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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动保障方案(优秀范文六篇)

2023-01-22 09: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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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最新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汽车之家20xx年度盛典——内部年会”定于20xx年2月6日(时间)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此次活动面积5600平方米,届时将有2000人参加,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我单位(北京智盛联合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坚决遵循《国务院505号令》《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贯彻“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密开展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1、活动时间:

2、活动地点:

3、主办单位: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承办单位:xxx顾问有限公司

5、活动规模:2000人,半日公司内部年会

此次参会共计2000人,由公司内部员工等组成,展商0家,展位0,标摊0个,特装1个,外国展商数量0个,分别是:年会舞台、年度优秀员工形象墙静态展示。

6、活动内容:年终工作总结、才艺表演、员工晚餐、员工风采—静态展示

7、入场方式:凭活动活动卡入场(公司内部发放)。此次活动共计印发活动卡2000张。(无现场售票)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一)工作原则

贯彻《国务院505号条例》“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和人员财产损失等安全事件。

(一)成立安全小组成员

安全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疏散组:

处置组:

(二)安全工作人员数量

现场安全工作人员总计90人,其中工作人员20人,保安人员40人,安检人员20人,机动力量10人。

(三)工作任务分配

1)协调保障组。

负责人:付志君

负责:

一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职责;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主动对接,加强协调配合,密切掌握工作动态,特别要随时掌握调整变化的情况,及时汇报、通报;

三要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服务、遇事不推诿,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确保安全保卫工作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2)停车场(不在场地停放车辆)。

负责人:无

VIP停车场工作人员1人,保安人员2人。主要负责VIP车辆的安全与引导工作以及进入会议中心通道的安全保卫工作。普通停车场:工作人员3人,主要负责参会人员接待及会场道路指引工作。

3)贵宾间。

负责人:张春华

负责领导接待,安排指引座席等工作。保安人员2人。负责领导从会场到贵宾间外通道及贵宾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4)国家会议中心主入口及安检控制区域。

负责人:贾姗姗

工作人员2人,保安人员40人,负责迎接参会人员进入会场。配合保安人员进行证件查验与相关工作的解释处置工作。做到男不检女,逐一排查,严格查验违禁品、禁带品进入会场。

5)签到注册区域(现场无需签到,凭活动卡入场)。

负责人:无

工作人员无人、安保人员无人。做好参会人员注册区域的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出现人员拥挤和物品丢失等安全事件。

6)舞台区域。

负责人:赵坤

专业工作人员2人。安保人员4人,负责演出人员后台秩序维护及设备设施的巡视看护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妥善处置并及时汇报驻场民警。

7)会场入口。

负责人:张春华

保安人员4人,负责证件查验与人员疏导,防止可疑人员、闲杂人员进入会场,防止出现人员拥挤引发安全事故。

8)活动现场。

负责人:赵坤

工作人员:10人,安保人员8人,负责会场秩序维护、安全巡视检查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9)机动组。

负责人:何洋

工作人员4人。安保人员8人,负责会场内外的安全巡逻,遇突发事件随时配合机动小组负责人进行处置。

(四)识别标志

1、工作人员全部佩戴专用工作证件。

2、保安人员全部着统一保安制服。

3、安检人员着统一的工作制服,佩戴公安机关核发的专业人员上岗证件。

4、出入口设置明显指示标识。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1、展览区域按消防标准配备灭火器共计10具,舞台周边配备灭火器材20具,并逐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器材使用功能安全有效。

2、工作人员对场馆里消防设备设施的位置进行熟悉了解。

3、禁止参会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会场。

4、及时清理杂物,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并保证临时搭建物不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识。

5、此次活动期间,严禁参会、参展人员在场馆内吸烟。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此次活动租用的场地共计5600平方米,可容纳人员5000人,参会、参展人员预计2000人,公司内部员工。

五、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主入口安检区域,用警戒隔离带设置缓冲区域,长5米,宽3米,并控制人员进入数量,防止拥挤引发安全事件。并设置安全提示牌及出入口提示标识,摆放在主出、入口,提示人员有序进、出场馆,应急通道指示标识,保证设置明显无遮挡。

