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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
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了加强诚信建设,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的经营秩序,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发生,我公司在XX市范围内与医疗机构业务往来活动中,郑重承诺做到如下几点:
一、与医院在业务往来活动中,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有关政策及规程,主动向县纠纷风办、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办公室提供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接受、配合、支持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本单位积极开展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工作,规范销售行为,做到康洁自律。
二、与医院在业务往来活动中,不给予医院回扣,不向医院相关人员馈赠礼品、业务回扣费、有价证券、现金、购物卡等;在工作时间到指定科室与医院相关人员洽谈业务,不进入临床科室、门诊科室向医务人员或私下向临床医务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不借故到医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各种好处。
三、在销售活动中,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以次充好、降低产品质量,不销售假劣药品,不过票、不挂靠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药品,做到诚信经营;挂网药品货源充足,保证及时供应。
四、如遇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含配偶、子女)向我方暗示 或索要钱、物、礼品等,我方应予拒绝,并如实向XX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纠风办反映情况。
五、在与医院签订购销合同时,明确业务员1-2名,明确的业务员必须是公司聘用的正式员工;明确采购配送的品种、规格、价格、回款时间、违约责任;与医院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后,及时将《XX市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购销情况回执》交市纠风办。
六、此承诺书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
七、我公司如违反以上任一条款,自愿立即终止在XX市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往来购销合同,接受XX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风办将我公司记不良记录,取消在XX市范围内销售资格2年的处理。
八、本承诺书一式四份,承诺人、XX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风办、相关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作为监督依据。此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
承诺人(单位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单位庄严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6: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坏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7: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9:保证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0: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公司法人:
日期: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开化县20xx年度廉租住房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贿赂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 6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