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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游览区导游词简短

2023-09-02 11:09:27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黄河游览区导游词简短》,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黄河游览区导游词简短》。

第一篇:简短的导游词

尊敬的各位游客:

我们将要游览的是九寨沟。九寨沟是几条神奇的山沟,由于周围散布九个藏族村寨,所以人们称它为九寨沟。它是我国重点保护单位,已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游览时请大家自觉保持它的清洁。

我们首先来到孔雀湖,孔雀湖里的鱼很多,它们都是寒带鱼,生活在极其寒冷的水中。

我们现在来到了五彩池。看,五彩池多美啊!五彩池底下有五颜六色的石头,所以表面看水的颜色就成了五彩的。

现在我们来到了熊猫海,熊猫海的面积有9万平方米,由于以前这里经常有熊猫出没,所以人们称它为熊猫海。

再往前走就是珍珠泉大瀑布,西游记中有一幅画面是孙悟空牵着马唐僧坐在马上就是从珍珠泉大瀑布拍的。

九寨沟到处是漂亮的景色,我说也说不尽,请你们慢慢游赏吧!

第二篇:黄河导游词

大叫好我叫高瑞鑫,大家就叫我高导吧!是导游得到可不是捣乱的捣,很荣幸与大家见面!接下来就有我来向大家介绍黄河壶口瀑布!

黄河壶口瀑布位于吉县城西45公里,距临汾市165公里处的晋陕峡谷黄河河床中,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瀑布,因其气势雄浑而享誉中外。

壶口瀑布,是由于黄河流至壶口一带,两岸苍山夹峙,把黄河水约束在狭窄的黄河峡谷中,河水聚拢,收束为一股,奔腾呼啸,跃入深潭,溅起浪涛翻滚,形似巨壶内黄水沸腾。巨大的浪涛,在形成的落差注入谷底后,激起一团团水雾烟云,景色分外奇丽。站在河边观瀑,游人莫不唱起“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这威武雄壮的声。

壶口瀑布的'宽度随季节变化而变化。通常情况是,宽度在30米左右,汛期可扩展到50米上下,瀑布落差在20-30米之间。

瀑布下方,在连接山西、陕西的七郎窝大桥,瀑布与大桥相映,形成一道诱人景观。近年来,壶口瀑布已成为中华壮士“飞黄”的圣地,继柯受良驾汽车飞黄成功后,朱朝晖又成功地驾驶摩托车在这里飞越黄河。

关于壶口瀑布,民间有众多传说。其中流传最广的,是禹凿孟门。相传尧舜时期,黄河水流到壶口,因受孟门山堵阻,平阳一带常遭严重。尧派鲧治水未成,禹去治水。禹仔细了解了壶口至龙门的地形,决定采取疏通河道的方法来治理洪水。孟门山在龙门之北,治水便从孟门山开始。

现在可以活动,请大家注意安全,现在又我想大家介绍几项安全事项1、不要跨过警戒线!2、参观游览请注意安全,小心突涨水或凌汛。3、请您在计划的安全区域内参观游览,安全人员的指挥。一个小时后就在这里,希望大家旅途愉快!

第三篇:黄河导游词

各位旅客朋友们:

大家好!

凝聚艺术家心血和智慧的著名城雕“黄河母亲”,在其著作权人毫不知情、也未许可的情况下,忽然在陕西省合阳县被人粗俗复制,且以获利为目的进行公开展览……

我国著名雕塑家何鄂女士在仔细观看了复制品照片、音像资料后愤怒了。它完全模仿、抄袭了原作,而且手法粗劣,歪曲、丑化了原作人物形象与精神内涵。她认为,这是对雕塑艺术的亵渎和诬蔑,是对知识产权的严重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黄河母亲”雕像原创人何鄂女士认为,复制品严重侵犯了其对“黄河母亲”雕塑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展览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署名权。

据此,“黄河母亲”著作权人何鄂于20xx年12月7日向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复制“黄河母亲”雕像的合阳县洽川风景区旅游船运中心和该复制品创建人卢忠敏,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展出并销毁伪作“黄河母亲”雕像;在国家级及陕西、甘肃两省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损失105万元。

20xx年3月17日,此案在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原告何鄂因忙于创作未到庭,由其委托的羿克、杨卓两位律师全权代理。