六、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安检控制区域位于会场入口,配备x光机2台,安检门4部,手检器8具,安检人员20名。所有安检设施及人员都来自北京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取普检的方式,对进场人员逐一安检,发现违禁物品,及时控制携带物品人员,并上报驻场民警到场处理;票证检查设置在会场入口处,配备工作人员2名,保安人员4名。采取人工查验的方式,有效票证为专用邀请函、工作证件。对于无票、复印件及持其他活动外证件人员一律清除不得进入会场。

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此次活动暂定不在场地停车。人员由大巴车送递,人员到达后,车辆驶离停车场。

所用车辆共计0辆,其中大巴车0辆,小轿车0辆,已与国家会议中心预定车位共计0个。其中VIP车位0个,(停放区设在国家会议中心C1—C4门前),设置工作人员1名,安保人员1名,指挥引导车辆有序停入车位;其它车辆停放国家会议中心地下车库,沿建筑物西南角A口进入地下停车场,并设置工作人员与安保人员共计6名,负责秩序维护,疏导交通,并设立引导性指示牌1个,以确保车辆按秩序停放到位;大巴车辆,沿天辰东路进入,只下客不停放,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专用停车场等候,此外,活动期间,安保人员对停车场进行巡查,严禁占用消防通道。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现场安全小组报告并妥善处置。

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活动现场共设置工作人员20人,安保人员40人,对现场的搭建及临时设备设施进行安全巡视与检查,有序疏导人员进行参观,并有义务提醒参展参会人员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现金、手机、相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及展品。另参会活动,活动场地的所有应急通道,指派安保人员保守,遇紧急情况,全部打开,进行引导疏散,并及时上报现场民警及场馆管理方,启动应急疏散预案,迅速启用广播系统,进行重复播报,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及安保人员一面组织观众有序撤离危险区域,一面组织力量进行处置救援。

九、应急救援预案

(一)现场发生爆炸预案:

活动前安保人员应做好危险排查工作,安保人员和工作人员把好第一关,对入场观众携带物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对可疑的人员重点防范。在爆炸事件发生后,安保人员应立即向现场民警、公安机关、场馆管理方、市急救中心报告,安保人员应迅速设置警戒线保护现场,并开启所有应急出入口,按照应急疏散方案就近疏散人员。指定专人到路口引导120急救车到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在进行救护时,要注意尽量减少对现场的破坏。广播人员协助安全小组,稳定现场观众情绪,指示现场观众按紧急出口路线逃生。

(二)火情、火灾预案:

1、发生火情时:安保人员及工作人员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向安全小组报告,如果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情。边救火,边适时确定实施应急疏散方案。疏散时应利用广播告诉现场观众不要惊慌,保持冷静,听从现场保安员的指挥。按照疏散路线,有秩序的迅速向场外疏散。

2、发现大范围构成威胁的火势:当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通知驻场民警和国家会议中心安保部,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开启应急疏散通道、疏散广播系统,疏散人群,组织力量抢险救灾,上报驻场民警、安全领导小组及119报警电话。

(三)停电预案:

在活动中,若遇到突然停电时,工作人员立即查明原因,向安全小组汇报。广播人员启用广播系统,说明暂时停电情况,请观众和贵宾静候供电恢复,并启用临时应急照明设施(如:手电、应急灯等),若一时无法恢复供电时,应稳定观众的情绪,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并迅速报告安全小组采取应急措施,有序疏散现场人员。

(四)当出现人员拥挤预案:

若场地人员超出核定容量,出现人员拥挤,现场混乱,应立即停止活动,安全小组立即抽调力量采取疏导措施,启用广播系统疏导,分流人群,隔离建立缓冲区域,开启应急疏散通道,并服从现场民警或保安人员的指挥,有序对现场群众进行有序引导、疏散。

第二篇:大型活动后勤保障方案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级研究生9月12日―13日入学报到,为了做好新生入学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后勤管理处(中心)20xx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生入学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制定新生入学后勤工作保障方案、协调与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新生接待中出现的突发情况。

