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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广泛宣传中消协主题年活动,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普及,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按照郑州市消费者协会统一安排部署,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定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面组织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20xx年3月19日。
三、主办单位
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大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纪念活动由大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总牵头。
四、纪念活动内容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程立森
副组长:许跃东
成 员:消委会、12315台、行政执法股、监察室、办公室、检查大队、法制股、商广股、人教股、市管股、各工商所及有关人员。
2、组织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
3、在县电视台、城关东街口、建行、冠超市、文化广场、电力公司大楼的电子大屏幕播放宣传口号、视频等广泛深入开展新《消法》、《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4、现场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5、组织各工商所、消委分会开展“维护消费环境,共建美好大田DD消费维权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五、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
1、3月13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在城区时代广场设立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及举报工作台,消委会及315台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咨询、投诉、举报事宜及开展现场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辨别知识讲授活动和新《消法》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消委会,12315台、检查大队、法制股、执法股、市管股、办公室、人教股。
2、其他消委会各成员参加单位按各自职责,重点做好商品真伪鉴别指导、咨询、宣传以及和本单位有关的举报、申诉、求助的受理工作;
3、在县电视台开设“消费维权”专栏,对新《消法》解读;在城关东街口、大建行、时代广场、文化广场、冠超市、电力大楼电子屏幕连续播放消费维权小常识等。
责任单位:消委会,12315台、法制股、商广股、办公室、人教股。
4、组织各工商所、消委分会开展“维护消费环境,共建美好大田――消费维权进乡村”活动;
责任单位:各工商所、消委分会、办公室。
5.3月13日上午现场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责任单位:消委会,办公室、监察室、商广股、市管股、执法股、检查大队。
6、现场新闻跟踪报道及协调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教股。
六、认真做好值班备勤
“315”活动期间,县局315台、各工商所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工作,认真抓好“315”晚会现场转办的各类投诉、举报的调处工作,做到快速应诉,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并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报告工作。
七、认真抓好落实,总结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此次活动,并将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包括文字及照片等),于3月18 日前报县局办公室及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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