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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织:
为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增进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之思”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清明”为主题,通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之思”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历史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唱响时代主旋律。
二、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追思感恩”祭奠先烈活动。在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馆、纪念碑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干部群众祭奠革命先烈,聆听革命先烈英勇 事迹,追忆革命艰苦岁月,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 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热情。同时,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等中央级媒体开设的“网上祭英烈”互动活动,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激发爱党爱国情感,增强爱党爱国意识。
2、广泛开展“品味清明”节日民俗活动。加强对清明节文化内涵的挖掘宣传,发挥各地历史人文资源优势,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表演、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传统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民族文化魅力。针对清明节迎春健身的节日习俗,组织开展踏青、植树、放风筝等传统民俗活动,引导人们走进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3、广泛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祭祀”理念,用鲜花、植树等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推广网上扫墓、家庭追思会等祭奠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摒弃焚烧丧葬祭祀用品、燃放鞭炮,推动形成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
三、活动要求
1、把握主题,精心组织。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之思”主题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要细化完善清明节祭扫人流车流疏导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文明祭扫、平安过清明。
2、突出内涵,丰富载体。要充分挖掘本地节日资源,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与“做文明崇德余姚人”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创新活动载体,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级新闻媒体要做好“我们的节日?清明之思”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清明节日文化、节日活动和民俗知识,营造浓郁的节日氛围。各地各部门要依托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大力传播本地区节日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以健康文明、绿色低碳的方式过清明节。
清明是广大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20--年清明将至,为了加强全镇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营造我镇文明、和谐、平安、低碳的祭扫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南政办30号文件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以“低碳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文明祭扫活动,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进一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为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的祭扫环境。
二、目标任务
巩固文明祭扫成果,摈弃传统的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方式,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保障广大市民清明祭扫活动有序、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同时,引导广大群众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物祭扫专项以精神传承为主。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刘晓红副镇长为组长的冈上镇20--年清明期间倡导文明低碳祭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民政办、组宣办、城管、派出所等单位组成。
2、加大宣传。以“低碳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利用宣传单、短信、公示栏等形式,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传统祭扫方式在铺张浪费、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助长迷信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人事文明祭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浓厚的理性祭扫氛围,引导群众采用鲜花、黄丝带、心愿卡、网络等新型、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
3、开展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辖区内无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祭扫用品的作坊、摊位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从源头上治理,同时对祭扫场所要进行安全巡检,排查公安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
3月30日至4月5日
五、责任分工
1、各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宣传工作,做好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消防、环境整治、文明祭扫工作,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2、民政所:牵头负责全镇群众文明祭扫工作,加强对镇各村(居)委会的清明祭扫、宣传工作的督查工作。
3、组宣办:组织协调利用网络、短信、公示栏等渠道开展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文明祭扫规定、交通路线安排等相关信息。要将鲜花祭扫、网络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新型文明祭扫方式通过媒体进行重点宣传。
4、文明办:4月30日之前发放《至市民一封信》,将文明祭扫内容告知于民。
5、城管:5月4日全员到主要街道及路段指挥交通,保持交通顺畅,禁止乱停乱放。同时对无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祭扫用品的作坊、摊位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
6、派出所:清明期间,负责组织、维护全镇群众祭扫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有关要求
1、树立安全意识,措施保障到位。各村(居)委会和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摊点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摊点完善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2、及时成立机构,职责履行到位。各村(居)委会和各成员单位明确带队领导,确定一名联络员,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切实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职责,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达指定现场。
3、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到位。清明期间,各村(居)委会和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到岗到位,届时将对全镇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工作进行督查,对因人员脱岗、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交通拥堵、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的,将严肃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