元。
6、优抚对象春节座谈会资金 2万元。
(二)县直接打卡资金
1、全镇重点优抚对象54人,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和列表发放相结合(1-4级在乡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三属、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慰问2000元;5-10级伤残军人每人慰问1200元;参战、带病回乡、烈士子女、企业军转干部等每人慰问800元;无军籍职工每人慰问1000元)。以20xx年1月在册人员为准。
2、全镇城乡“三无人员”128人,共计110800元,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个人直补存折(城乡散居“三无人员”85人、每人1000元;集中供养“三无人员”43人,每人600元,由敬老院统筹,按200元/人的标准发放慰问金,400元/人的标准添置新冬衣、被)。
3、全镇低保户(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计718人,共215400元,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已于11月拨付到位。
4、市定脱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66户,计22.6万元(其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0元以下且家庭人口较多的重度贫困户14户,每户5000元;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0元-4000元的中度贫困户52户,每户3000元)。
五、申报程序与统筹方法
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度,按照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村(社区)评议小组集中评议和复核、镇社会事务办初审、镇党委政府复审的程序进行;对于无行为能力的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后上报。一般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镇统一安排,慰问对象经村(社区)评议、镇社会事务办初审、党委政府复审后张榜公示;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县统筹,慰问对象在村(社区)、镇、县三级进行公示。
六、慰问活动安排
1、县级领导慰问: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联系本镇的县领导和县直部门将慰问镇敬老院和特困群众,慰问金和物资由镇社会事务办在县拨慰问资金、物资、一次性生活补助中安排(具体时间由县级领导确定)。
2、各战线慰问:县直单位对口组织对分管线上的困难家庭进行慰问,慰问资金由各相关县直单位自行安排,慰问对象由各相关单位和镇党委、政府共同确定,不重复慰问。除市级以上安排的慰问项目和资金有明确慰问标准要求的,其余均按县一般困难户慰问标准执行,对象统一纳入村(社区)和镇两级公示。
3、镇村入户慰问:由联村(社区)党政领导带队,全体群工队员、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参加,由各联村组长到财政所领取现金,按照审定的慰问对象分组上户进行慰问。
七、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评议、公示程序。
1、20xx年春节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市定脱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县农业和林业局提供的对象、标准为准。
2、集中评议和复核。由村支两委、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组长和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代表、村(居)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申请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村支两委、村民议事会成员和联点党政领导、联村干部对民主评议初步认定对象进行复核、复查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3、审核、公示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初审,后报镇党委、政府复审,审核通过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将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标准慰问对象名册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于1月21日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全县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汇总名册。
(二)严格慰问资金、物资管理。
1、统筹确定慰问对象。各村(社区)要统筹安排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春节慰问活动,确保该慰问的困难群众不遗漏,同时也不重复慰问。
2、严格慰问金发放要求。各类慰问金、物质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必须由镇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并拍摄照片一张(照片交给所在村居,由村居汇总后统一上报给社会事务办),不得由村(社区)干部和其他人员代领慰问金。
3、规范慰问金发放台账。慰问金发放表由镇社会事务办统一打印,各村(社区)要及时提供和补充完善慰问对象准确信息,以确保慰问金发放表的要素齐全、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慰问对象签名的原始发放表交镇财政所记账,并将原始发放表复印1份交镇社会事务办存档。
4、严格落实“四个严禁”。即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严禁将慰问资金进行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
(三)严格落实走访慰问活动。
各联村干部要深入联系的村(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认真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把更多的时间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给人民群众送温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全镇的慰问活动原则上在2月1日前完成。
(四)严格督查和追责。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是镇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民政的副镇长和主任、联村(社区)干部是直接负责人。镇社会事务办将分组对各村(社区)上报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同时将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认真核实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县委将成立督查组,对20xx年春节慰问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秋和重阳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传统节日的内涵,引导人们认知、尊重、传承、弘扬传统,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我们的节日”工作安排,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节・重阳节”主题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庆丰收庆团圆”和“敬老孝老”为主题,广泛开展文化娱乐、传统民俗、志愿服务、经典诵读、科普宣传、美化环境等活动,过好传统节日,感受传统文化,增强爱国情感,营造节日氛围。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民俗文化活动。围绕节日主题,结合风俗民情,利用好文化阵地,广泛开展群众乐于、便于参与的,形式多样的文化表演、联欢会、剪纸、书画摄影展览、民俗故事会、民俗文化展、经典诵读等群众性民俗文化活动,展现地区精神文明新风貌和节日文化新风采。
2.开展网上庆佳节活动。节日期间,要积极借助网络、微信、微博、抖音等现代技术平台,组织引导干部群众开展网上庆佳节活动,为广大网友搭建中秋赏诗、联欢聚会、交流家书、民俗娱乐的平台,表达节日问候、家国情怀,弘扬传统文化,增进民族凝聚力,扩大节庆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传统佳节为契机,依托志愿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志愿服务和文化阵地,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精心设计开展民俗宣传讲座、文体文化等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发动广大志愿者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联谊会等活动,并为贫困人员送关爱送温暖,传播志愿服务精神,传承传统文化精髓。
4.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传统节日,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礼仪等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有礼过节,同时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志愿者积极开展美化环境活动,引导市民践行行为规范,增强人们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开展好“我们的节日――中秋节・重阳节”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活动要突出人文关怀、突显节日主题,在为群众提供精神文化服务中增进共识、形成共鸣,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2.注重创新,务求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使传统节日和现代生活相适应,提高活动的趣味性和文化性,增强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干部群众过节心得,突显浓郁的地方节日文化特色,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材料,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以文稿形式(包括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总结上报市文明办志愿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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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和重阳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传统节日的内涵,引导人们认知、尊重、传承、弘扬传统,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我们的节日”工作安排,市明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节・重阳节”主题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庆丰收庆团圆”和“敬老孝老”为主题,广泛开展化娱乐、传统民俗、志愿服务、经典诵读、科普宣传、美化环境等活动,过好传统节日,感受传统化,增强爱国情感,营造节日氛围。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民俗化活动。围绕节日主题,结合风俗民情,利用好化阵地,广泛开展群众乐于、便于参与的,形式多样的化表演、联欢会、剪纸、书画摄影展览、民俗故事会、民俗化展、经典诵读等群众性民俗化活动,展现地区精神明新风貌和节日化新风采。
2、开展网上庆佳节活动。节日期间,要积极借助网络、微信、微博、抖音等现代技术平台,组织引导干部群众开展网上庆佳节活动,为广大网友搭建中秋赏诗、联欢聚会、交流家书、民俗娱乐的平台,表达节日问候、家国情怀,弘扬传统化,增进民族凝聚力,扩大节庆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传统佳节为契机,依托志愿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志愿服务和化阵地,利用民族民间化资,精心设计开展民俗宣传讲座、体化等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发动广大志愿者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联谊会等活动,并为贫困人员送关爱送温暖,传播志愿服务精神,传承传统化精髓。
4、开展讲明树新风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传统节日,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明旅游、明交通、明餐桌、明礼仪等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明有礼过节,同时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志愿者积极开展美化环境活动,引导市民践行行为规范,增强人们生态明意识,营造健康明的节日氛围。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开展好“我们的节日――中秋节・重阳节”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活动要突出人关怀、突显节日主题,在为群众提供精神化服务中增进共识、形成共鸣,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2、注重创新,务求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使传统节日和现代生活相适应,提高活动的趣味性和化性,增强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干部群众过节心得,突显浓郁的地方节日化特色,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材料,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稿形式(包括字、图片和影像资料)总结上报市明办志愿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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