组长:胡新峰

成员:吴 锋 邵金鱼 荆 林 杜一鹏 谢瑞石

马晓丽 卿明华 穆新社 徐新明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办公室

负责人:吴 锋

工作职责: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及后勤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2.质量监督科

负责人:邵金鱼

(1)负责制定20xx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勤保障方案。

(2)组织检查各中心新生接待工作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3.学生社区中心

负责人:杜一鹏

工作职责:

(1)8月20日前完成研究生入住方案,并将新生宿舍安排送研工部和各学院;将新生宿舍号、名单及收费标准送财务处。

(2)9月8日前完成新生宿舍家具配备、设施检修、卫生保洁工作。

(3)做好新生报到期间钥匙发放工作及学生公寓楼值班工作。

4.校园管理中心

负责人:荆 林

工作职责:

(1)9月11日上午12时前在南校区秀山活动中心摆放桌子、凳子40套。

(2)新生报到期间对主要路线干道进行洒水、保洁。

5.商贸超市

负责人:徐新明

工作职责:在接待点安排超市供应学生生活用品。

6.饮食服务中心

负责人:卿明华

工作职责:做好学生餐饮供应工作,适当延长餐饮供应时间。

7.中心区服务中心

负责人:马晓丽

工作职责:

(1)9月11日对南校区秀山活动中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清扫,新生报到期间安排专人对接待现场进行卫生保洁。

(2)新生报到期间9月12日―13日开放中心区喷泉。

(3)研究生开学典礼会场暂定南校区体育馆,做好新生开学典礼会场布置工作。

8.动力服务中心

负责人:穆新社

工作职责:新生报到期间适当延长开水供应和浴室开放时间,保证新生生活用水和洗浴。

9. 绿化中心

负责人:谢瑞石

工作职责:做好校园绿化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新生接待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展现学校及后勤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中心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加强协作配合,避免发生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现象发生。综合办公室、质量监督科要做好协调和检查工作,杜绝一切漏洞和隐患,确保新生接待各项后勤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方案

***子洲视察调研期间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接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定于***年***月***日来***调研第四季度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措施落实情况,并就有有关问题进行调研。为做好***在***视察调研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精神,特制订《***子洲视察调研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筹办组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子洲视察调研期间餐饮服务食品保障体系,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会议期间各党代表的饮食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子洲视察调研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总责,食品药品稽查队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各接待宾馆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长: 张存锋 副组长:柴俊岗

成员:姜海峰

钟宇

三、工作方法步骤

1、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对接待宾馆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笔录。并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接待宾馆要按照要求,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

2、对接待宾馆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接待主管单位报告;对于存在问题特别严重的、不予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难以保障食品安全的,建议主办单位取消其接待资格,并依法查处。

3、活动期间对各指定接待宾馆分别派驻食品安全监督员实行驻点全程监督。食品安全监督员应提前进入酒店,对酒店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督促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一日三餐所有主副食品均应留样,数量不少于100g,并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4、做好供餐食谱的审查工作,做到未经过热加工的凉菜不用、不能当餐加工当餐供应的食品不用、易污染的食品不用,每餐必须按已审查食谱进行复核。对所有原料、成品、半成品逐一检查“三证”(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畜禽、肉类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证明,做到货证相符。不得供应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5、食品安全监督员应详细了解每道菜肴制作原料、制作过程(工艺)、制作时间、制作责任人、制作地点、暂存位置、出菜时间、供餐方式,并实施监督。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会议承办单位和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报告。

6、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问题。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员一旦发生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按规定及时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卫生行政部门和接待主管单位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娄勤俭省长在子洲视察调研期间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保障工作结束后,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人员对保障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书面小结,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第四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方案

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精神,特制订《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筹办组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保障体系,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会议期间各党代表的饮食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总责,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各接待宾馆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方法步骤

1、按照《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要求,对接待

宾馆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笔录。并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接待宾馆要按照要求,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

