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用文书 > 承诺书 > 详情页

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优秀范文五篇)

2024-11-22 12:03:19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优秀范文五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优秀范文五篇)》。

第一篇:诚信考试承诺书模板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四六级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买卖、使用所谓“答案” ;不替他人考试、不找他人。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不抄袭他人答案;不在试卷上故意写他人姓名、考号。

五、不交换答案,不强抢他人答卷,不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我们郑重承诺: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考试诚信的承诺书范文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帮考,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学生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诚信考试承诺书格式借鉴2024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2、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3、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4、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5、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诋毁、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6、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7、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8、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9、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第四篇:24年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

本人是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本人已阅读并知晓了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考生守则》、《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办法。

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本人郑重承诺:报名期间,我所填报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考试期间,我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考生号:

承诺人:

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24年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

本人保证在_____年执业医师考试过程中提供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填写资料全部真实、有效,考试时不找人帮考,不采取任何作弊手段,做到诚信报名、诚信考试,确保成绩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接受单位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的任何处罚,后果自负。

承诺人签名:

20__年x月x日

推荐专题: 期末考试承诺书 考研诚信承诺书 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