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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路下穿南林高速立交桥及道路工程
项目扬尘治理承诺书
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建〔2016〕52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为确保工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效果,特签订本承诺书,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认真履行。
一、建设单位责任
(一)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第一责任人,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起主导作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在组织工程招标时,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竞价范围,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
(三)负责对施工单位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冲洗上路管理工作。选用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单位运输土方、渣土。 (四)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
(五)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到位。
(六)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检查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
二、监理单位责任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理工作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细则及监理日志中。
(三)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坚决制止,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单位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承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扬尘防治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一、严格按照住建系统扬尘治理操作手册落实“6”个100%扬尘防治情况 “6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达标率100%、裸露土方覆盖率100%、出入车辆冲洗率100%、主干道硬化率100%、设置扬尘监督牌率100%、拆除工程洒水压尘率100%
二、施工现场严格按照住建系统扬尘治理操作手册管理到位
(1)围挡高度2.5米,围挡底部设溢尘座,围挡外1米内保持清洁,围挡每隔4米设置一个喷头,每隔一小时喷一次;
(2)大门口设置冲洗台,车辆出入必须全车冲洗干净,冲洗台到门外主干道铺设土工布;
(3)施工现场硬化或绿化率要达到100%;
(4)工地门口必须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规格3米*1.5米,内容包括监督牌、明白卡、承诺书,蓝底白字;
(5)视频监控:工地必须设置PM2.5、PM10扬尘在线监测仪和扬尘监控,保持信号畅通,并接入市住建局扬尘监督平台;
(6)工地塔吊必须安装高空喷淋,每隔一小时喷一次; (7)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严禁焚烧塑料、废料等材料;
(8)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理不出去,严密覆盖,覆盖必须采用六针防尘网;施工现场不得裸露黄土,均要用六针防尘网覆盖;
(9)渣土车必须采用密闭运输、覆盖完整、干净上路;渣土车必须使用行政执法局注册正规的车辆;
(10)施工过程中的楼层干一层,清理一层,确保无尘,施工现场扫地采用拖布式,或在竹扫把上加绑布条,扫前先洒水,扫时慢慢扫;
(11)施工现场必须有切割房,所有切割作业必须在室内进行;
(12)土石方作业雾炮相随,湿法作业。
三、“四级主管”培训合格率必须达到98% “四级主管”即:一级是企业法人,二级是分管生产的主管领导,三级是项目经理,四级是现场监督员。
四、做好三件事
“做好三件事”即一是施工工地健全监控平台,将工地的各项信息直接上传到全市统一的云平台,实行实时监控。二是施工工地全部架设公示牌,上面写有当天的天气质量情况,工地是否合格,是否被允许施工,以及请全市人民监督等内容。三是施工工地使用装配式围挡或实体围挡。
五、做好三查
“做好三查”即:一是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和拨付情况,二是网格化管理的落实情况,三是农民工工资是否足额兑付到位。
六、“一票否决”
“一票否决”即:全市所有的施工工地,第一次被省市督导组发现通报的,停工整改3个月;第二次被发现通报的,停工整改6个月;第三次被通报的,停工整改9个月。
四、附则
(一)本责任书有效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二)本责任书一式五份,市(县区)监督机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份。
(三) 如未按照以上承诺施工或因大气污染问题被市住建局或市蓝天工程下达整改通知单、群众举报,我项目部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下达的责令停工整改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进行的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责 任 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公章) 责 任 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公章) 责 任 人:
联系电话:
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责 任 人:
扬尘污染控制承诺书
扬尘治理发言稿
扬尘治理工作计划
扬尘治理工作汇报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承诺书 (项目)位于 (地址),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为严控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省城环境质量,2016年,我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特向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第 执法大队作出以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
1、把扬尘污染治理做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明确扬尘整治责任。
2、为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扬尘综合整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元及时拨付,并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4、按照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保证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二、施工单位: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清洁。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距离交通 1
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水泥、砂石、土方及物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6、施工现场的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并设置材料标识牌,分类整齐存放。
7、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染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9、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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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消纳。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1、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减少现场搅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搅拌机的,要采取有效降尘防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1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洒水降尘。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三、监理单位:
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发现扬尘污染施工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相关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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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
二〇一六年 4 日 月
渣土运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深化同建同治工作,给市民营造一个整洁有序、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广大市民的要求,我公司特做出以下要求:
一、渣土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车轮夹泥,车厢顶盖应关紧保证车厢密封,严禁发生抛、撒、滴、漏现象。
二、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实行“七不上路”:品行不良好、证照不齐全的驾驶人员不上路;车辆无牌无证不上路;车辆轮胎及车身未冲洗干净不上路;车辆未捆绑覆盖、密闭运输不上路;车辆超限冒装不上路;“马槽”车辆不上路;老化车辆及存在安全隐患车辆不上路。
三、必须确保车辆合格、手续齐全,有独立的车队;按要求设立办公场所、停车场。
四、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运输倾倒。
五、设置合法建筑渣土消纳场,确保设备齐全,无安全隐患。
六、渣土现场必须及时清运,不得耽误甲方(北京中煤正辰建筑有限公司)的施工进程。
七、结款方式为每月结算。
八、如发现乙方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合理处罚。
注: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2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我是农用自卸车车主___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__,为了城区的环境卫生整洁,不造成路面污染,现我郑重承诺如下:严格按照城管局渣土办的管理要求,车辆在装渣土后,驶出工地前,严格检查车邦外围的浮土是否干净,在加盖密闭的基础上,再覆盖帆布包扎结实。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一定要减速慢行,确保不泄露遗撒。如有违反,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规定,自愿接受城管局渣土办的处理,扣车7天,接受壹仟元的处罚。要求各车主随车携带该车《承诺书》,如不携带该《承诺书》不准拉渣土。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手 机: 2015年元月11日
襄城县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作为 襄城县哈佛家园小区10#楼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住建局安监站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住建局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诒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一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二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100%)。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不落实,愿接受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存,对照落实;另两份分别交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站对此承诺予以监督。
承诺人(本人签字加按指纹):
单位:许昌泰兴建筑有限公司
年月
日
金安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承
诺
书
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制
二Ο一四年五月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承诺书
为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治量,在施工中,我们承诺在施工现场要做到:
(一)施工现场做到围挡封闭。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过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底边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保证泥浆不漏。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做到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后上路。
(三)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做到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做到无浮土、积土,裸露场地做到覆盖或绿化措施。
(四)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五)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覆盖。
(六)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袋装清运,严禁高处抛洒。
(七)外脚手架做到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
(八)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九)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十)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做到的封闭运输。
(十一)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Ⅲ级(黄色)预警以上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停止进行土方挖填和运转、
拆除、道路路面鼓风机吹灰等易产生扬尘作业
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已认真阅读此承诺书,并承诺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如违反本承诺书规定,本单位自愿接受处罚:
(一)加收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下达的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二)接受停工整改期间由建设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整治管理教育:
(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记不良行为记录、资质降级、资质吊扣及清出建筑市场行政处罚;
(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通过新闻媒体向全体市民公开致歉。
承诺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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