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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子洲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本人坚决遵守子洲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等),不违规报考。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手机、手表等其他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自觉维护考试公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并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不带走也不损坏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不违规申报、不提供相关虚假材料。
如有违反上述条款,本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在学生们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学生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试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试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试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试考场的。
六、不扰乱考试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承诺人 :
x年x月x日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考出真实水平,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南城建考学院学生手册》、《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我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承诺如有违纪行为,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手册》20xx版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
(一)在考试、考查中违规违纪、作弊(含协同作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对于不遵守考察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或要求,视为考试违纪。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考生违背公开、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得到试题答案,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省级以上统考中作弊和协同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三章第十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五)在校学期期间,经确认在考试(考查)中有作弊行为(含协同作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