2、对接待宾馆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会议主办单位报告;对于存在问题特别严重的、不予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难以保障食品安全的,建议主办单位取消其接待资格,并依法查处。

3、活动期间对各指定接待宾馆分别派驻食品安全监督员实行驻点全程监督。食品安全监督员应提前进入酒店,对酒店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督促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一日三餐所有主副食品均应留样,数量不少于100g,并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4、做好供餐食谱的审查工作,做到未经过热加工的凉菜不用、不能当餐加工当餐供应的食品不用、易污染的食品不用,每餐必须按已审查食谱进行复核。对所有原料、成品、半成品逐一检查“三证”(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畜禽、肉类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证明,做到货证相符。不得供应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5、食品安全监督员应详细了解每道菜肴制作原料、制

作过程(工艺)、制作时间、制作责任人、制作地点、暂存位置、出菜时间、供餐方式,并实施监督。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会议承办单位和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报告。

6、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问题。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员一旦发生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会议主办单位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会议期间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保障工作结束后,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人员对保障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书面小结,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关于印发休宁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我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结合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休宁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休宁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规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

(一)国家、省、市在我县举行的会议、检查、视察等活动;

(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县级领导机关举行的重要会议、接待、视察等活动;

(三)我县举办的节会、庆典等活动;

(四)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直部门、乡镇、社区举办的大型会议等活动;

(五)上级业务部门和县级领导机关及其办公室安排的活动;

(六)其他需要保障的活动。

第四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我县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药品监督所具体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监测和食品安全状况评估;负责收集、整理、上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组织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职责

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向承担餐饮服务的单位和食品安全保障部门提供重大活动的背景资料;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部门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所需的经费保障。

(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职责

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配合监督管理人员对主要餐饮食品实施48小时冷藏留样工作;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妥善保留采购票据等相关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的调查处置工作。

第六条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食谱、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餐时间、食品留样、自带食品和赞助食品等内容;

(二)对食品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三)实施食品安全计划监测和现场快速监测。 第七条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主要程序

(一)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7日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以下相关信息及资料,包括:重大活动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参加人数;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通讯方式;供餐单位名称、数量、地址、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参与活动人员驻地分布和餐饮情况;供餐单位、供餐形式、供餐地点及重要宴会、旅游活动、重大活动期间指定或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

(二)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通报主办单位予以确认,必要时报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

(三)县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应做好人员、物质、车辆、后勤等食品安全监管准备工作,必要时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四)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选派执法人员进驻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现场,实施具体保障工作。 第八条 重大活动前,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食品安全评估:

(一)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具备与重大活动就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

(三)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标准(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

(四)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检查和业务培训证明,档案记录完备;

(五)食品及原料供应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相关证件资料完备;

(六)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重大活动情况提出的其他条件。评估情况通报主办单位。

第九条 重大活动期间,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选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加工烹调过程、二次供水等实行全程或重点监督,加强关键控制环节和危险因素的监督监测,必要时对采购的重点原料、食品和饮用水进行采样检测,及时发现加工制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控制纠正措施。执法人员应携带食品快速监测箱,对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直接入口食品进行毒物监测,重点开展亚硝酸盐、农药残留、毒鼠药、有毒重金属的定性监测。检出可疑阳性样品应立即封存暂停使用,并将可疑样品送具有认证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定量检测。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餐饮服务单位应停止使用:

(一)食谱审查认定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

(二)卫生检验可疑阳性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

(三)未能出示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直接入口食品;

(四)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五)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

(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为应当禁止食用的食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一条 重大活动期间,发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时,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要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二)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加工和供餐活动;

(三)保留造成或者可能导致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调查取证,如实提供食品留样及相关证据和材料;

(五)依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立即整改。

如确定属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按照权限启动《休宁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对重大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县政府《休宁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重大活动期间,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应建立及时、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

第十三条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应做出书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及各种工作方案、责任书、文书等资料归档保管。

第十四条 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监测所需的工作条件、监督监测经费及重大活动期间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经费列入重大活动经费预算。重大活动食品安

