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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以“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为主题,弘扬中华民族“人心向善、扶贫济贫”的传统美德,积极为贫困弱势群体献一份关爱。
二、学校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组长:唐中福
成员:聂晓云 王 敏 古代永 杨 健
(二)工作小组:
组长:古代永
成员:李 刚 肖永余 雷 李 李 颖 胡水秀 周 玉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9月18日―28日)
一是利用学校校园网、电子屏等载体,做好“扶贫日”宣传动员工作;
二是组织召开教职工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安排布置学校“扶贫日”活动工作要求,在学校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开展(10月1日―17日)
1、“结对认亲、爱心扶贫”:教职工可根据学校学生实际,“一对一”结对进行帮扶,结对双方姓名、帮扶金额由各工会小组组长统计报学校工会。
2、“自主自愿、自行募捐”:学校以资金募捐为主,多少不限,由各工会小组组长组织募捐,学校工会统一管理。
3、学校对捐款要专人专账管理、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4、捐款主要用于对贫困教职工、贫困学生的资助,学校及时公示捐款使用情况,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5、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此项活动中起好带头作用,积极做好“扶贫日”各项工作。
6、捐款活动只在教职工进行,学生不参加此次活动。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X〕83号)精神,在总结前两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主要任务
活动主题:扶贫济困,奉献爱心
主要任务:按照组织发动更加充分、活动形式更加多样、群众参与更加广泛、活动实效更加明显的要求,围绕全力打赢扶贫开发“双到”攻坚战的工作任务,鼓励各地各部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扩大社会参与范围,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帮扶我省城乡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营造贵在参与、奉献爱心的社会氛围。
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所募集款物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确保三年扶贫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省级募集的捐赠资金继续用于资助我省高寒山区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6万户、30万人整村搬迁安置,以及贫困老区村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和全省孤残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8个市募捐的善款除了用于对口“双到”村及帮扶城乡困难群体外,要继续支持省统筹重点项目。
二、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系列活动
(一)组织扶贫考察活动
1.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省企代表到韶关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国资委、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2.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民营企业家爱心人士到河源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工商联、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3.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代表以及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爱心人士到梅州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委统战部、省外经贸厅、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各级领导要带头,组织发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港澳台、海外华人华侨等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到贫困村开展扶贫考察,引导社会各界自愿参与定点定向资助、认建帮扶活动。
(二)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牵头组织)
2.开展“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活动(全省统一标识和募捐箱样式)
(1)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动员城市、农村社区居(村)民参与捐赠活动;
(2)各级团委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募捐活动,对参与者赠予荣誉标识,提升参与意识和荣誉。
3.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倡导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等平台爱心捐赠活动。
各地可创新募捐方式方法,制定和公布帮扶项目,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定点定向认捐、认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扩大募捐主体上先行先试,探索募捐主体、受赠主体以及帮扶项目实施主体分别独立运作等做法。
(三)开展访贫慰问活动
6月30日前后,各级领导要结合工作安排,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城乡贫困地区开展特殊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系列活动。(各地各单位牵头组织)
(四)开展行业扶贫活动
各系统各单位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以及帮助贫困山区“扶贫济困林”认捐认种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各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扶贫办配合)
(五)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组织和发动公益慈善团体广泛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工作,多方筹集善款(物),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等扶贫济困公益慈善活动。(各级相关部门牵头组织)
(六)开展乡贤回报家乡“春晖行动”
各地发动和组织国内外的乡贤与爱心人士回家乡捐资兴办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回报家乡活动。(各地自行组织)
(七)举办“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
6月30日,在中山纪念堂广场举办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省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并接见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代表。各地级以上市参照省的做法开展活动。(省民政厅主办,具体方案另报)
(八)开展表彰先进活动
