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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优秀范文六篇)

2024-04-09 21: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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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后勤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全国教职工应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严守岗位,确保幼儿身心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

1、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4、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来苏水”等)统一存入二楼仓库,不得在其他室内逗留存放。

二、药品安全管理规定:(由班主任负责)

1、幼儿的内服药和外敷药分开管理,勿混浊使用。

2、幼儿家长带药,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量、服用时间,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手中,家长必须签字,签字后方可服用。

3、带班老师不准接纳由家长递送的药品,并提示家长统一由班主任登记药品。

4、由班主任统一按时分发药品。

5、班主任在幼儿所带药品上也要贴好标签,做好记录。

三、电器安全规定

1、教室的电源开关、插座要装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严禁工作人员在电线上乱拉、乱扯、乱挂。

3、离岗前所有的电扇、空调、录音机、电钢琴等的开关必须拔掉。

4、在擦拭开关时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蜡烛、热得快=裸露的电炉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离园后应有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风扇、录音机、空调等,防止意外发生。

7、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电线线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规定

1、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尖锐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强幼儿早、午、晚检查,幼儿所携带的尖锐物品一律没收,尤其加强对幼儿睡前的检查(尖锐品、小纽扣、棉花、橡皮、卡子、线团等)。

3、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4、幼儿睡前,老师在给幼儿搬床时,不准把床随便摆放,以免摔伤幼儿。幼儿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儿秩序良好,屋乱跑幼儿。教育幼儿部在床上打闹,安静入睡。

5、灭火器放在显眼地方,教职工掌握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规章制度

1、为保障幼儿安全,幼儿园实行家长专人接送制度.

2、当家长因事须委托他人代接时,待机人须执家长委托书及代价人有效证件,经幼儿园与家长电话沟通证实后,方可允许代接。

3、接幼儿离园时,家长及代接人必须符合:年满18岁的公民,精神无异常,接幼儿时不得酗酒。否则幼儿园有权拒接,如不服从,园方有义务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热饭、热水做降温处理。

2、教师不给幼儿打过热过烫的饭菜。

3、热饭、热水打回教室单独放置,远离幼儿群体。

4、幼儿在家带来的食品要检查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5、厨房人员严禁加工劣质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购进必须冷藏处理。

七、门卫安全制度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找人替岗。

2、做好大门钥匙的保管,不乱扔乱放货让他人代管。

3、做好门岗保卫工作,对外来人进行认真询问,进园要得到允许,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园长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带幼儿来看园的`一律按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来看园的家长或来园的人,每名教师均有义务陪同,直到离园,绝不允许让其独自留在园内。

4、大门时时上锁,不能挂锁,随开随锁。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陌生人不准接走幼儿,如果证件不全或不认识的人来接幼儿,需给家长电话联络,落实后方可接走幼儿。

6、热情接待来访家长,认真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正面回答幼儿园及幼儿的基本情况,如不知情应引导专人回答并及时汇报家长的反馈意见。

第二篇:后勤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我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教学科研及生产生活的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事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院发展的大局,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第二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卫科是院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受学院安全工作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的领导,在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院各级领导在进行教学、生产、后勤、基建、生活保障等各项管理工作中,要本着对社会和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级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级领导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中心工作同时计划布置,同时抓好落实,同时检查评比,同时总结考核。

第五条严格按审批要求,加强安全申报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保证有完备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和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安全责任书的签订

第六条各部门、系部纳入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学院每年与各单位签订一次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实施考核。

第七条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各部门要分别与下属的单位或岗位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八条凡进入院内进行建筑道路施工、物业管理等各种经营活动的`单位,在与相关部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协议,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九条各系部学生进行实习,应由带班教师或指导员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同时签订安全承诺书。

三、安全管理

第十条各部门必须根据本安全生产系列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张挂(贴),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切实做好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根据需要,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分析安全形势、通报安全情况,整改安全隐患,明确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第十三条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关心一线工作的职工。

第十四条不准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噪声,不得污染校内外环境。

第十五条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具备当场整改条件的,应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在未消除隐患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各类在用的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保险装置。

第十七条新进人员(包括外来实习、协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在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方能独立工作。

第十八条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部门培训考核,取得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交通安全、化学危险品管理、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监察的管理规定,学院保卫科、后勤处、基建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条发生安全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理。若发现重大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不准隐瞒不报或谎报事故真相。

第二十一条根据事故大小,情节轻重,对事故肇事者和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院每学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对优秀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奖励;不合格的给予批评整改及其他必要的处分。

第三篇:后勤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职工班中餐食堂的管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把职工食堂办成一个清洁、整齐、舒适、文明之家,根据全国煤矿食堂管理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的原则

1.职工食堂以为职工服务为总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对外营业,要让职工吃热、吃饱、吃好。

2.为造就xx特大型现代化矿井总的要求,食堂管理贯彻成人增效,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一专多能,分工明确,分工不分家,全面地全天性地为职工服务。