羿克律师在庭审中说,坐落在兰州市滨河中路黄河南岸的“黄河母亲”雕像,创作于1984年,作者署名为何鄂,并且该作品已在甘肃省版权局登记,载明著作权归原告何鄂。律师在法庭上出示了“黄河母亲”原作照片及《作品登记证》。继而进一步陈述到,被告卢忠敏于20xx年9月建立在洽川风景区的“黄河母亲”是对原告创作的坐落在兰州的“黄河母亲”的抄袭和非法复制。

羿克律师出示了被告“黄河母亲”与原告“黄河母亲”雕像的`大幅照片,指出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具有实质相似性。具体表现:一、两者在表现主题上完全一致,都是以母亲形象表现黄河,以母亲与小男孩表现黄河与中华儿女的养育关系;二、两者构图完全一致,人物姿态都是横卧式,母亲动作都是右臂前曲,支撑身体,面向右;小男孩都是自左向右,面朝前方。三、表现手法完全一致,人物头部、四肢等所处位置相同,如小男孩头部都是位于正面观中分线偏右,水纹及各位置比例完全相同。四、处理手法一致。如都有长发、衣纹、水纹及两层台、纪念石碑等。

羿克律师说:“从具体点来看有18处相似。这两件雕像除被告作品的人物表情,五官协调性,体态等方面表现手法粗劣低俗、形象丑陋外几乎是完全相同的,连大小比例都相同。被告以粗俗的手法歪曲丑化了原告作品,极大地损害了原告作品的艺术形象。”

被告用如此粗俗低劣的手法模仿、抄袭原告“黄河母亲”,且以创收获利为目的,将一个享誉海内外,为社会提供艺术享受的城雕作品,变成了一个低劣的赚钱工具,这不仅是对原告何鄂女士的巨大精神侵害,更是对雕塑艺术的亵渎和诬蔑?被告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赔偿原告105万元损失费。

被告卢忠敏,陕西省合阳县洽川镇夏阳村农民。他在答辩中说,用水泥沙子建造在风景区黄河心洲上的“黄河母亲”雕像,是根据禹母、周文王母等四圣母典故构思创造出来的,并起名为“黄河母亲”,天知道兰州还有一个“黄河母亲”。他强调农民文化低,不懂法,并说“雕像虽难看,但儿不嫌母丑”。

法庭上,被告卢忠敏出示了当初建造“黄河母亲”的4张设计草图。但原告看后认为这四张草图并非去年绘制,它不陈旧,而是非常干净,有明显新画的墨迹。法庭也未予以认定。

法庭调查中,被告承认他建造的这个雕像没有政府部门核发的证书,更无当地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证书。他本人也不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只是投资13万多人民币就把“黄河母亲”建造起来了。

法庭还出示了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给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信函和西安美术学院雕塑系的认定意见,这两份材料证明了被告的雕像及其构思、构图均与原告的雷同,并指出两者构思、表现手法、处理手法的一致性。

被告对此没有疑义,在法庭调解阶段,被告卢忠敏承认侵权,同意销毁复制品、公开道歉,但称无钱赔偿。法官宣布调解无效,宣判日期另行通知。

兰州市作为全国24个专利试点城市之一,一贯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得知“黄河母亲”雕像被粗俗复制后,兰州市知识产权局领导即主动上门找原创作者何鄂女士了解情况,提出对其作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一审判决被告赔偿12.9万元

今年3月初,兰州市知识产权局将这一侵犯著作权案,上报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还向陕西省知识产权局作了通报,请求关注此案。3月17日,该案在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领导驱车700多公里旁听了案件审理。

4月19日,“黄河母亲”雕塑原创作者何鄂向兰州市知识产权局表示,她认为陕西渭南中院对此案的判决极不公平,没有真正体现出法律对知识产权应有的保护力度,她坚决表示要上诉。

“黄河母亲”雕塑侵权案,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17日作出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卢忠敏建造在合阳洽川风景区的“黄河母亲”雕塑,歪曲、丑化了原作的人物形象,构成对原告作品的侵权。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展出并销毁,在甘肃、陕西两省的省级报刊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因其侵权行为而给原告造成的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失1万元,其他费用1.9万元,共计12.9万元。

何鄂说:“当地法院以被告非法经营未建立会计帐务帐册、其获利情况无法计算为由,对我的律师提供的被告78万元之多的非法收入证据不予采信,我感到不可理解。”

何鄂在西安的全权代理律师羿克在电话中对笔者说,何鄂打这场官司,并不是为了钱,而是捍卫艺术家的合法权益。这桩案子不同于一般的侵权案,它现在已经引起了海内外广泛关注,影响非常大。目前,此案已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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