全监督及检验、监测的各项收费标准依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食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济宁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案》(暂

行)的通知

——济食药监餐[2010]145号

发布作者:餐饮保化科 发布时间:

2010-09-19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县(市、区)卫生局:

《济宁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案》(暂行)已经局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济宁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案

(暂 行)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1.2 制定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济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具有特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及其他重大社会活动(以下简称重大活动)实施的专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上述适用范围以外的活动,主办单位或接待单位可委托食品药品稽查机构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技术服务。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监督的原则,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应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评价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依法履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2)属地管理。根据重大活动的范围、性质,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重大活动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调控。

(3)分级监管。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任务。

(4)监督与服务并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与活动主办单位和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沟通,给予技术指导,帮助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

2 组织领导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直接参与下级辖区内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要时,也可将直接管辖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定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各级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下,具体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 工作任务

根据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下达的任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对重大活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测和食品安全状况评估,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等事件的发生;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负责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4 职责分工

4.1 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

4.1.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需要成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领导机构,并下设具体工作部门。

4.1.2 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案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4.1.3 组织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对管辖的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监测和食品卫生状况评估;

4.1.4 负责组织对重大活动期间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

4.1.5 负责组织对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进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专项培训;

4.1.6 选派执法人员参加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4.1.7 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物资、车辆、通讯等保障工作; 4.1.8 督促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2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

4.1.1 根据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2.2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2.3 组织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对接待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监测和食品卫生状况评估;

4.2.4 负责收集、整理、上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

4.2.5 组织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4.2.6 选派执法人员参加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4.2.7 督促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2.8 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物资、车辆、通讯等保障工作。4.3 重大活动主办单位职责

4.3.1 依照《食品安全法》履行责任和义务,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和参与者身体健康。

4.3.2 向承担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安全保障部门提供重大活动的背景资料并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3.3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选择符合卫生规范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4.3.4 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协助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4.3.5 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部门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所需的经费保障。

4.4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职责

4.4.1 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责任。

4.4.2 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卫生操作规范。

4.4.3 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餐饮服务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参加工作。

4.3.4 配合监督管理人员对主要餐饮食品实施48小时冷藏留样工作。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擅自处理留样食品。

4.3.5 落实和整改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餐饮服务各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

4.3.6 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妥善保留采购票据等相关信息。

4.3.7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的调查处置工作。

5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

5.1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方式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分为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两种方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重大活动具体内容,确定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方式。

5.2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内容

5.2.1 重大活动全程食品安全监督主要包括:

(1)审查食谱、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

餐时间、食品中心温度、食品留样、自带食品和赞助食品等内容;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选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进驻重大活动现场,对食品生产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

(3)实施食品安全计划监测和现场食品安全快速监测。5.2.2 重大活动重点食品安全监督主要包括:

(1)审查食谱、食品采购、从业人员健康、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内容;

(2)根据重大活动规模、人数确定是否选派执法人员进驻重大活动现场;

(3)对食品生产加工制作重点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必要时进行食品安全监测。

5.3 工作程序 5.3.1 接受任务 5.3.1.1 登记备案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重大活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20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稽查机构通报以下相关信息及资料。

(1)重大活动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参加人数;(2)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通讯方式;

(3)接待单位名称、数量、地址、联系人及通讯方式;(4)参与活动人员驻地分布和餐饮情况;

(5)供餐单位、供餐形式、供餐地点及重要宴会、旅游活动、重大活动期间指定或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重大活动举办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确定对活动实施全程监督、重点监督或不予监督。

5.3.1.2 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告知主办单位予以确认。

根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召开专项会议,传达部署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任务。必要时召开重大活动接待单位负责人会议,提出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要求。

5.3.1.3 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应做好人员、物质、车辆、后勤等食品安全监管准备工作,必要时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1)人员准备。选派具有以下资格的人员参加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①经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证件的人员;

②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③能够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快速监测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等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④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工作岗位。

