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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连理岛大桥钻孔桩作业钢平台、钢护筒搭设与拆除工程
发 包 方:海阳万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方: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
签订日期: 20xx年04月29日
为规范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劳动合同法》等文件规定,我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就连理岛大桥钻孔桩作业钢平台、钢护筒搭设与拆除工程向甲方海阳万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做下列郑重承诺:
一、我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作业和用工管理,不使用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殊工种、操作工人(电工、电焊工等)持证率达到100%。 二、我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我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承诺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劳务工人签约率100%。 三、我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每月将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于下月申请计量支付时提交甲方所在工程财务部门;如我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未能按时提交,甲方有权拒绝进行中间计量支付或将中间计量支付扣留合同价 5 %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甲方进行转移支付我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在本项目的劳务用工工资(该 5 %不包含安全保证金),就本条款我对此放弃抗辩权并协助办理。 四、我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执行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在甲方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资支付工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每月按时报送劳动报酬支付情况统计表至甲方所在工程的财务部门。
五、如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优先支付劳务工工资。
六、如我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拖欠劳务工资,且处Z不当导致引起工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愿根据与甲方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对我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处以壹万元/次的罚款,如事件比较恶劣,甲方有权没收我合同总价 5 %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我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出现三次同类事件,甲方亦可单方面终止施工合同。
七、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劳务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承诺书为《连理岛大桥钻孔桩作业钢平台、钢护筒搭设与拆除工程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承诺单位一份。
承诺单位(盖章): 甲方(盖章):
承诺人:
联系电话:0535-6857381
承诺日期:20xx年04月29日
作为煤矿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煤矿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煤矿的一份子,安全不仅仅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作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积极学习煤矿逃生知识,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4、积极参加安全学习,遵守学习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学习记录,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做到身边“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作为煤矿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煤矿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煤矿的`一份子,安全不仅仅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作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积极学习煤矿逃生知识,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4、积极参加安全学习,遵守学习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学习记录,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做到身边“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为规范工程承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促进某某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海工)劳务队的整体健康有序发展,本企业 (以下简称:本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就从事船舶海事工程修造及其相关工程承包和使用劳务工作下列郑重承诺:
一、 本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某某海工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进行工程施工和用工管理,不挂靠或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二、 本企业使用劳务工,依法与劳务工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明确雇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工资计算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周期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劳动合同签署后,其中一份交由劳动者留存,一份交由某某海工人力资源部劳务室存档,本企业自备一份;
三、 本企业使用劳务工,保证做到先在某某海工办理入职手续和备案,再进行安全教育等培训后,方可安排上岗。对于特殊工种作业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
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四、 本企业按照某某海工的要求,为劳务工在银行开设个人银行账户,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向劳务工足额地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工资。如有新入职劳务工(入职不满7个工作日)未能及时开设个人银行账户的,则在发放现金工资时必须由劳务工本人签收加盖手印确认。并将发放工资的转账明细与签收表复印后,提供给某某海工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劳务室审核备案。
五、 本企业自愿接受某某海工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某某海工劳务用工、劳务工工时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的规定,按照某某海工的要求,及时上报用工情况、劳务工工时考勤、劳务工工价和工资转账/支付凭证等相关书面资料;
六、 本企业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
七、 本企业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周期足额支付劳务工工资,导致劳资纠纷仲裁或上访, 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相关责任人/管理人员作诸如解雇、书面记大过、取消全年奖金等处理外,自愿承诺接受某某海工单方面中止合同的处理,并按照拖欠的劳务工工资总额的50%到100%支付违约金给某某海工,用于赔偿本企业对某某海工生产进度、管理秩序和声誉造成的影响;
八、 本企业积极组织成立劳务工工资支付纠纷处理小组,
其中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工资支付纠纷问题,处理小组必须在纠纷当天及时到场进行主动协商和调解,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企业内,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或上访事件的,本企业应按照向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汇报,主动、积极进行协商与调解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九、 本企业在劳务工施工场所、办公室和企业公告栏等地方张贴告示,公布劳务工工作管理制度以及发生劳资纠纷时的处理程序,企业法人代表、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资支付纠纷处理小组成员的姓名、电话和地点。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好每起工资纠纷;
十、 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在进行企业名称变更、公司地址(住所)、法人代表、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等项目变更时,将在第一时间张贴公告通知劳务工、某某海工,并将新的企业注册资料原件送至某某海工人力资源部劳务室进行审核,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送至某某海工人力资源部劳务室存档。企业法人代表个人、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个人应该监督企业行为,依法依规办事,如有变动应及时以个人或公司名义上报某某海工和通知相关劳务工人。如有变更未及时通知或者隐瞒的,原企业法人、原企业法人代表个人、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个人将无差别无限连带承担后续产生的法律责任、义务和债务;
(公司名称) 特此承诺并保证!
(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 特此承诺并保证!
