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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承诺书

2022-04-06 01:16:0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公司的承诺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公司的承诺书》。

第一篇:公司的承诺书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江西德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于20xx年12月5日在工商局取得企业名称核准件(或办 v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现向贵局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公司现有一级股东:

等(二级及以下股东见附件或无)。

本公司特向贵局承诺:本公司各级股东中均无任何外资、合资成份,并保证今后不接受任何外资、合资股东加入,股东变更情况将及时报告贵局。

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全体股东签字)

  20xx 年3月11日

第二篇:公司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建设,端正工作作风,加强自我约束力,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从思想和源头上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不收受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1、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利“吃、拿、卡、要”,不以任何借口对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客户、协作单位等,下同)进行报复或刁难。

2、不以任何方式向合作伙伴或其人员索要或接受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礼品、烟酒、贵重物品、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中介费、佣金(酬劳)等。

3、不以任何方式要求、暗示或接受合作伙伴或其人员在个人装修住房、子女升学、婚丧嫁娶、配偶或子女安排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时等提供方便或好处。

4、不参与合作伙伴或其人员提供、组织的宴请、赌博、健身、娱乐(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KTV、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等活动。

5、不接受、占用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租用合作伙伴或其人员提供的住房、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6、不在合作伙伴处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属自行承担的任何费用。

7、不接受合作伙伴或其人员通过第三方实施的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不违规进行商务交往】:

8、不在非办公场所单独或未经批准会见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不得要求供应商接送。

9、不向合作伙伴或其人员借款。

10、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向合作伙伴或其人员提出与合作无关的事项或要求。

11、商务交往中接受合作伙伴馈赠的公司纪念品,需在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上交企业文化与员工关系部造册保管,统一处理。

1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与合作伙伴的合同约定,进行正当商业交往,杜绝不合法、不正当的商业合作。

【不违规开展经营活动】:

13、不与合作伙伴或其人员共同成立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

14、不得通过入股、入干股、代工等方式与合作伙伴或其人员产生利益关系。

15、不将本人、亲属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成为XX的合作伙伴。推荐非本人或亲属成立的供应商需向采购中心提前报备。

16、本人的亲属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伙伴的经营活动。

17、本人的亲属不得在与XX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及涉及保密的重要岗位。本承诺书签订之日前,已存在上述情况的,自承诺书签订后7日内,向人力资源部备案。(竞争关系公司名录请见**OA系统-企业文化-廉洁汇川)

【不谋取不正当利益】:

18、不与合作伙伴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

19、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亲属或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20、不利用属于**的商业秘密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合作伙伴或其人员。

21、不截留、挪用、私分和擅自处理采购资金、公关费用。

22、不侵占、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23、不通过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亲属、朋友)实施上述1-10,13-14,18-21条中的任一行为。

【接受不廉洁行为的处理原则】:

24、XX对本人、合作伙伴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本人积极配合,并按XX要求及时提供所需要的资料。

25、 如本人违反本承诺书中所做承诺的,XX有权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本人记小过、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26、 如本人违反本承诺书中所做承诺给XX造成损失的,XX有权要求本人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愿意承担该赔偿责任。

承诺人: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诺日期:

第三篇:投标人履约情况承诺书

致投标人: 公司

我公司决定参加贵方工程招标编号: 工程的竞标,并完全接受贵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的所以内容。为此,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照贵方“投标人须知”确定的原则以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于接到贵方中标通知书5日内(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贵方签订固定综合单价的工程施工合同。

2、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在确保本工程按期完成。

3、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标准及规程规范合格标准的要求。

4、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3日内组织人力、机械和材料进场施工,合理安排各工种、工序的衔接,确保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

5、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或对工程进行转包和分包。

6、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对于工程施工中(因设计变更、修改等)增减项目,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中的.有关规定,按时编制增减预算报贵方审核,并保证接受贵方要求完成变更或增加的所有工程内容。

7、我公司保证在投标书递交同时向贵方缴纳本投标承诺书,并遵守本承诺书的条款。

8、我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贵方的任何经济处罚。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人(盖章):

  20xx年 2 月 16日

第四篇: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使安全承诺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内容要求,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哲言“永远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以及每一个职工。

二、积极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章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具,疏散通道畅通。

三、定期组织职工全面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事件。

四、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检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杜绝日常工作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盲目作业“三违”事件的发生。

六、如发生特、重大责任事故,立即停产整顿,并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涉及食品安全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

八、本承诺式两份,本人和石沟埃村民委员会各执一份。

第五篇:公司承诺书

***公司于年月日向贵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贰佰捌拾万元整,期限为 个月,贷款发放日为 年年月申明贷款到期后,如本公司没有归还贵行贷款,贵行有权处置本公司名下所有有价值物品,至到所欠贵行贷款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任公司

  承诺人:

  日 期:20xx年日

第六篇:公司承诺书

工商局:

我们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由于原因,现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全体股东已详细阅读本承诺书背面所列《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并知晓上述条款内容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一致承诺:保证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如违反有关规定,愿无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注:免缴首期注册资本适用于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实收资本;(六)公司类型;(七)经营范围;(八)营业期限;(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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