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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供应商承诺书(推荐5篇)

2022-03-09 14: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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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宜昌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承诺书

宜昌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承诺书

一、根据《市财政局关于顺延部分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的通知》规定,我单位保证依据《市财政局关于200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09]94号)文件确认的价格及优惠率要求和我单位2009年度投标响应文件的服务承诺,按不低于2009年度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优惠承诺(政府采购最高限价或最低优惠率)及时向市级各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且不在承诺的价格优惠幅度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二、我单位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和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承诺为市级各采购单位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

三、保证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遵从政府采购程序,按批准的政府采购方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签订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四、在协议供货(服务)项目有效期内,保证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低于当时市场最低成交价。

五、我方承诺设置专职政府采购联络员为采购人服务,并保证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报送主要产品价格变动表和单位协议供货(服务)项目统计表,及时反映我单位销售、服务对象、数量和金额等情况。

六、我方提交金额为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2010年度协议供货(服务)的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我单位未按承诺内容提供产品或服务,我单位同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从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关处罚。

七、我单位承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

《宜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发现我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和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将我单位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我单位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市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我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履约检查。

八、本承诺书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有效。 附件:2010年度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及优惠率

承诺单位:

二〇〇九年月日

第二篇:供应商承诺书

身为XX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的一员,在维护公司商誉与诚信经营之政策下,本人承诺并保证,于执行所交办以及承办业务之相关全部事宜时:

1、符合「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行为指南」中之规定,不为任何不诚信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名义、理由或方式向公司之合作厂商人员索要金钱、馈赠、礼物、佣金、职位、服务、优待、回扣、疏通费、款待、应酬及其它有价值之事物。

2、「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行为指南」第6条之规定:本公司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收受、承诺或要求本承诺书第1项所订之利益时,下列各款情形除外:

2.1基于商务需要,于国内(外)访问、接待外宾、推动业务及沟通协调时,依当地礼貌、惯例或习俗所为者。

2.2基于正常社交礼俗、商业目的或促进关系参加或邀请他人举办之正常社交活动。

2.3因业务需要而邀请客户或受邀参加特定之商务活动、工厂参观等,且已明订前开活动之费用负担方式、参加人数、住宿等级及期间等。

2.4参与公开举办且邀请一般民众参加之民俗节庆活动。

2.5主管之奖励、救助、慰问或慰劳等。

2.6提供或收受亲属或经常往来朋友以外之人的金钱、财务或其他利益,其市价在新台币(下同)参仟元以下者;或他人对本公司人员之多数人为馈赠财务者,其市价总额在壹万元以下者。但同一年度向同一对象提供财务或来自同一来源之受赠财物,其总市价以贰万元为上限,但尾牙捐赠不在此限。

2.7因订婚、结婚、生育、乔迁、就职、升迁、退休、辞职、离职及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之伤病、死亡受赠之财物,则另依公司人事规章处理之。

2.8其他符合公司规定者。

3、如经主管机关要求,或公司内部稽核、查核之必要时,于XX公司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人将主动提供,或同意授权XX公司或XX公司指定之第三人,调阅、查询、影印、抄录或以其他适宜方式留存XX公司基于检视资金或利益流向之目的而认为与本人相关之文件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人于全球金融机构开设之金融帐户明细及往来数据,以及相关财产所得数据)。而为协助XX公司进行前述事宜,本人同意依XX公司指示填载相关授权书或其他文件,俾利XX公司进行后续作业。

4、如有违背本承诺书所载之内容或所载相关规定者,相关罚则悉依「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行为指南」办理。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第三篇:成都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成都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根据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05—2006办公设备协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DGPSC2005-0216-09)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并代表所有在本项目下具有授权销售我公司中标产品的协议供货商(名录详见附录),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提供的投标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承诺为各采购人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投标产品在我公司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我公司为各采购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二、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中标价格优惠及时向各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且不在供货合同(《成都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三、在供货时遵从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采购程序,按中标合同文本规定内容及招标人规定的方式与各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妥善保管该合同书并及时报送招标人。

四、在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内,签订每单采购合同之前,如果我公司推出中标产品更高档次的替换产品,我公司会将原投标产品取消或一对一替换为新产品,新产品的配置规格不低于原投标产品,其价格优惠率不低于原投标产品,每款原投标产品只由一款新产品替换。

五、在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内,根据报刊媒体价的调整而同时调

整供货价格(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并将调整内容报(以书面形式并附带电子文档)招标人。

六、我公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折扣以及相关的信息。

七、我公司和所有在本项目下具有我公司特别授权销售我公司中标产品的协议供货商都知道:我们对各采购人的供货资格只限于提供我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下的中标产品。

八、如发现我公司或我公司协议供货商违反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招标人有权根据相关条款对我公司进行处罚,直至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停止我公司或我公司产品代理商的协议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

九、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我方提供的设备、服务及任何部分时不会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生产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我公司将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责任。