公司名称(承诺人/加盖公章): 公司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固话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名(打手印): 手机号码:
固话号码:
通讯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xx公司:
为规范施工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证劳务工合法权益,积极配合总包企业施工及劳务管理工作,本企业向贵公司做出下列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分包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不接受挂靠、不进行再分包,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无岗位技能证的"三无"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均有我方自负。
二、本企业使用建筑工人,确保工人进场施工前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盖章、个人按手印)认可。并确保对于劳务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管理人员中设有一人专职(能熟练操作电脑)负责做好劳务管理工作。确保劳务工人进场当日将工人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含班组长工人委托书)、岗位技能证等报贵公司项目部验证、注册、刷卡登记、接受总包方的入场教育后方可进行施工;劳动合同终止及离场时当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如因我公司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履行合同义务、或管理不力而引发的劳动纠纷,由我公司负全部责任;劳务"实名制"管理做到"六统一"即:现场人员人与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含班组长工人委托书)、岗位技能证、工人月完成计量签证单含考勤表(四级级签字制)、工人工资支付表(四级签字制)的"六统一"。
其中劳动合同签订文本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格式、政府没有规定的按照八局统一规定格式或采纳其相关条款,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工人离场合同终止签订率100%;如果经检查没有到达100%或不配合贵司实名制管理、弄虚作假、资料失真等,愿意承担按照贵公司的劳务管理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对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岗位技能证持证率达到80%以上或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的规定要求;人员进场的次月15日前向总包项目部提供:上月工人月完成计量签证单、上月工人工资发放表、每月工人考勤表及每日工人出勤总数确认书、现场工人信息采集卡,并统一编号(即某工人在花名册编号与在身份证、劳动合同、岗位技能证、每个工人月完成计量签证单、工人出勤表的编号相同)以及企业每年经过年检有效的资质手续加盖企业法人红章、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进入当地备案手续等资料装订成册交项目部备案备查。作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工人考勤IC卡应用等相关工作、确保与劳务工人出勤、月计量签证、工资支付等的依据真实和相符、保证按照国家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劳务队伍稳定。如果因管理不力,造成劳务纠纷,给总包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及经济、荣誉损失,均由我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后报总包项目部备查。对于工人月完成计量签证单、月工资支付、工人考勤、成立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等要进行公示;如果我方不按时上报工人上月计量、工资支付表、工人考勤等总包要求劳务资料,则同意贵公司停止拨付本月工资的`管理要求。
四、本企业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包方对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按照劳务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总包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工资支付工作。并按照总包方的要求,按时报送劳务用工统计报表和有关劳务管理资料。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为规范工程承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促进某某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海工)劳务队的整体健康有序发展,本企业 (以下简称:本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就从事船舶海事工程修造及其相关工程承包和使用劳务工作下列郑重承诺:
一、 本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某某海工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进行工程施工和用工管理,不挂靠或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二、 本企业使用劳务工,依法与劳务工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明确雇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工资计算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周期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劳动合同签署后,其中一份交由劳动者留存,一份交由某某海工人力资源部劳务室存档,本企业自备一份;
三、 本企业使用劳务工,保证做到先在某某海工办理入职手续和备案,再进行安全教育等培训后,方可安排上岗。对于特殊工种作业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
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四、 本企业按照某某海工的要求,为劳务工在银行开设个人银行账户,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向劳务工足额地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工资。如有新入职劳务工(入职不满7个工作日)未能及时开设个人银行账户的,则在发放现金工资时必须由劳务工本人签收加盖手印确认。并将发放工资的转账明细与签收表复印后,提供给某某海工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劳务室审核备案。
五、 本企业自愿接受某某海工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某某海工劳务用工、劳务工工时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的.规定,按照某某海工的要求,及时上报用工情况、劳务工工时考勤、劳务工工价和工资转账/支付凭证等相关书面资料;
六、 本企业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
七、 本企业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周期足额支付劳务工工资,导致劳资纠纷仲裁或上访, 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相关责任人/管理人员作诸如解雇、书面记大过、取消全年奖金等处理外,自愿承诺接受某某海工单方面中止合同的处理,并按照拖欠的劳务工工资总额的50%到100%支付违约金给某某海工,用于赔偿本企业对某某海工生产进度、管理秩序和声誉造成的影响;
八、 本企业积极组织成立劳务工工资支付纠纷处理小组,
其中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工资支付纠纷问题,处理小组必须在纠纷当天及时到场进行主动协商和调解,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企业内,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或上访事件的,本企业应按照向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汇报,主动、积极进行协商与调解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九、 本企业在劳务工施工场所、办公室和企业公告栏等地方张贴告示,公布劳务工工作管理制度以及发生劳资纠纷时的处理程序,企业法人代表、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资支付纠纷处理小组成员的姓名、电话和地点。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好每起工资纠纷;
十、 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在进行企业名称变更、公司地址(住所)、法人代表、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等项目变更时,将在第一时间张贴公告通知劳务工、某某海工,并将新的企业注册资料原件送至某某海工人力资源部劳务室进行审核,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送至某某海工人力资源部劳务室存档。企业法人代表个人、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个人应该监督企业行为,依法依规办事,如有变动应及时以个人或公司名义上报某某海工和通知相关劳务工人。如有变更未及时通知或者隐瞒的,原企业法人、原企业法人代表个人、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个人将无差别无限连带承担后续产生的法律责任、义务和债务;
(公司名称) 特此承诺并保证!
(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 特此承诺并保证!
公司名称(承诺人/加盖公章): 公司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固话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名(打手印): 手机号码:
固话号码:
通讯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