组织开展201X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优秀团队(项目)认定活动,并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上颁发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省电视台、省电台等省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认定名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并可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认定活动。(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牵头组织,省委宣传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动员会议的部署,发动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以及城乡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制订方案,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机构,不断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及开展系列活动费用由各级财政负责,不得在捐赠款中列支。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以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为重点,提倡“一份捐赠一份心意”的理念,贵在参与、贵在坚持、贵在常态。要创新捐赠方式方法,围绕以帮扶城乡贫困人口、困难群众为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家、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公益慈善团体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不断完善专项扶贫济困活动、行业扶贫济困活动、社会扶贫济困活动的“三位一体”扶贫济困活动大格局,不断拓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参与范围,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
(三)注重监管,公开透明。各地各部门募集的款物要统一汇缴到省及各地慈善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或经由各级政府授权委托的公益慈善组织,按规定使用。募集的款物要尊重捐赠者意愿,不得用于应由政府承担投资的项目和其他支出费用。任何单位不得硬性下达捐款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不得扣发工资、津贴,不得对没有捐款和少捐款的干部职工进行处罚,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各地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及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单位(人)要在今年6月20日前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去年接收款物相关情况。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各地各部门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察。对活动中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四)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到扶贫开发“双到”村进行采访报道,通过制作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专栏报道等形式,积极报道各类扶贫济困先进典型事例,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优良传统和新时期广东精神。要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公信力,打响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品牌。
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项工作安排。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情况要及时报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省民政厅),并于7月20日前书面报活动总结,由活动办公室综合报省委、省政府。
一、活动主题
10.17,邀您一起,为减贫扶贫献爱心。
二、活动目的
在第三个“扶贫日”到来之际,组织全校师生广泛开展“扶贫日”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办一批有意义的实事好事,弘扬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班主任将组织少先队志愿者到困难家庭中了解他们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少先队“手拉手”活动。全校各少先队中队将于10月16日(本周五)要围绕“减贫扶贫献爱心”开展主题班会活动。让学生了解贫困山区孩子学习的不易,要珍惜我们现在的学习生活,主动去帮助困难学生,为他们献出一份爱心。同时,根据上级组织安排,并结合实际,发动少先队员与贫困地区(家庭)少年儿童开展以“四个一”(即:给贫困地区少先队员写一封信,为贫困学生捐一本书、一个书包、一个玩具)为主题的“手拉手”活动,通过“手拉手”活动,让广大贫困家庭的孩子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本周五班会检查,取素材)
3、开展扶贫帮助活动。全校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团员、少先队员积极响应区社管局扶贫的号召,开展一次扶贫帮助活动,通过帮助身边家庭困难学生,参加扶贫活动,为贫困学生献爱心送温暖。
四、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全校各团支部、各少先队中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好第三个“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全校广大团员、少先队员参与扶贫日活动,要准确把握“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核心内容,认真对待,周密部署。
2、注重活动实效。全校各团支部、各少先队中队要根据实际组织发动好广大团员、青少年开展扶贫活动,大造“扶贫日”活动声势,并积极引导身边人共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营造青少年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的良好氛围,提倡“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的理念。
3、加强扶贫日集中宣传。学校将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LED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每年的10月17日为教育“扶贫日”,增强全校师生的扶贫意识。
20xx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扶贫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0.17,邀您一起,为减贫扶贫献爱心。
二、活动目的
在第三个“扶贫日”到来之际,组织全校师生广泛开展“扶贫日”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办一批有意义的实事好事,弘扬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班主任将组织少先队志愿者到困难家庭中了解他们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少先队“手拉手”活动。全校各少先队中队将于10月16日(本周五)要围绕“减贫扶贫献爱心”开展主题班会活动。让学生了解贫困山区孩子学习的不易,要珍惜我们现在的学习生活,主动去帮助困难学生,为他们献出一份爱心。同时,根据上级组织安排,并结合实际,发动少先队员与贫困地区(家庭)少年儿童开展以“四个一”(即:给贫困地区少先队员写一封信,为贫困学生捐一本书、一个书包、一个玩具)为主题的“手拉手”活动,通过“手拉手”活动,让广大贫困家庭的'孩子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本周五班会检查,取素材)
3、开展扶贫帮助活动。全校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团员、少先队员积极响应区社管局扶贫的号召,开展一次扶贫帮助活动,通过帮助身边家庭困难学生,参加扶贫活动,为贫困学生献爱心送温暖。
四、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全校各团支部、各少先队中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好第三个“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全校广大团员、少先队员参与扶贫日活动,要准确把握“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核心内容,认真对待,周密部署。
2、注重活动实效。全校各团支部、各少先队中队要根据实际组织发动好广大团员、青少年开展扶贫活动,大造“扶贫日”活动声势,并积极引导身边人共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营造青少年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的良好氛围,提倡“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的理念。
