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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范文三篇)

2021-12-31 13: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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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23号),使农民工工资能够足额及时发放,承包方特对发包方作承诺如下:

1.承包方承诺发包方拨付的工程款将优先足额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并直接发放到农民工个人手中;

2.承包方使用的农民工若未能及时足额得到工资收入,造成农民工上访或直接向发包方索要的,发包方将根据农民工提供有效依据,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额将从承包方结算收入中直接扣除,并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工程款额度已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的,承包方无条件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承包方未能支付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由于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告及因追讨工资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发包方可以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5.对于投诉一旦查实,项目部给予投诉人员按拖欠工资的20%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6.对发生拖欠工资投诉并经查实三次以上,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承包合同的5%。

7.在每月的月度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给发包方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金额明细。

8.其他:乙方必须为其他所有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第二篇:企业不拖欠工资承诺书

企业不拖欠工资承诺书

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劳动者工资,我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履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3、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依法与招用的职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实行职工、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劳务费、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执行“一卡通”(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管理规定,按月支付工资;

4、我公司分包单位使用农民工的,严格要求分包单位按照上述

1、

2、3条规定执行,并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我单位对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清偿负总责;

5、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职工、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上访投诉,或群体性事件,本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两年内不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申请开具“无欠薪”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承诺单位:甘肃格瑞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2018年1月11日

第三篇:工资承诺书

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

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市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招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资卡制度。按照《温州市区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并存入相应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或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保函》。

2、本企业确保向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本企业及所承包工程若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实并责令整改,期满后仍未支付的,同意劳动保障部门书面通知银行直接从本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

3、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保障金被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后,本企业保证在10日内向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追加等额保障金。

4、本企业在市区范围内所承包的最后一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个月后,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时若有涉及本企业的欠薪案件尚在处理未终结的,同意暂缓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

5、同意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按银行有关规定管理并结算利息。保函在担保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并办妥下一担保期手续。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设立期间,司法机关有权对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

如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温州市区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企业、招标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或市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或出具保函的银行各一份,盖章后生效。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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