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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责任承诺书

2022-05-14 17:54:5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房屋安全责任承诺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房屋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一篇:房屋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障居住安全,构建安全良好的居住环境,本人就所居住的四川才;学公房的使用和安全责任等事宜,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第一条房屋信

1.1房屋位置:

1.2房屋面积:

1.3和;金:

1.4其他费用:

1.5保证金(押金):

1.6使用期限:

第二条房屋使用权

在使用期限内,未经四川大学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项下房屋转租、分,租或放弃占用房屋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不得授权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等任何形式在房屋内进行任何经营或与经营相关的'活动,不得以分租,借用、共用等以外的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承诺人(同住家属除外)―在房屋使用期内取得使用或占用该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不论承诺人对该等使用或占用是否有收取房租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三条装修和结构性改造

承诺人承诺根据法律规定并在预先提交方案的前提下装修使用房屋,并在未取得四川大学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对所使用的房屋在结构―上作任何改造,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诺人承担,如对使用房屋造成损害,四川大学有权要求承诺人在日内将房屋恢复原状,如不能如期恢复原状的除必须恢复原状外,校方还有权要求赔偿。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诺人承担。

第四条日常维护

承诺人承诺做好所使用房屋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检查房屋的门窗、电线线路、天然气管道、排水管道等设施,如果出现损坏保证房屋的各项设施处于良好、可用的状态,确保房屋居住安全。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诺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承诺人的保证

在房屋使用期限内,承诺人保证按照房屋原有用途使用房屋,房屋移交后,由于承诺人的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屋内原有设备、设施损坏的,承诺人应当恢复原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诺人承担。在房屋使用过程中,承诺人保证:

(1)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具、热水器,使用时注意保持室内通风;

(2)房屋的居住间内不可设置灶间(厨房);

(3)不封闭、封堵、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

(4)配电线路穿管保护,电气设备安装在不燃体上:

(5)不在房屋内使用易燃材料用作间墙和搭建,砖木结构的老式房屋按要求配置灭火器。

(6)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7)室内不存放易燃及危险物品;

(8)外出或突然停电时,及时切断电源;

(9)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不用铜;

(10)不利用电器或灶火塘取暖、烘烤衣物;

(1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电器设备;

(12)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点火器具放到未成年人拿不到的地方;

第六条监督、检查

义务的情况,承诺人应当予以配合。监督、检查中,校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任何承诺人有违反本承诺书之情形,经校方指出,承诺人须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履行承诺书确定的义务。

第七条不可抗力

本承诺所述之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风灾、暴雨、旱灾、雷电、火灾(非因承诺人或者校方原因导致)、战争、严重的动乱等自然灾害与社会事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之调整。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用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而致使本承诺当事人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承诺相关义务的,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校方不能将本承诺所述房屋继续提供给承诺人使用的,遭受不可抗力并履行前述通知义务的一方或者双方可免除责任。

第八条承诺人在占用使用房屋时,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失和损害的,四川大学不承担任何责任:

(1)任何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2)任何虫害、盗窃、抢劫及其他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3)非四川大学校方或校方人员过错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4)其他相邻房屋使用人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5)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或因外界的原因,其水、电、谋气、天然气等供应的合理中断;

(6)房屋正常的维修、故障抢修而引起的部分水、电、煤气、天然气、空调供应的合理中断;

(7)由于承诺人的疏忽或过错导致的天然气、煤气泄漏中毒、火灾等造成的承诺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8)其他非校方原因造成的承诺人以及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第九条为了持续维护房屋使用、居住安全。

承诺人承诺遵照执行《四川大学公有住房理办法(暂行)》和学校其他房屋日常维护及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

第十条在房屋使用期限内。

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所述条款的,四川大学保卫(部)处有权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无条件收回本承诺书所述房屋;如承诺人的行为造成四川大学损失和损害的,四川大学保卫(部)处有权就损失和损害追究承诺人的责任,要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条房屋使用期限届满而未被允许续期,承诺人须在届满日起日内腾空所使用的房屋,并将房屋交还给四川大学,并办理完毕相关检验交接手续。

如逾期未腾空并交还房屋的,则视为承诺人放弃对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四川大学保卫(部)处有权自行处理屋内物品并腾空房屋。

第十二条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与四川大学保卫(部)处各持一份。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诺人信息:_________

姓名: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同住家属一信息: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与承诺人关系: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同住家属二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与承诺人关系: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第二篇:房屋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治安事故的发生,保障租赁房屋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承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治安责任:

一、房屋仅为办公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二、钥匙为出租人配制的卷帘防盗门钥匙一把,承租人不得私自配制钥匙,否则将终止租房合同,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房屋到期退房时,承租人必须将钥匙退回出租人。

三、钥匙不得私自转于他人,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四、防盗门做到随开随关,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五、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

六、本保证一式二份,各持一份。

出租人(签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人(签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篇:出租房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维护公司的财产安全,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司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制定本公司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三、按要求如实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周对公司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部门负责人在上下班之前进行防火检查;员工每日进行岗位检查。对检查、巡查应做好记录,如存在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及时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给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四、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和疏散标识,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每季度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五、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油和用气制度,不乱拉电线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器等,不违法使用、存储、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

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对每一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有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真正达到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成功扑救初期火灾。

七、建立本公司的义务消防队,配备基本防护装备,每月进行综合培训一次,每半年进行演练一次。

八、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栏,每月出一期消防宣传专刊,告知全国每月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和防火知识。

九、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本公司严格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章):

日期:

第四篇:出租房安全责任承诺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拥有的商铺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出租,现双方就上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该商铺,甲方承诺乙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可将该商铺出租给任何承租方,甲方同意由乙方与承租方直接签订该商铺的租赁合同,并认可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租金由乙方代为收取。

二、该商铺对外出租的期限是年(不含二个月的招商免租期),但乙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或者延长对外出租的期限。具体租赁期限由乙方根据商铺的实际情况与承租方协商确定。

三、自甲乙双方上一租赁期届满之日(年月日)起,乙方开始代理甲方对外出租该商铺。甲方给予乙方二个月的招商免租期,免租期内不支付租金,但二个月的招商免租期届满后,无论乙方是否招商成功,则乙方都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乙方与承租方约定的该商铺的租金数及标准,按照乙方对外招商政策结合该商铺的位置、用途由乙方统一确定。租金标准为:一层外围0.5元/平方米/天,一层内围0.3元/平方米/天,二层0.2元/平方米/天,三层0.15元/平方米/天,四层0.1元/平方米/天,并按套内面积计算商铺租金。甲方委托出租的商铺的租金标准为:一层内围0.3元/平方米/天。

五、乙方代为收取的租金于每年12月31日一次性返还甲方,但甲方应按乙方代为收取的租金的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佣金,由乙方在向甲方返还代为收取的租金时一并扣除。

六、在乙方与承租人约定的租赁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者另行委托第三人对该商铺对外出租,甲方也不得以自用为借口收回该商铺。否则,甲方应对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在乙方与承租人约定的租赁期内,如该商铺产权发生转移或者其他变化,甲方应确保本协议继续履行。

八、在乙方与承租人约定的租赁期内,乙方承诺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由乙方统一支配用于整个商城的物业管理。

九、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以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租金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在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赔偿了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对发生的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因协商不成需提起诉讼的,应该向商品所在地的法院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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