3、加强扶贫日集中宣传。学校将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LED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每年的10月17日为教育“扶贫日”,增强全校师生的扶贫意识。
20xx年10月17日为第7个全国“扶贫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扶贫办要求,就开展好xx市“扶贫日”宣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该市第二个“扶贫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扶贫济困,践行友爱”。10月17日-11月17日,为xx市扶贫宣传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扶贫宣传活动。
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以扶贫开发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二、活动安排
(一)举行“扶贫日”宣传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10月17日举行“扶贫日”活动启动仪式。上午9时,设彩虹门,市领导宣布xx市第二个“扶贫日”宣传活动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正式启动。市邮政局组织“爱心包裹”现场捐赠。市委、市政府门前两侧悬挂宣传横幅。
(二)组织开展专题宣传。一是突出媒体宣传。“扶贫日”当天,《朝阳日报》发表市委领导署名文章;朝阳电视台发表市领导电视讲话。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书。宣传月期间,在《辽宁日报》、《朝阳日报》开辟专栏,朝阳电视台专题节目,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和扶贫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二是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宣传月期间,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文联联合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展出该市扶贫系统及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摄影作品和工作成果。
(三)领导干部“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主题实践活动。“扶贫日”前后,副市级以上领导、定点扶贫单位领导干部要深入开展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活动,深入开展走访调研,现场办公。市直定点单位深入帮扶村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深入帮扶村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及各项意见,真切感受群众心声。开展爱心捐赠、技术指导、送医送药、助学助教、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在所驻村开展“扶贫日”活动。
三、强化协调
为保障活动开展,市扶贫办成立“扶贫日”活动领导组织,协调指导该市“扶贫日”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制定“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扶贫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贫困村,向农民群众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答疑。市直定点扶贫单位在“扶贫日”期间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
一、项目名称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20xx年,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4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每年120名),帮扶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每年20户)。
三、实施范围和扶助方式
(一)实施范围
全省农村地区。
(二)扶助方式
1、安置就业。
安置处于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其家庭成员优先在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享受与健全职工同等劳资待遇。
2、创办村级店。
扶助农村残疾人低保户或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扶贫标准的贫困残疾人(户)创办村级店(扶助对象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项目实施
(一)省残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各设区市实际情况制定分配计划,商省商务厅同意后下达各地。各设区市残联与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任务计划共同确定本地分配计划并下达项目实施县(市、区)。
(二)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按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和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向用人单位推荐,并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项目实施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年度任务,协调用人单位,在当地残联推荐的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
(四)用人单位逐步建立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明确个别岗位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鼓励新开办的乡级店优先安排残疾人。
(五)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协助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开办村级店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开店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残联应与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做好村级店的筹办工作,并履行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正式营业后要在店铺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项目标识(附件1)。
(六)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落实有关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可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奖励,也可以用于扶持残疾人(户)村级店的开办。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所在设区市残联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推荐工作,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协调配合商务主管等部门解决创办村级店的残疾人(户)妥善解决店铺用地、装修、营业证照、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对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和创办村级店的贫困残疾人(户)进行实名制登记、造册。
(二)项目实施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残联的协调配合,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就业。下达村级店设立方案中要明确扶助贫困残疾人(户)指标,在审批村级店设立时,对贫困残疾人(户)要优先审批。
(三)项目实施设区市残联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共同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省残联、省商务厅。省残联与省商务厅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四)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在全省广泛宣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