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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贫困学生活动方案

2023-01-11 23:12:01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资助贫困学生活动方案》,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资助贫困学生活动方案》。

第一篇:资助贫困学生方案

为了巩固“普九”成果,不让学生因贫困而流失。根据全省基础教育会议精神,为确保国家“两免一补”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全面推进我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救助工程,建立健全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救助工作体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贫困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组长:肖三寿

副组长:邹北海

组员:陈金莲、陈林、伍青梅、伍黎明、肖跃军、周祝田

(二)具体职责

1、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指导全校“两免一补”工作开展实施。

2、副组长负责救助生名单的审核落实。

3、陈林负责救助款项的发放。陈金莲负责建立健全救助款专帐及资料保存。

4、其他组员负责监督、确保救助款发放及时到位,救助生是真正的困难生,不搞人情关系。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党支部、教导室领导、少先队辅导员及班主任负责监督,副校长、总务、出纳负责实施。

(二)强化宣传

积极、主动、开拓性地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板报、公示等在全校师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两免一补”宣传工作,增强透明度,形成全社会关注贫困学生、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救助工作

1、做好“两免”工作。切实按照国家政策,全部免除学生的学杂费,全部免除学生的课本费。

2、搞好“一补”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数,做好各项救助工作。一是落实救助生名单,首先由学生及家长提出申请并填报贫困生申请表,再由村委会推荐,并由村主任签章后交学校审核。二是要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造补助生活费学生名册,并把救助生名单录入电脑,使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可以查阅,增加透明度。三是要把下拨的救助款,及时如数的发放给学生。

第二篇:爱心助学活动方案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一、指导思想

“金秋助学”活动是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二、资助对象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四、资金来源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五、时间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xx年8月15日。

第三篇:资助贫困学生方案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案,是实现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环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中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服务学生、服务院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认定时间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一年级新生于每年的10月上旬进行认定,二、三、四年级学生于每年6月初进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进行认定。

二、认定比例

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

三、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标准分为特别困难(简称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1、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2、能勉强支付个人学习费用,但无力支付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3、能支付全部个人学习基本费用及部分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四、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救助档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或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受灾证明等),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2、资格审查

(1)班级评议

各班班委会和部分学生代表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评议。

(2)班主任谈话

由班主任依据本班学生的申请材料与申请学生进行谈话,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贫困类型。

(3)学院审核

学院党委、团委审核学院所有经济困难学生,并确定申请学生的贫困类型。

3、公示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在学生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

4、建立信息库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汇总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批,确认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同时将确定的贫困生名单和类型反馈各学院。

5、信息反馈

(1)学生监督本学院的贫困学生是否确实符合贫困学生条件;是否真实享受到需要的资助金额。

(2)被列入经济困难学生后,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反馈受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在班级范围享受到的资助与实际的困难程度是否相符。

五、贫困生的资助

1、资助政策

学校的资助类型包括奖、助、贷、勤、借、补,通过运用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政策性减免学费来资助学费,通过其他方式来资助生活费,通过技能培训、实践服务和其他物质经济帮助为学生提供成长发展援助。

2、资助方式

在低年级贫困学生中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如助学金、困难补助),针对高年级贫困学生配合提供有偿资助(勤工助学等),针对成绩优秀的可以进行奖励资助(奖学金、奖励性贷学金)。

3、资助信息发布

上下半年各集中发布一次资助信息,方便学院和学生进行集中申报。

4、资助效果

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均能获得一定的物质经济帮助,同一级的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类型与获得的资助额度能够对应。

六、贫困生的跟踪与动态管理

1、跟踪调查贫困生餐卡消费额度;

从贫困学生的餐卡消费次数、消费的稳定性和消费金额和普通同学的比较。检查是否存在经济困难学生用餐金额消费偏高,了解具体原因。

2、观察贫困生日常生活消费结构和状况

通过和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同学、寝室同学的咨询,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生活开支和消费模式。

3、班主任、辅导员谈话

班主任和辅导员每学期与所带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一对一谈话至少一次,每次至少在30分钟以上。

4、学生资助中心将不定期对取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调研和回访。

学生资助中心各位老师利用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回访调查,一方面了解学生的具体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更好服务提供帮助。

七、贫困生信息库的加入与退出

1、临时性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而没有学习、生活费用压力时,可申请退出贫困生信息库。

2、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学生,经调查属实,从贫困生信息库中删除。

3、当已退出贫困生信息库的学生再次面临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时,可申请加入贫困生信息库。

第四篇: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方案

一、背景:

进入90年代后,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大学收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普通高校的“并轨”,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和成本补偿制度,大学学杂费大幅度提高,越来越多的贫困学生难以凭借自身经济实力负担高昂的教育费用。高校扩招以来,高等教育收费逐年增加,助学贷款逐渐成为贫困学生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但从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来看,截至x4年3月底,全国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累计已达到188.6万人,申请的金额累计达到140.4亿元。而已经获得贷款的学生是85.5万人,已经发放的贷款金额是69.5亿元。实际获批的人数和金额都没有超过申请总量的50%。

二、活动名称:

x年x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放飞希望”---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

三|活动目的:

放飞希望是x科技大学政法学院发起并组织实施的 一项以特困大学生为帮助对象的社会公益活动,该项目的目的是克服助学贷款政策的内在缺陷,把对贫困生的资助与其他助学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搞好贫困生工作。

四、活动时间:

x年11月11日------x年12月11日

四、组织单位:

发起组织单位:x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协办单位:包头晚报

爱心支持单位:钢、华联超市、xx大楼超市、xx大厦

五、资助对象条件:

(一)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二)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

(三)父母双双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四)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五)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危机的学生;

(六)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七)来自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八)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困的学生。

六、活动内容:

活动(一)“放飞希望”贫困大学生事迹报告会的计划

由文哲民小组负责

(1) 活动主题: 展示在校贫困大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面貌

(2) 活动流程:

1、在各高校联系特困生,并按照要求选择合适的对象(成绩、品德`经济条件以及平常的表现)

2、在合适的对象中选择愿意参加此次活动者,初步确定好人数

3、正式确定特困生名单,邀请各个特困生演讲,请各个特困生写好演讲稿,要求:真实、感人、有震撼力和号召力,交由各校团委审核并给出修改意见

(3)事迹报告会的举行:

1. 在x科技大学 政法学院模拟法庭进行一场优秀特困生事迹报告会。

2.在每人演讲会现场准备好四个募捐箱,分别放置在报告会地点的门口和讲台,每个地方放两个,,每两个募捐箱安排一名义工,另设两个流动募捐箱在场内流动筹款。

3.贫困大学生在演讲过程中可以同时募捐 ,并安排两个募捐进行流动募捐。

4. 在贫困大学生演讲会完毕后可安排集体募捐,分别在演讲台,出口安置募捐箱。

第五篇: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方案

现在是20xx年8月11日上午,根据政协委员爱心互助协会会议章程,现将20xx年度爱心互助协会救助贫困大学生工作计划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救助对象名额、金额:

初步拟定20xx年救助对象为30人。按照每人年救助4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二、救助大学生必须具备的条件:

主要救助家庭贫困(指家庭年生活水平在本地年平均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家庭),政治思想好、道德素养好、学习成绩好的大学生。应优先考虑社会孤儿、农村低保户、农村纯女困难户和特困户。爱助贫困大学生家庭贫困情况和录取院校是否正规属于合格院校,需要提交县资助贫困大学生领导小组中心网络验证。

三、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

根据主席办公会议安排,20xx年救助贫困大学生名额按照政协乡镇联络组和县直活动组组织申报,每一个联络处或活动组推荐申报1名贫困大学生。时间从现在起至8月10日。

2、填写表格:

根据推荐名单,由联络处和活动组在20xx年7月20日至8月10日前组织贫困大学生填写好救助表格,与大学生本人身份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起报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

3、核实对象:

根据联络处和活动组申报的名单和填写的表格,由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对每名救助对象进行实地审查核实,主要审核救助对象家庭贫困程度和学生个人表现、道德素养。时间从8月10日至22日。23日提交县贫困资助中心网络验证。县资助贫困大学生中心网络验证不合格的大学生取消救助,不再补充。

4、协会初审:

根据联络处和活动组推荐申报的名额,由爱心协会组织会长办公会议进行审查核定,提出审核意见报请主席办公会议决定。

5、主席会议审定:

根据协会办公会议初审意见,主席办公会议决定救助贫困大学生终审名单。

四、组织发放:

初步定于20xx年8月25日组织受救助的贫困大学生集中发放求助资金,每人4000元。并录像存档。

五、跟踪管理:

对20xx年度受救助的贫困大学生,爱心协会将加强跟踪管理并建立受助贫困大学生管理档案,让爱助贫困大学生健康成长。服务社会,回报家乡。

第六篇:资助贫困学生方案

为切实做好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当涂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一、资助范围:

县教育局计划内录取的在籍学生(不含择校生、高三复习生)。

二、资助条件: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己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

3、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学生。

5、文件规定除以上四个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况导致的家贫学生。

三、资助程序:

1、在学校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班主任按学生申请和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并结合学生在校思想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情况和分配各额,做初步评审后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

3、政教处复核,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布栏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有关表格,建立档案资料。

4、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资助内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的学杂费视情况予以一定的减免,具体为:单下岗300~400元;双下岗400~500元;单方亡500~600元;双方亡600~850元。

2、中央彩票公益助学。根据当涂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认真做好彩票公益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特困学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每年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对我校的学生实施资助。

3、马鞍山市慈善助学。马鞍山市慈善总会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按照马鞍山市慈善总会的安排对学生进行资助。

4、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希望之星”慈善助学。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元的助学款。受助人名单一经确定,只要保持受助条件,基金会将资助其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即每年获得1000元助学款)。

5、各级政府,人民团体,慈善协会,各热心教育的公司企业等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以及其他。

五、资助款的管理与发放:

1、学校对上级拨附的资金设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到帐后,由学校政教处依照批文,印制学生资助金发放表,报校长审批后,交学校财务室,学生凭有效证件在财务室签字领取,并将领款表复印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原件存学校财务专帐。

2、各年级、各班要对受资助学生款的使用给予必要的指导,凡发现乱花费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以后不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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