(2)物质准备。根据重大活动任务分别配备监督设备、现场监测设备、现场办公设备、通讯及交通设备,并做好突发事件所需的检测、采样、取证设备等准备工作。

(3)技术准备。包括各种执法文书、突发事件调查用表、采样器具及工具书等。

5.3.2 重大活动前

5.3.2.1 对接待单位进行食品安全评估

(1)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②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

③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标准(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卫生条件);

④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健康档案记录完备;

⑤食品及原料供应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相关证件资料完备;

⑥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重大活动情况提出的其他条件。

(2)对接待单位食品安全评估的方式包括食品安全资料审查和现场食品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接待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设立情况;

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布局设置、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③食品生产加工制作过程监督检查情况;

④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监测情况; ⑤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及健康状况; ⑥接待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监督意见; 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重大活动情况规定的其他内容。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评估工作结束后三日内撰写《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食品安全评估报告》并送交活动主办单位、接待单位签收。接待单位应依照监督意见内容进行整改,主办单位应当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对符合要求和经改进后达到要求的单位,同意其承担接待任务;对不符合要求和不能排除食物中毒隐患以及不具备接待能力的单位,应建议主办单位更换接待单位,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理。

5.3.2.2 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告知制度

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负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告知接待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提出有关监督意见,告知在重大活动期间食品

加工经营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卫生要求和其他责任,主办单位与接待单位应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

5.3.3 重大活动期间

(1)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由2名或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接待单位的食品加工烹调过程、二次供水等实行全程或重点监督。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所需的工作条件,提供相应的工作支持。

(2)执法人员应对重大活动期间供餐食谱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不得供应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对接待单位提供食谱以外的食品实行禁用,并及时向主办单位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执法人员要运用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的原理,认真做好餐饮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环节和危险因素的监督监测,重点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对采购的重点原料、食品和饮用水进行采样检测,及时发现加工制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控制纠正措施。同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对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接待单位负责人及主办单位反馈,主办单位应督促接待单位立即改进。

(4)重大活动期间执法人员应携带食品快速毒物监测箱,对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直接入口食品进行快速毒物

监测。重点开展亚硝酸盐、农药残留、毒鼠药、有毒重金属的定性监测。检出可疑阳性样品应立即封存暂停使用,并将可疑样品送具有认证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定量检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接待单位应停止使用: ①食谱审查认定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 ②卫生检验可疑阳性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

③未能出示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直接入口食品; ④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⑤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

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预防食物中毒而规定禁止食用的食品;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6)重大活动期间执法人员应及时了解参加重大活动人员的身体状况,对疑似食物中毒等重大问题,应立即向主办单位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查及控制措施。

(7)执法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日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并按规定要求上报。

5.3.4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应做出书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及各种工作方案、责任书、文书、汇报材料等资料汇总归档保管。

5.4 应急处理

5.4.1 发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时,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应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报告并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抢救治疗病人;(2)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加工和供餐活动;

(3)保留造成或者可能导致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调查取证,如实提供食品留样及相关证据和材料;

(5)依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立即整改。5.4.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参照《济宁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处理的要求,对可疑中毒或污染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卫生学调查,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4.3 如确定属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按照权限启动《济宁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 信息沟通

6.1 重大活动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活动主办单位、活动接待单位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

6.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监测结果、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同级人民政

府报告,同时告知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涉及保密内容的应遵守有关规定。

6.3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管辖区域内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包括接待单位资质、条件设施、安全标准、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培训等内容。

7 经费保障

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监测所需的工作条件、监督监测经费及重大活动期间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经费列入重大活动经费预算。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及检验、监测的各项收费标准依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收费标准执行。食品安全监督和技术人员补助费同医护人员。

主题词:食品安全 重大活动 方案 通知

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陈颖副市长、丁冲副秘

书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

应急办,市食安委办公室。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9月17日印发

第五篇:最新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确保礼堂大型活动的现场安全,并依据对现场的考察、提供资料等,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仅限于本次活动的安保活动使用,非必要人员不得阅览该方案。

一、场地安保工作

1、安保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

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

2、领导小组职责:

本次活动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现场调度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负责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协调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控制、人员救治以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安保工作责任,把本次礼堂活动安保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人员保证礼堂活动期间的通讯畅通。

(二)安保区域划分

根据会场需要以及场地规划,会场场地共划分为展览区、观众区、出入口、安全通道、场地周边等五个区域(见附件:会场疏散示意图)

(三)安保人员及标志

1、安全工作人员数量:共24人,除承办方工作人员外另配专业安保人员11人。

2、安全工作人员职责:

(1)领导小组:对与活动有关的安保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在会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将会场情况及时向相关单位反映,并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安全工作人员处理会场情况。

(2)专业安保人员:负责整个会场安保区域的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定时巡逻,突发事件处理、人员疏散等安全保卫工作。

(3)承办方工作人员:出入口安全检查,维护会场活动秩序,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配合专业安保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安全工作人员识别标志

安全工作人员统一服饰;承办方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作证件。

(四)安保力量部署

1、展览区;安保(专业安保人员2人)。

2、观众区;安保(专业安保人员4人)。

3、出入口及安全通道;安保(专业安保人员2人,及承办方工作人员)。

4、会场巡逻安保;(专业安保人员2人,安全工作人员6人)。

5、应急备勤;(安全工作人员及承办方工作人员)。

二、入场人员票证查验及安全检查措施

1、入场人员票证检查方案:

检票员:(1人)检查观众入场证件。

安保人员:(3人)负责维护入口检票秩序,引导入场人员通过安检门。活动开始前封闭入口,留下2名安保人员看守,其余人员加入场内安全巡逻工作中,及时发现并制止影响观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安全行为。

三、消防安全措施

1、活动开始前,由领导小组带队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检查,包括消防栓方位、配备灭火器的检查,在使用上是否进入良好状态,对灯光,音响设备要认真,细致的检查,不许出现消防隐患和漏洞,确保消防安全。

2、活动前一天组织安全事项会议,事先讲解安保人员发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出口、灭火器位臵图。

3、现场摆放安全出口及会场内区位疏散示意图(见附件:会场消防疏散示意图)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处理:

1、组织架构:总负责人:总指挥:现场指挥协调:

2、工作职责:

1、及时上报现场情况至相关单位,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现场突发事件处理的事务。

2、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臵安全管理事项;

3、因工作失职而导致不良后果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

a、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甚至堵路、占据重要活动场所等群体性的事件;

b、因停电、停演、停展等突发情况引起不明真相的观众起哄,甚至发生打、砸、烧、抢等群体性闹事事件;

c、现场群众争吵、斗殴、挤踏等事件;

d、发生建筑物或临时建筑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件;

e、恐暴分子制造的爆炸、枪击、绑架、施放毒气、胁持人质及其他恐怖破坏活动等。

2、处理措施:

a、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甚至堵路、占据重要活动场所等事件时,在第一时间向辖区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在活动场所周围发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事件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同时,采取劝说、警告等方法,配合有关部门尽力将其劝离现场;在活动现场进出主要路段发生堵路时,配合警方进行处理;静坐人员占据重要活动场所影响活动进行时,要迅速劝导静坐人员尽快离开现场。

b、因停电、停演、停展等突发情况引起不明真相的观众起哄甚至发生打、砸、烧、抢等事件时,在第一时间向辖区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立即组织现场保安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打、砸、烧、抢等行为,并做好现场取证工作;

二、稳定群众情绪,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及时组织现场群众有序疏散,防止因过度拥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三、协助卫生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

四、防止现场发生骚乱;

五、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取证。

c、现场群众争吵、斗殴等事件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向辖区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组织现场安保人员及时制止争吵、斗殴行为;

二、迅速将当事人带离现场,移交最近治安亭等候警方到来;

三、协助警方进行调查取证;

d、发生建筑或临时建筑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时,在第一时间向辖区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出现全场骚乱。配合公安机关立即组织力量撤离观众,救护伤员,并将现场情况报告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调动应急处臵力量,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控制、救护、调查取证等工作。出入口的安全工作人员要严密控制,保证通道畅通。

e、如遇恐暴分子在会场现场或周围制造的爆炸、枪击、绑架、施放毒气、胁持人质以及其他恐怖破坏活动,在第一时间向辖区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稳定观众情绪,防止出现全场骚乱;

