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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我矿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的目标,我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有关规定和矿方制定的有关管理要求;
2、坚决做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实现本科室所承担范围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到上级部门要求;
3、做好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监督监管,守规尽责;着重解决现场安全生产问题,为井下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严格按照标准对各单位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进行检查验收;
5、在检查中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 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根据实际测量数据和检查情况进行评定分级;
6、认真学习本专业业务知识和标准, 熟知本矿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要求,严格按标准和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检查;
7、严格查处一切“三违”现象和不安全行为,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8、针对各专业进行达标检查,对不达标项目要按五定形式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如预期未整改情况应向主管领导汇报未整改原因;
9、各种资料、报表、台帐、牌板、图表要齐全,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做到字迹工整、清楚,数据准确无误,原始资料要妥 善保存;
10、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本科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及加强岗标学习和应用;
11、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12、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和处罚;
承诺期限:20xx年 2月10日――20xx年2月10日
单位名称:
分管经理:
承 诺 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经公司与员工本人确认,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员工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2、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公司场所,在公司内部发现不安全隐患时,须及时进行控制,并迅速上报上级部门。
3、乙方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器械,不得打架斗殴、偷窃公司及他人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公司和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4、员工在下班时,须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照明、门窗、办公设备、车辆、叉车等其他设备,以确保用电设备断电关好,车辆、叉车和作业设备停好锁好,办公仓库的门窗关好锁好。如员工违反上述要求或其他个人原因,引起火灾、偷窃或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或损失,公司将根据员工过失追究相应的责任。
5、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不正确操作设备用具或不按规定流程进行作业等造成不安全隐患、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公司根据员工过失大小追究相应的责任。
6、员工在休假或未在工作岗位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因私在工作时间外出)须注意人身安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法规以及公共场所行为准则或其他社会全体应共同遵守的准则,乘座具备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如因违反上述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而导致身体损伤或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
7、员工须认真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及员工住宿安全责任书等,不得在公司提供的宿舍或其他场所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或其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不利擅领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或住宿。一经发现,公司将取消员工的住宿资格,并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司有权将员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员工不得在除指定的吸烟室之外的公司任何场所内(食堂、宿舍、办公区、库房等经营场所)吸烟,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火。
9、员工须认真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未经允许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严禁擅自动用食堂物资、设施设备及液化气瓶。
10、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物品,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于员工办公桌柜及办公、库房或宿舍内。如违反以上规定,发生财物丢失的,由员工自行承担损失。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有效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公司(签字)盖章: 员工签字:
日 期: 日 期:
本人是南京雅颂居项目部班组的员工,我目前住在南京雅颂居生活区,我上下班途中使用的交通工具是,为了我和家人的幸福平安、为了提高自身道路交通中的安全意识,保证自身上下班途中的人身安全,更好地防止意外给个人、家庭及企业带来伤害或损失,我郑重向公司及项目部领导承诺,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本人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2、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指挥;
3、根据道路交通法规,靠道路右边行驶、按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
4、驾驶车辆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驾车不接打电话,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飙车,严格根据指定的上、下班线路图行驶;
5、个人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车)左转、横穿马路要下车,要走斑马线,按规定通过路口;
6、机动车牌照,证件齐全有效,驾车时必须系安全带,骑摩托车、电瓶车必须戴头盔,不得载人。无头盔、牌照、证件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不上路和进入工地;
7、严格遵守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如:项目部已为各班组员工安排食宿,不得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对于不在项目生活区住宿,上下班回家的职工,必须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责任书。在项目部食宿的职工,如平时想回家的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及项目部规定,进行书面请假及消假制度;
8、雨雾雪天气谨慎缓行,出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应及时与自己的直接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的电话沟通,绝不赶时违规行驶;
9、为了保障自身安全,不搭乘无牌无照或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或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上下班;
10、上下班回家既定线路途中如果受到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伤害后,应迅速拨打“110”电话报警求救,并及时电话报告项目部相关负责人或班组长。
本人严格遵守以上10条内容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员工,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中,每天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如不遵守以上承诺,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如不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到伤害的,后果自负,与公司概不相关。
特此签订此承诺书。
上下班时间:
承诺人签字:
签订日期: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经公司与员工本人确认,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员工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2、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公司场所,在公司内部发现不安全隐患时,须及时进行控制,并迅速上报上级部门。
3、乙方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器械,不得打架斗殴、偷窃公司及他人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公司和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4、员工在下班时,须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照明、门窗、办公设备、车辆、叉车等其他设备,以确保用电设备断电关好,车辆、叉车和作业设备停好锁好,办公仓库的门窗关好锁好。如员工违反上述要求或其他个人原因,引起火灾、偷窃或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或损失,公司将根据员工过失追究相应的责任。
5、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不正确操作设备用具或不按规定流程进行作业等造成不安全隐患、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公司根据员工过失大小追究相应的责任。
6、员工在休假或未在工作岗位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因私在工作时间外出)须注意人身安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法规以及公共场所行为准则或其他社会全体应共同遵守的准则,乘座具备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如因违反上述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而导致身体损伤或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
7、员工须认真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及员工住宿安全责任书等,不得在公司提供的宿舍或其他场所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或其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不利擅领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或住宿。一经发现,公司将取消员工的住宿资格,并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司有权将员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员工不得在除指定的吸烟室之外的公司任何场所内(食堂、宿舍、办公区、库房等经营场所)吸烟,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火。
9、员工须认真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未经允许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严禁擅自动用食堂物资、设施设备及液化气瓶。
10、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物品,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于员工办公桌柜及办公、库房或宿舍内。如违反以上规定,发生财物丢失的,由员工自行承担损失。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有效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公司(签字)盖章: 员工签字:
日 期: 日 期:
我已熟知易制毒、易制爆、民用爆炸物品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即:使用和储存管控类危险化学品要建立台帐,严格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双锁、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实记录教学、科研、生产过程中使用和储存的管控类危险化学品数量和流向;加强使用和储存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管控类危险化学品被盗(抢)、丢失等事故,一旦发生被盗(抢)、丢失等事故的,应立即报告。并且承诺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如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工号 联系电话:
学院(盖章): 实验室:
实验室地址: 储存房间:
签署日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
(二)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