十、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不低于一年)。招标人决定延长协议供货有效期的,应及时通知我公司。若我公司在七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即为接受招标人的要求。此时,我公司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除此以外,我公司承诺不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承诺单位:投标人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八日

第四篇:供应商承诺书

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1 目的

1 1 为规范公司采购人员行为,实现很好的采购质量、合理的市场价格,确保物资采购工作始终保持廉洁高效、准确及时、服务周到、行为规范的良好状态,树立公司及采购人员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采购业务健康有序进行,在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的同时,结合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1 2 规范公司采购业务的良好风纪,预防违规和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做到物资采购健康有序进行。

2 范围

2 1 公司物资采购部管理人员和采购的业务人员。

3 职责

3 1 采购部采购业务人员对自身的廉洁自律负责。

3 2 采购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采购业务人员的廉洁自律进行监督管理。

3 3 财务部/采购主管负责对采购人员的廉洁自律实施监督管理。

3 4 公司全体员工对采购人员廉洁自律实施监督职能。

4 内容

4、1 禁止行为规范

4,1,1 禁止参加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的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4,1,2 禁止向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索取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和供应商的各种福利待遇。

4,1,3 禁止接受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给予的回扣等。

4,1,4 禁止在供方单位和当事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4,1,5 禁止向供应商提出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要求。

4,1,6 禁止在开标前泄露招标相关信息和采购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

4,1,7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压价购买私用商品和赊欠货款。

4,1,8ban截留、挪用、私分和擅自处理采购资金。

4,1,9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借钱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4,1,10 禁止私自经商,禁止业务员与其直系亲属有采购关系,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在供应商单位入股分红。

4.,1,11 禁止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

4,1.,12 禁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采购行为。

4、2 罚则

4.2.1 违反本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按规定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 日 期:

第五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供应商承诺书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供应商承诺书

遵义市财政局:

根据(协议供货招标项目及编号)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或经生产制造厂商授权),在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保证对在协议供货履行期间的行为(销售、结算、售后服务等)负责, 依约履行招标文件(包括承诺书、协议书和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承诺。

二、我公司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中标价格(包括单一合同优惠)及时向同级政府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简称“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且不提出任何附加条款,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之外的商品,不发生无故拒绝向采购人提供协议供货范围之内商品的情形。因拖延供货时间而造成采购人的损失,愿承担全额赔偿。

三、我公司保证协议书中所提供货物是年月日以后生产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ISO9000、ISO14000等),符合国家环境论证(3C论证等),属于制造厂商原装正品,没有替代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保证用户单位在使用我公司产品时,避免受到第三方关于任何侵权的指控,否则,由我公司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接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处罚。

四、我公司保证在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内所提供产品及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果中标产品配置升级,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48小时内),向贵方提供中标产品最新的配置证明并申请调整配置(遵义市范围内第一告知人是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调整后的型号价格和优惠率不变。补偿其差价。

五、我公司保证提供基准价的真实性,并保证原投标价格不因中标产品基准价是涨而变动,在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内,如果基准价下调,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48小时内),向贵方提供中标产品最新的基准价格,同时按照中标文件的优惠率下调报价,且 服务不低于投标时的承诺,同时, 如违反此条款,愿意接受补偿其差价的处理。

六、我公司保证在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内所供机型的配置符合标书要求,且一一对应, 如果出现原中标机型已停产等因素不能供货,需将原中标机型一对一替换为新机型的, 将在原产品停产前15日内书面向贵方通报并书面申请以新产品代替原产品, 新机型的配置规格不低于原中标机型, 并提供最新的基准价证明(遵义市范围内第一告知人是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同时,承诺价格应不高于 原中标机型,优惠率不变(每款原中标机型只由一款新机型替换),并提供相同或更好的服务内容 ,否则我公司补偿其差价。

七、我公司保证在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向各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并向采购人提供供货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以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关资料。如果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二次或二次以上没有对采购人服务,愿意接受停止我公司协议供货资格的处理。

八、我公司保证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我公司的投标产品在遵义地区的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或市场零售中,投标报价是最低的、优惠率是最高的。

九、我公司保证不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所列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我公司保证在供货时按中标合同文本规定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妥善保管该合同书并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采购中心,并保证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采购中心定期上报我公司当月在本招标项目下的本级采购人销售记录统计表。

十一、我公司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愿意接受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诚信评价考核。

十二、我公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在有关媒体、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优惠率以及相关的信息。

十三、我公司知道我们对 遵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 的计算机供货资格只限于提供我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下的中标产品。并对一次性采购十万元以上产品需另行组织采购及中标产品协议供货价高于遵义地区销售最低限价采购人自行采购表示理解。十

五、经贵方考核,如决定延长本公司协议供货有效期,可通过“遵义政府采购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公示,我公司若在七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即为接受贵方的要求。此时,我公司已签订的供货协议、已缴纳的协议供货项目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除此之外,我公司承诺不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至协议终止之日内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邮编:

电话: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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