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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期末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二、本人承诺在复习迎考期间会尽自己的努力考出好成绩,认真复习、主动帮助其他学习有困难的同学。
三、本人承诺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秩序,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也不帮助他人作弊,身边如有同学有作弊的`倾向会及时阻止。
考生签名
20xx年11月日
我已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20zz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现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已知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前已进行了自我体温监测。在考前14天内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本人及时就医,并能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本人已申领了“广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对于“广西健康码”呈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内从境外或外省来桂返桂,以及考点要求的其他情形的,本人能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本人在考前充分理解各考点的防疫要求,并自觉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本人对以上承诺负责,如有与承诺不符或有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承诺人 : xx
xxxx年x月x日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承诺人签名:
期末考试临近。为了保持良好的考试风格,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们班的所有学生都举行了“诚信考试―在“从我做起”主题班会上,我认真学习了《湖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大学生行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院系学生管理实施方案》、《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等课程考核违纪作弊认定处理规定。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愿接受学校的相关规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我们在这次考试中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好好学习,好好学习;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变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或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词典等文具、资料等规定参加考试。
三、所有带书包、书、纸、铅笔盒等的物品。,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携带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窃窃私语,互打暗号,不制造噪音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有抄袭行为;不是抄袭别人的答案。
五、不交换答案,不让别人抄自己的答案,不把试卷带出考场。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七、如果违反考试纪律,自愿接受学校的有关规定。
承诺人:
日期: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