二、是立即封锁会场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缉拿犯罪分子;

三、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力量疏导观众,有序撤离现场至安全地带,并组织救护伤员;

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护、调查取证等工作;

五、严控各出入口,保证通道畅通,同时防止犯罪分子逃离;六配合交警大队对外围道路进行临时交通管制,保证现场的车辆尽快有序离场。

f、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理应优先考虑现场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有必要,在上报相关单位后,应及时组织现场群众有序疏散。

(一)在爆炸事件发生后:

1、安保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市急救中心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现场医疗处臵人员到位。

2、安保人员:就近疏散人员。指定专人到路口引导120急救车到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在进行救护时,要注意尽量减少对现场的破坏。

3、广播人员:协助应急指挥部,稳定现场观众情绪,指示现场观众按紧急出口路线逃生。

4、对重点救护区:加派人员疏导,服从应急指挥部的调度,衔接好和现场救护人员的工作,对困在活动现场内无法转移的人员迅速和消防队及公安部门报告。

(二)发生火情、火灾预案:(联系人:)

1、安保人员:发生火情时,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如果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情。疏散时应利用广播告诉现场观众不要惊慌,保持冷静,听从现场安保员的指挥。按照疏散路线,有秩序的迅速向会场外疏散。

2、安保人员:发现大范围构成威胁的火势,应立即报警,同时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现场消防官兵进行组织灭火。安保工作协调组开始指挥调度安保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救火灾,启动广播系统,广播员配合指挥部作现场调度工作。

3、安全工作人员等,按疏散标志对现场群众进行有序引导、疏散,防止由于观众摔倒导致踩踏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人员和观众冲突预案:(联系人:)当安保人员在执勤中与观众发生争执时,安全协调组要按照其工作职责,耐心冷静规劝观众,妥善处臵,避免冲突,扩大事态。对个别不听劝阻的,出现哄闹、滋事等治安事件要强行带离现场,交公安机关审查处理,以保证活动顺利安全。

(四)现场急救:(联系人:)

当参赛人员及观众发生中暑及受伤事件时,现场工作安保人员应及时疏散人群联系现场急救医生进行救急并安排到现场急救车内。

(五)反恐防暴:(联系人:)

(1).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迅速疏散可疑爆炸物附近人员及易燃爆物品,严禁群众围观。

(2).初步调查、分析可疑爆炸物品来源,了解可疑爆炸物品进入时间、方式、并向第一发现人或知情人了解有关情况。

(3).对可疑爆炸物品实施远距离监控,注意发现周围有无形迹可疑的人员,并注意观察可疑人员形迹。

第六篇:最新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加强委内部治安保卫管理,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一、治安保卫任务

1、治安保卫工作是机关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专人负责、分级管理。依靠全体工作人员,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落实措施。

2、委办公室是实施本制度的职能部门,对机关内各处室执行本制度的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3、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是治安保卫工作职责人,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处室实施,将治安保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制中,教育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4、委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主要任务:

⑴贯彻执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⑵开展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动员和依靠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内部治安管理,开展群防群治,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⑶认真落实“四防”的各项具体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四防”工作中的隐患。

⑷参加当地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治安联防活动;用心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⑸维护机关内部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负责机关内部各种临时工的治安管理。

二、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好机关治安保卫“创安”活动工作计划,并与部门岗位目标职责制挂钩考核,与机关其他工作同计划、同检查、同总结。

2、健全机关保卫组织,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通讯器材,创造必要的运作条件。

3、组织机关各处室,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搞好内部综合治理。

4、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研究处置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

三、治安保卫工作措施

1、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本委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使之有章可循,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2、加强值班,严格执行门卫出入登记制度,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3、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原则,正确确定委机关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和消防重点保卫目标,年初签订目标管理职责书,实行每季一次的定期检查、年终奖罚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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