3.炊管人员的`收入要与职工的满意程度,食堂的营业额盈亏以及全矿的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挂钩,上下浮动,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职工食堂是和工人的健康,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所以要对炊管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职工和炊管人员的就餐,固定资产低质易耗品管理,粮油肉菜等的管理,采购保管等制度,各岗位工作的责任制等,都要规范化,制度化、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二、努力钻研技术,提高整体素质。

1.食堂炊管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技术,提高烹饪技术,改善服务态度,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2.食堂炊管人员的身体素质,必须符合《卫生法》要求,坚持做到无疾病,养成讲卫生,衣帽整齐的良好习惯。

3.提高饭菜质量,杜绝用变质食品,腐烂蔬菜做饭菜,要保证热菜、热馍、热汤。

4.炊事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吸烟,戏闹、穿便服、穿高跟鞋和拖鞋,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饭菜多样化,一般每餐要2~3个大锅菜和各种小炒,馒头、米饭和面条等,每餐不少于两样,早餐花样要多,一定做到做工精细,质鲜味美价廉物美。

第四篇:后勤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后勤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各后勤实体和在校内从事后勤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单位负责、行业管理、政府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增加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发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各单位应当推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条保卫处、后勤处分别负责指导和监督后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产经营总公司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后勤实体和校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单位应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分别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期内有效;责任人变更时,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九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财务计划。

第十一条各单位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减少职业危害,消除事故隐患,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任职。

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和医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培训和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按照规定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规定应当提供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维修、检验。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活动中,租赁和承包双方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不得将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从事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和改造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认证。

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依法经有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证后方可使用。单位对使用中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检验。从业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按规定定期审验。

第十七条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许可。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并按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和销售应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卫生医疗应严格操作规程,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抢救措施。

第二十条商店、宾馆、餐厅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技术设施,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审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营业。

第二十一条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性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置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的.出口、通道,并保持畅通;

(二)有人数限制的,不得超过限定的人数;

(三)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应当对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购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验明有无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严禁购买和使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的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职工伤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积极抢救、治疗,防止事故危害扩大,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同时报告学校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自救、互救、社会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对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

第二十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应当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统一部署,督促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整改监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履行下列监督职权:

(一)对各单位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在紧急情况下,对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可以采取包括责令停止作业、暂时停产、停业的措施;

(三)参与后勤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组织或者参加后勤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及时受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依法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向事故隐患单位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事故隐患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当组建事故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加强现场监测,制定应急计划,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无力整改又确实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停业或者关闭。

第三十二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督促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资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责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执行国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及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任职或者上岗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书安排上岗的;

(五)使用的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六)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或者瞒报、谎报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擅自改变和破坏事故现场的;

(二)未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四)未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

(五)擅自将生产场地、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六)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要求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保卫处、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后勤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区所辖的查干湖渔场、新庙泡渔场、库里渔场和余热鱼苗繁殖场。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开发区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各渔场负责。

第五条各渔场应当设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本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渔场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七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八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㈠查干湖大水面三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新庙泡、库里泡水域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

第九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十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渔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各渔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各渔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四条各渔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各渔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渔场都要组建安全检查员队伍,并且作用发挥得好。

第十七条各渔场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第十八条车、船在行驶中工作人员禁止打闹,生产船只必须按规定航线行驶。

第十九条封冰期间禁止非管理车辆在湖面上行驶,(“冰雪捕鱼节”期间除外),冰上从事渔政管理、冬网作业的车辆要按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严禁擅自行驶。

第二十条各种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驾。

第二十一条对居民区和一些重要场所的安全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电工要随时对辖区线路和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修,排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各渔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针对本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利用广播、宣传单、墙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在大风天倒灰及在户外吸烟动火,采取大风天升防火旗、传防火牌、张贴消防标语,柴草垛要远离场居民区,防止发生火灾火烧连营。

第二十四条各渔场要做好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订防火场规民约,组建巡逻队,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条各渔场值班员及更夫要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四防工作,发现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篇:后勤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团队安全生产管理

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定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件精神,结合本团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科学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产过程中危及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隐患和行为。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第三条明确团队安全工作的组织

(一)团队长是团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检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团队的贯彻执行。

(二)团队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团队长全面开展团队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团队长要明确代管人员。团队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本团队员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三)团队要建立包括团队长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安全教育与宣传。

团队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团队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且记录详细、整洁。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有严格的防火制度。

2、团队成员要牢记“五知三会”内容,即:

一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二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

三知本企业的防火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四知火警电话“119”;

五知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

三会:

一会打火警电话;

二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三会逃生自救。

3、严格落实阜阳卷烟厂“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时管理”、“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

4、认真抓好安保各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

5、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6、加强“两烟”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车辆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六条团队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用电,做到人来电开,人走电关,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对各处电器进行检查,关闭。

2、科学使用本团队内的各类设备管理、安全用电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车辆安全管理。

第七条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维护好团队内部治安秩序,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教育员工远离邪教组织和性质的组织。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

明确检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团队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本团队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或团队成员反映的安全隐患,做到“三落实”(即:负责整改的人员和部门要落实,整改的措施要落实,整改的时限要落实)。

第九条处罚和奖励

(一)对于违反团队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予以考核,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予以处罚。

(二)对于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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